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本系列基金自2005年2月28日到2005年3月25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合同》于2005年3月31日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8层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总经理:裴长江 成立日期:2003年3月7日 注册资本:1.5亿元 电话:021-50499688 传真:021-38505777 联系人:宋三江 股权结构:中方股东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的股份,外方股东法国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