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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普法责任制”?

122 2024-12-30 01:18 回车巷人才网

一、什么是“普法责任制”?

即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以体现法治宣传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二、普法责任制的要求是指?

普法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是具有立法、执法、司法、管理、服务职责职能的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其他组织。

党委工作部门要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制度,建立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清单制度,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政府部门、政协机关要在履行法定职责的过程中实时普法、跟进普法。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在司法实践中引导公民依法维权、依法表达诉求。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加强特定社会群体权益保障和权利促进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国有企业、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及其他单位,要结合工作特点,针对管理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株洲市市直单位扶贫开发责任制考核办法

株洲市市直单位扶贫开发责任制考核办法

引言

扶贫开发是我国长期以来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株洲市市直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强化扶贫开发工作的管理体制,提高工作效率,株洲市市直单位扶贫开发责任制考核办法应运而生。

一、目的和原则

株洲市市直单位扶贫开发责任制考核办法的目的在于明确市直单位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职责和责任,加强对其工作的监督和考核,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本考核办法的原则如下:

  1. 公平公正。考核过程中,对所有市直单位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可信度。
  2. 科学规范。考核指标、评分标准、考核方法等均按照科学规范制定,确保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 激励导向。通过考核办法激励市直单位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二、考核内容

株洲市市直单位扶贫开发责任制考核办法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工作目标:市直单位应制定明确的扶贫开发工作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逐年进行调整和完善。
  • 工作计划:市直单位应按照工作目标,制定详细的扶贫开发工作计划,并定期报告和评估工作进展。
  • 工作措施:市直单位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推动扶贫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 工作效果:市直单位负责监测和评估扶贫开发工作的效果,确保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三、考核流程

株洲市市直单位扶贫开发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考核流程如下:

  1. 工作目标确定阶段:市直单位应在每年年初确定本年度的扶贫开发工作目标,并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告。
  2. 工作计划制定阶段:市直单位根据工作目标,制定详细的扶贫开发工作计划,并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评估工作进展。
  3. 工作措施实施阶段:市直单位按照工作计划,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推动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
  4. 工作效果评估阶段:市直单位负责监测和评估扶贫开发工作的效果,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成果。
  5. 考核结果公示阶段:根据考核结果,市直单位将考核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考核评价

株洲市市直单位扶贫开发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考核评价主要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包括:

  • 定性评价:根据市直单位在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工作效果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定性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 定量评价:根据市直单位在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实际数据,进行定量评价,确定考核分数。
  • 综合评价:将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综合考核结果,对市直单位的扶贫开发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五、考核奖惩

株洲市市直单位扶贫开发责任制考核办法将根据考核结果对市直单位进行奖惩,具体办法如下:

  • 奖励:对考核结果良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市直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 警告:对考核结果较差、工作成绩不合格的市直单位给予批评和警告,并要求其整改。
  • 处罚:对考核结果严重不达标、工作成绩极差的市直单位予以处罚,甚至追究相关责任。

六、总结

株洲市市直单位扶贫开发责任制考核办法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市直单位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也为市直单位的发展提供了一种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

希望通过本考核办法的实施,能够进一步加强市直单位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株洲市的扶贫开发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民政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民政局在职员工。

二、考核内容和分值

(一)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占总人口比例3%以上(16分)。

(二)完成撤乡设镇(或镇改设街道)和村改居任务(16分)。

(三)完成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集中供养任务(14分)。

(四)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任务全面完成(10分)。

(五)公办养老机构床位使用率达50%以上(10分);

(六)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按要求修订率达100%(10分);

(七)新村聚居点住房门牌号上墙率达100%(10分)。

(八)做好“4.20”抗震救灾志资料收集工作和配合省厅做好汶川地震10周年专题纪录片拍摄工作(4分)。

(九)出台《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并推动落实(4分)

(十)在2018年6月底前制定并实施支出性贫困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评估办法(2分);

(十一)重点救助人员医疗救助比例达70%以上(2分);

(十二)向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按时足额发放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2分);

