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是党的组织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和提高党员政治素质而实施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指党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教育培训,以增强党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推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中国共产党的目标而努力。
党员学习教育的重要性
党员学习教育是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先进性教育、提高党员的理论境界和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通过学习教育,党员可以深入了解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党性修养和党员意识,提升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是确保党的优良传统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能够激励广大党员不断进步、不断创新,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新时代,党员学习教育更加迫切和重要,只有不断提高学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
党员学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党员学习教育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如集体学习、个人学习、网络学习等。集体学习是党员学习教育的主要形式,可以通过组织党课、组织党员座谈会等方式,使党员相互交流、互相学习,形成党组织和党员的良好氛围。
个人学习是党员学习教育的补充形式,党员可以通过自主学习、个人阅读等方式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网络学习是党员学习教育的现代形式,可以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进行学习,方便快捷并且具有广泛的传播效应。
党员学习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方针和政策,了解党的历史和党的事业发展。
- 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宪法、党章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 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党的决策。
- 党务知识和组织工作:了解党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和各项工作内容。
- 社会实践和工作能力:通过参加社会实践、工作锻炼等方式,提高实践能力和工作水平。
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的措施
加强党员学习教育,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和举措,以确保学习教育的效果和实效。
首先,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教育计划和安排,明确学习教育的目标和任务。同时,要加强组织和指导,明确党员学习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及时跟进学习进展,确保学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党组织应提供优质的学习资源和学习环境,为党员学习教育提供良好的条件。可以建立党员学习教育平台,整合党课、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满足不同党员的学习需求。还可以组织党员讨论、学习小组等活动,促进党员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另外,党员个人也应主动参与学习教育,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党员可以自主学习、自我反思,通过学习教育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党员还可以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工作,通过实践来检验和应用学习成果。
党员学习教育的效果评估
评估党员学习教育的效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以确保学习教育的质量和实效。
首先,可以通过考试和测评的方式,测试党员学习的掌握程度和学习效果。通过定期考试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学习教育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改进学习教育提供依据。
其次,可以通过听取党员意见和反馈,了解学习教育的实际效果和问题。可以组织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征集党员对学习教育的评价和建议,为改进学习教育提供参考。
另外,可以通过观察和考察的方式,评估党员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和能力提升情况。党组织可以通过实地考察、业绩评价等途径,对党员的工作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从而更好地监督和激励党员的学习教育。
总结
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是党的组织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和提高党员政治素质而实施的重要制度。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是党员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党员学习教育的作用,对于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实现中国共产党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党员教育培训条例?
第一条 党员教育的目标和要求:通过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发挥模范作用。 第二条 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等。 第三条 党员教育的基本方法:①轮训;②上党课;③座谈讨论,个别谈话;④有组织地开展好各种活动;⑤自学。 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四次党课教育;建立党员活动室,订发党报党刊,开展电化教育;可采取外出集中体验教学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 第四条 党员教育的原则:突出党性,解决党员思想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把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结合起来,做到“双管齐下”。 第五条 党员教育的实施:调查分析,摸清情况;制订计划,明确任务;检查落实,信息反馈;定期总结,不断提高。 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组织党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并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三、党员教育培训标准?
要达到基本常识应会尽会,思想要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对于党员的发展和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党的学习教育制度是指党组织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教育方式,帮助党员不断增强理论修养,提高政治觉悟,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业务水平。
作为一名党员,党的学习教育制度对我们的成长起着关键作用。通过系统的学习,我们能够深入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理论,从而更好地履行党员的职责和使命。
1. 学习教育制度的重要性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的建立,旨在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只有不断增强理论修养,党员才能在实践中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作用。
党的学习教育制度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推进国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党员能够更好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政治觉悟,增强党性修养。
此外,学习教育制度还可以帮助党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通过学习先进的理论和经验,党员能够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2. 学习教育制度的组织实施
党的学习教育制度的组织实施需要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党组织是党员学习的主要组织者和推动者,通过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学习活动等方式,推动党员的学习教育。
学习教育制度一般包括党的政策法规的学习、党的理论学习和党史、党章等的学习、党员思想教育等内容。党组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学习计划和培训方案。
对于党员来说,参加学习活动是必不可少的。除了参加组织安排的学习活动外,党员还可以通过自主学习的方式进行学习。可以利用电子学习平台、线下培训等各种方式,提高自己的学习效果。
3.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的意义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对于党员的成长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学习教育制度可以帮助党员增强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通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理论,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党的指导思想,提高政治判断力和领导能力。
其次,学习教育制度可以增加党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通过学习党的优秀文献和先进典型,我们能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高尚的道德情操。
最后,学习教育制度可以提高党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对于我们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推动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 学习教育制度的改进与创新
学习教育制度需要不断改进和创新,以满足党员的学习需求和发展要求。
一方面,我们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供多样化的学习平台和学习资源。通过建设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网络培训等方式,方便党员进行自主学习。
另一方面,我们可以注重实践与理论的结合。组织党员参与各种实践活动,让党员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通过实践教育,可以更好地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自己的工作能力。
此外,学习教育制度还可以注重个性化学习,根据党员的特点和需求,量身定制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通过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服务,能够更好地激发党员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动力。
5.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的影响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的实施对于个人和党组织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对于个人来说,学习教育制度可以帮助党员提高自我素质,增强在工作中的竞争力。通过学习党的理论,提高政治觉悟,我们能够更好地发挥个人的优势,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对于党组织来说,学习教育制度可以促进党的建设和发展。通过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党组织能够更好地协调和推动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总之,党员学习教育制度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党员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学习教育制度的重要性,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效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五、党员教育培训设备包含什么?
