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央行宣布已进一步放宽对外汇出入境的管制。
主要包括:(1)菲律宾居民从经授权的银行和外汇交易公司可购买外汇的限额从过去的6万美元提高到12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外汇,而不需出具菲央行的批准文件。(2)外国游客出境时将比索换回外汇的限额从过去的5千美元提高至1万美元,而不需出具此前兑换比索的凭据。(3)允许菲律宾公民在海外进行基金、证券金融产品的投资。(4)允许菲公民在海外投资房地产。(5)从现在至2016年12月28日止,允许菲私营企业从海外贷款用于公私合作项目(PPP),而无需报央行批准。这是菲央行自2007年以来第六次放宽外汇管制。菲律宾外汇流出从2008年的8亿美元上升到2012年前10个月的14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