三、加减分事项和分值

(一)加分事项和分值。

1.完成规范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加5分。

2.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示范建设,加5分。

3.开展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建设试点,加5分。

4.开展省级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工作,加5分。

5.完成今年下达殡仪馆绿色环保标准化改造任务,加5分。

6.完成今年下达公办养老床位改造任务,加5分。

7.争取上级资金比上一年度增长10%,加5分。

8.开展儿童关爱保护示范创建活动,加4分。

9.建立社区民情恳谈制度和听证、论证制度,加2分。

10.完成上报调研文章任务,加2分,被市局选用推荐给省厅,加5分。

11.受到市局肯定性、表扬性点名通报的,1次加0.5分。

12.上报信息被《雅安民政简报》采用的,1条加0.5分,被省厅采用的,1条加1分。

13.县(区)民政局或民政工作者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分别加10、5、3、1分;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民政部门表彰的分别加5、3、1分。同一项工作受到多级表彰的,按最高级别加分。

(二)减分事项和分值。

1.被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5、3分,被省、市民政部门点名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3、1分。

2.发生管理服务对象到省进京非访被通报的,每次扣2分。

3.每季度上报一次重点工作及民生任务完成情况,少报一次扣1分,内容不全扣0.5分。

(三)“一票否决”事项。

1.违反党风廉政有关规定,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重处分的。

2.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信访、维稳全员“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不好,发生群体性事件或安全生产事故以及重特大消防安全等事故的。

3.民生工程或民生实事有一项未完成的。

四、考核方法

市局成立年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各县(区)的工作考核。

(一)县(区)自查。2018年12月20日前,由各县(区)民政局按照考核内容逐项核实完成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书面报市民政局办公室。

(二)组织考评。由市局领导牵头组成考核组,对各县(区)民政局自查报告进行逐一检查、核实和评分。

(三)党委评定。局党委根据各县(区)自查情况和考核组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审定后,确定目标考评分。

(四)位次评定。最终考核得分在100分以上的,为民政工作先进单位,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100分以下的为目标管理合格单位,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不评定等次。

五、奖励办法

根据考核结果设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奖、目标管理合格单位奖和若干单项奖。市局对获奖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将获奖情况通报当地党委、政府。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制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考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二、考核全员安全生产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考核事故指标控制情况;

四、考核全员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以及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考核全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六、考核岗位安全生产技能和应急处置演练情况。

六、教育局一般做什么普法宣传?

未成年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

七、邯郸市师德规范考核办法?

为正确评价教职工在师德建设工作中的成绩和作用,激励他们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其年终考核奖惩,职称晋升,聘任等提供依据,制定以下方案: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符次。

二,在评比先进,职务评聘,年度考核,晋级提薪,要充分利用师德考核结果。对师德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该年度不得申报各类先进。

八、东阳市教育局

东阳市教育局: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东阳市教育局是中国浙江省东阳市的教育管理机构,其使命是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为学生和教师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作为教育局,他们负责规划、执行和监督该地区的教育政策,并协调各校的工作。东阳市教育局的目标是建立一套完整的教育体系,确保每个学生能够获得平等的机会,全面发展自己的潜能。

教育局的职责

东阳市教育局的职责是非常多样化的。他们负责制定教育政策,并监督和指导各学校的实施。教育局还负责调查研究,收集和分析教育数据,以帮助改进教育质量。

  • 教育规划和政策制定
  • 教育资源配置和管理
  • 教育质量监控和评估
  • 教师培训和发展
  • 学生管理和服务

为了保证教育的公平性,教育局还负责监督学校的招生政策和入学程序。他们确保学生的录取过程是公正透明的,并且每个学生都有平等的机会接受教育。

教育改革与创新

东阳市教育局致力于促进教育改革与创新。他们鼓励学校尝试新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技术,以提高教学效果。教育局提供支持和资源,帮助学校实施创新项目,并评估其效果。

教育改革与创新的目标是提供更多样化、灵活性和个性化的教育。教育局鼓励学校开展校本课程设计,充分发挥教师的创造力和专业知识。他们也鼓励学校与社区和企业合作,开展实践教学和职业教育,为学生提供更多实际技能。