党员教育培训设备主要包括固定的培训场地,如会议室,教室或其它场室,二是要有供党员教育培训的桌椅板凳,三是要有黑板,有条件的,可设置幻墙,四是有条件的话,可配备电脑及投影设备,安装扩音设备,五是放置一定数量的开水桶,消防器,一般情况下,具备上述设备,基本具备培训场地的要求。
六、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用途?
在遵循党费使用五项基本用途的前提下,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可用于: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
开展“三会一课”、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编印党员教育培训资料和印制入党志愿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党费证、党员档案等所产生的工本费,以及购买党旗党徽等费用。
七、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有哪些?
1、抓好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党员学习的具体指导。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和知识竞赛、评选表彰等方式,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员。
2、加强实践锻炼。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责任制等结对帮扶,为党员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
3、严格组织生活。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工作。民主评议党员要听取群众的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八、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则?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党组织应当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提高素质,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条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将严的要求落实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接受教育管理;
(二)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引导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党员教育管理质量和实效,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作用。
第二章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第五条 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自觉学懂弄通做实。
第六条 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信、情感融入。建立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的党员教育教材体系。
教育引导党员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第七条 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集中轮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理论宣讲、组织生活、在线学习培训等方式,形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推动党员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第八条 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引导党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过硬本领,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全面学、系统学、贯通学、深入学、跟进学,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三章 党员教育基本任务
第九条 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基本知识,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努力掌握并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第十条 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锻炼,教育党员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做到“四个服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十一条 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入党誓词,坚持合格党员标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培育良好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家风。加强宪法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十二条 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引导党员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密切联系服务群众。
第十三条 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学习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激发爱国主义热情。
第十四条 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围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决策、推进落实重大任务,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读世情国情党情,回应党员关注的问题,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
第十五条 注重知识技能教育,根据党员岗位职责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引导党员学习掌握业务知识、科技知识、实用技术等,帮助党员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增强服务本领。
第四章 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
第十六条 党支部应当运用“三会一课”制度,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党员应当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进行学习交流,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党支部应当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贴近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开展志愿服务等。
党员应当按期交纳党费。党组织应当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一般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
第十八条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第十九条 基层党组织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党组织负责人应当经常同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条 市、县党委或者基层党委每年应当组织党员集中轮训,主要依托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基层党校等进行。根据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和党员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第二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围绕学习教育主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查找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省级党委、行业系统党组织可以根据党员思想状况和党的建设需要,适时开展专题学习教育。
第二十二条 党组织应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不同群体党员实际,通过树立、学习身边的榜样,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引导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创先争优,在联系服务群众、完成重大任务中勇于担当作为,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
鼓励和引导党员参与志愿服务。党员应当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自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党组织应当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心爱护相统一,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党员。
针对老党员的身体、居住和家庭等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方式,进行教育管理服务,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甚至失能的党员,组织活动和开展学习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党组织通过送学上门、走访慰问等方式,给予更多关心照顾。
第五章 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第二十四条 经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基层党委审批接收的预备党员,自通过之日起,即取得党籍。
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对劝其退党、劝而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退党除名、开除党籍的,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
第二十五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第二十六条 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党员,应当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
第六章 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
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严格组织生活、听取群众意见、检查党员工作等多种方式,监督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履行党员义务、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
第二十八条 发现党员有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以及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第二十九条 对党员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流动到外地工作生活不与党组织主动保持联系的,以及存在其他与党的要求不相符合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党组织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进提高。
第三十条 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但本人能够正确认识错误、愿意接受教育管理并且决心改正的党员,党组织应当作出限期改正处置,限期改正时间不超过1年。对给予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应当采取帮助教育措施。
第三十一条 党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程序给予除名处置:
(一)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予以除名;
(二)信仰宗教,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三)因思想蜕化提出退党,经教育后仍然坚持退党的,予以除名;
(四)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以退党相要挟,经教育不改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五)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六)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对违犯党纪的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第七章 流动党员管理
第三十二条 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对外出6个月以上并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当保持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流出地党组织可以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
流入地党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流动党员日常管理。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等党群服务中心应当向流动党员开放。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
对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流动党员,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应当衔接做好转接工作。
第三十三条 农村党支部应当明确专人负责同流动党员保持联系。乡镇党委应当掌握流动党员基本情况,指导督促党支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利用流动党员集中返乡等时机,组织其参加组织生活或者教育培训。对政治素质较好、有致富带富能力的流动党员,应当及时纳入村后备力量培养。
城市社区党组织对异地居住的流动党员,引导其向居住地党组织报到,自觉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活动,接受党组织管理。对在异地定居的党员,引导和帮助其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流动人才党员党组织,理顺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加强和改进流动人才党员日常教育管理。
第三十四条 高校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应当继续履行管理职责。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及时转出。
对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由原就读高校或者工作单位党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
第八章 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
第三十五条 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进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第三十六条 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健全党员信息库,加强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创新发展,推进党员教育管理网站、移动客户端等平台一体化建设,建立党性教育基地网上平台,打造党务、政务、服务有机融合的网络阵地。
第三十七条 坚持网上和网下相结合,依托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开展党员信息管理、党组织活动指导管理、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发展党员管理和党费管理等业务应用,为党员提供在线学习培训、转接组织关系、参与党内事务和关怀帮扶等服务。
注重利用信息数据,对党员队伍状况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行实时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第三十八条 党员应当主动学网用网,依托各类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积极参加在线学习培训,认真参加党组织的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通过网络向群众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听取群众意见,联系服务群众。
党组织应当教育引导党员严格规范网络行为,敢于同网上错误言论作斗争,不得制作、发布、传播违反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内容。
第九章 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第三十九条 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牵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教育部党组、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等参加,建立全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规划部署、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组织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建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机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中央组织部主要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抓好党员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的组织安排,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具体指导。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主要负责党员纪律作风教育,指导开展党员监督,查处党员违犯党的纪律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中央宣传部主要负责党员政治理论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组织党员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主要负责党员领导干部培训,指导地方党校(行政学院)将党员教育培训列入教学计划,保证课时和教学质量。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主要负责指导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教育部党组主要负责宏观指导高等学校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主要负责所监管企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和纪检监察机关、党委宣传部、党校(行政学院)、机关工委、教育工委、国资委党委等,分别按照职能职责,承担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任务。
第四十条 地方各级党委和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定期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分析党员队伍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措施。
基层党委履行抓党员教育管理的基本职责,推动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组织做好党员集中培训、组织关系管理、表彰激励、关怀帮扶、组织处置、纪律处分等工作,指导所辖党支部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党支部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党小组应当落实党支部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要求和任务。
第四十一条 乡镇、街道、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等基层党委,按照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组织员,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承担指导督促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
实行党员教育讲师聘任制,县级以上党委从优秀党校教师、基层党组织书记、先进模范人物、党务工作者、专家学者、实用技术人才、离退休干部等人员中选聘党员教育讲师。
加强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和基层党校建设。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应当将党员集中培训作为重要任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党员教育讲师到基层授课。注重发挥党群服务中心、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作用。
加强全国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建设规划,组织编写全国党员教育基本教材。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开发各具特色、务实管用的党员教育教材。
第四十二条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经费应当列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结合实际按照党员数量划拨,重点保障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等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主要用于教育培训党员、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加强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经费支持。
第四十三条 各级党委各党组应当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基层党委每年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作为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对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作出评价。上级党组织在开展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中,应当考核检查下级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
对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追责。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规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条例制定。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9年5月6日起施行。
九、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指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在提高质量上下真功,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党员教育质量,要运用先进理念、科学优化内容体系、多元搭建阵地载体,着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优化教学内容。培训内容是培训效果的关键,面对不同的行业不同的教育背景,要设置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以提高培训实效。要围绕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和岗位需要,加强专业化、技术化的党员教育,进一步丰富党员的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培育专业人才。要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系列党内规章制度作为党员教育的基础课程内容,通过培训学习,强化理想信念、淬炼红色初心,推动党员在自身工作岗位上践行使命。
丰富培训形式。为了提高党员干部对教育培训的兴趣,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培训形式不应照搬原样、简单说教,各级党组织要做活形式文章,强化互动性、现场感,综合运用专家讲授、多媒体教学、现场教育、学思践悟等多形式、多渠道创新方式开展培训,以大众喜爱、浅显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注意发挥好老党员示范带动作用,形成良好的新老交替局面。另外,在培训中借助新媒体的运用,让广大党员在生动鲜活的培训方式中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
建阵地强保障。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落实领导责任、夯实基础保障。一要健全完善并严格坚持党内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切实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目标管理等制度的落实,不断巩固和深化教育培训成果。二要建强红色阵地,依托红色教育基地、党史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等,灵活采取互动式、开放式、体验式、研讨式教学方法,增强党员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十、公司党员教育培训特色内容?
一,学教结合,领导带头。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时要做到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二,完善制度规范学习。进一步完善述学,考学,评学,督学机制,以增强党员干部学习的主动性与自觉性。
三,创新学习保证质量。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方法,邀请专家领导授课,党员干部轮流上党课,专题研讨会,体会交流,知识竞赛等形式,以提高党员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