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

东阳市教育局非常重视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他们努力确保每所学校都能获得足够的资源,以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教育资源包括专业教师、教育设施、教学材料和经费等。教育局与学校合作,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制定资源分配计划。他们还监督资源使用情况,确保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家庭和学校的合作

教育局鼓励家庭和学校之间的紧密合作。他们认识到学生在学校和家庭两个环境中都需要支持和关爱。

教育局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理解教育政策和学校的工作。他们鼓励家长参与学校的活动和决策过程,共同推动学生的发展。

结语

东阳市教育局在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致力于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合理分配教育资源,并促进家校合作。通过不断努力,东阳市教育局为学生和教师创造了更好的学习环境,为社会发展和进步做出了贡献。

九、大冶市教育局

大冶市教育局是大冶市教育系统的管理机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全市教育工作。作为教育部门的核心机构之一,大冶市教育局在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优质教育资源配置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教育局的职责

大冶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 制定和实施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
  • 组织编制年度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 统筹全市教育资源的配置和投入,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
  • 加强学校管理,推动学校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
  • 组织开展教育法制宣传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工作;
  • 指导和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 加强与国内外教育机构的沟通交流和合作;
  • 做好各级各类教育统计工作,收集、管理和分析教育数据;
  • 处理教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教育局的工作重点

大冶市教育局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教育改革与创新

教育局致力于推动教育改革与创新,探索教育教学模式和管理机制的创新,倡导素质教育和终身学习的理念,促进教育质量和公平发展。

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

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是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和配置教育资源,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促进教育公平。

学校管理和质量提升

教育局要加强学校管理,推动学校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提供培训和支持,激发学校的活力和创造力,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教师队伍的建设是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教育局要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引导和管理,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国际交流与合作

教育局要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经验,提升本地区教育水平,促进国内外教育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发展空间。

教育局的重要性

大冶市教育局作为教育系统的管理机构,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首先,教育局是政府与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学校教育工作,促进政府教育政策的贯彻落实。

其次,教育局是教育改革的主要推动者和参与者,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和改革方案,推动教育体制的改革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此外,教育局还承担着教育资源的配置和管理职责,通过合理规划和配置资源,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促进教育公平。

总之,大冶市教育局在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优质教育资源配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希望教育局能够继续加强工作,为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十、玉溪市教育局

玉溪市教育局成立于1985年,是负责玉溪市教育工作的行政机构。其使命是提供高质量的教育资源,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优质的教育。

教育局的职责

玉溪市教育局作为教育系统的管理机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 制定并推行教育发展规划,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2. 指导学校的办学行为,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3. 推动教育改革创新,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 协调学校之间的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
  5. 加强教师培训和教育评估,提升教师素质。
  6. 推动校园安全工作,保障学生权益。
  7. 与相关部门合作,促进教育与产业融合。
  8. 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增强家校合作。

教育局与学校的合作

玉溪市教育局与各学校密切合作,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局定期组织各校校长会议,就教育政策、教育改革等相关事项进行研讨和交流。同时,教育局也会派遣教育专家到学校进行指导,提供教育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教育局与学校的合作不仅限于教育教学方面,还包括校园安全、学生权益保障等方面。教育局将校园安全工作视为重要任务,加强与学校的沟通与协作,共同维护学生的安全。

教育局的成就

多年来,玉溪市教育局在教育事业发展中取得了显著成就。通过不断进行教育改革和创新,提升了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

在教师培训方面,教育局组织了大量的培训活动,提升了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通过建立教育资源共享平台,教育局还提供了丰富的教育资源和教学内容,让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教育局还积极推动教育与产业的融合,加强校企合作,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通过开展实践教学、校园招聘等活动,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就业渠道。

展望未来

面对新时代的挑战和机遇,玉溪市教育局将继续致力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未来,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学校的合作,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和服务。同时,教育局还将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支持,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通过不断创新和改革,教育局将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他们的未来发展铺平道路。

玉溪市教育局将积极应对教育领域的新挑战和新需求,为每个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机会,培养更多的人才,为玉溪市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