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干部教育管理专业学什么?
主要课程有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统计学,教育测量与评价。和教育法学教学论,和德育原理,和普通心理学等等课程。
二、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个人整改措施?
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个人整改措施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包括不够的方面和程度、基层组织和上级组织的管理措施等等,进行具体分析和制定。以下是一些建议:
1. 培训教育:加强党性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增强责任感,正确认识到自己在组织中的重要角色。
2. 作风纪律建立:强化党员的作风纪律管理,严格要求党员的言行举止,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不良作风,树立良好的形象。
3. 个人约束机制:建立个人约束机制,强化党员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按期对自己的工作和言行进行自我检查和评估。
4. 工作量化管理:强化工作量化管理,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增加实绩和业绩,提高党员的工作积极性。
5. 措施监管:加强上级组织的监管,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来检查和督促党员整改,帮助党员克服问题,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以上措施旨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保证组织机构的稳定和价值履行。同样,每个党员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配合和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为党和群众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事业单位干部教育管理规定?
答案是: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五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 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 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 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 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 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 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 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八章 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 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2013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
干部教育培训是对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人员或领导班子人员开展的学习教育培训,促进文化水平提高,思想素养提升的一种方式方法。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一般包括,一是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意义;
二是干部教育培训的指导思想;
三是干部教育培训的课程安排;
四是干部教育培训学员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五是学员违规的处罚措施等等。
五、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的重要性和功能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是现代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各行各业都在不断提升和更新自己的管理系统,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环境。特别是在干部教育培训领域,一个高效的管理系统能够帮助组织更好地规划、实施和监督培训计划,提升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进而推动整个组织的发展。
功能一:培训计划制定与管理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可以帮助管理者根据组织的需要和干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并管理培训计划。通过系统的分析和统计功能,管理者可以清晰地了解到不同干部的培训需求,从而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功能二:培训资源管理
一个优秀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应该能够帮助管理者有效地管理培训资源,包括培训材料、讲师资源、培训场地等。通过系统的资源管理功能,管理者可以实时查看资源的使用情况,避免资源浪费和冗余,提高资源利用率,确保培训的顺利进行。
功能三:学员管理与评估
系统可以帮助管理者对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包括学习进度、成绩状态、学习反馈等。通过系统的学员管理功能,管理者可以及时发现学员的学习困难和问题,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帮助和引导,提高学员的学习效果和绩效。
功能四:培训成效评估与反馈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应该具备培训成效评估和反馈的功能,可以通过考核、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及时了解到培训的成果和不足,为下一阶段的培训提供参考和改进方向。
功能五:数据分析与报表输出
系统内置的数据分析功能可以帮助管理者对培训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各类报表和图表,直观地展示培训情况和成效。这样可以帮助管理者更好地了解培训的整体情况,做出科学决策,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结语
综上所述,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是现代组织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具有制定培训计划、管理培训资源、学员管理与评估、培训成效评估与反馈、数据分析与报表输出等多项功能。只有通过科学的管理系统,组织才能更好地规划和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为组织的发展注入持续的动力。
六、干部教育培训 原则 管理
干部教育培训一直被视为组织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进行干部教育培训时,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管理方式,以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为什么干部教育培训如此重要?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干部教育培训是推动组织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通过不断提升干部的素质和能力,组织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提升竞争力,从而实现长远发展目标。干部教育培训不仅可以增强干部个人的职业能力,还可以激发其潜能,提升工作绩效。
良好的干部教育培训不仅有助于组织的内部管理,还可以提高员工的士气和团队凝聚力。通过培训,干部可以更好地理解组织的愿景和价值观,形成共同的文化认同,从而更好地配合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原则
1. 系统性原则:干部教育培训应该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需要根据干部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阶段来制定培训计划和课程安排,保证培训的连续性和系统性。
2. 针对性原则:针对性是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培训内容应该与干部的岗位要求和个人发展需求相匹配,从而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3. 实践性原则:干部教育培训应该注重实践性,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和岗位模拟等方式培养干部的实际操作能力,使培训效果最大化。
4. 可持续性原则:干部教育培训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应该注重培训成果的持续跟踪和评估,保证培训效果的可持续性和延续性。
如何进行有效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
1. 制定明确的培训目标:在进行干部教育培训时,应该明确培训的具体目标和预期效果,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2. 灵活运用培训方法:针对不同类型的干部,可以采用多种培训方法,如讲座、案例分析、团队合作等,以增加培训的多样性和吸收度。
3. 建立有效的培训评估机制:在培训结束后,应该建立完善的培训评估机制,及时收集干部的反馈意见和培训效果,为下一阶段的培训做好准备。
4. 持续跟踪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组织应该及时跟踪培训效果,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保证培训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结语
干部教育培训不仅是组织发展的需要,也是干部个人成长的机会。通过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遵循有效的培训管理原则,可以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的最大化效益,推动组织不断向前发展。
七、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标题?
《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推动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当前,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已成为推进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服务意识和维护群众利益的能力,同时强化考核监督机制,确保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恪尽职守、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八、干部培训教育管理最具特色是什么?
干部培训教育管理既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本,以全面增强公共服务本领为重点,突出政治训练、政治历练,强化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坚持政治统领、服务大局,坚持分类分级、全员覆盖,坚持精准效能、按需施训,坚持依法治教、从严管理,增强培训的系统性、持续性、针对性、有效性。
九、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实施方案?
从严从实对年轻干部教育监督意义十分钟重大。
一是帮助年轻干部扣好第一颗扣子,树立做人做事的原则。
二是帮助年轻干部打好第一份底子,教育干事创业的方法。
二是帮助年轻干部树好第一个面子,树立政治清廉的形象。
年轻干部要自觉接受教育和监督,这是我们党对年轻干部的关心爱护。
十、干部教育管理的四种方法?
提醒谈话
发现党员有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以及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批评教育
对党员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流动到外地工作生活不与党组织主动保持联系的,以及存在其他与党的要求不相符合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党组织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进提高。
限期改正
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但本人能够正确认识错误、愿意接受教育管理并且决心改正的党员,党组织应当作出限期改正处置,限期改正时间不超过1年。对给予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应当采取帮助教育措施。
除名
党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程序给予除名处置:
(一)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予以除名;
(二)信仰宗教,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三)因思想蜕化提出退党,经教育后仍然坚持退党的,予以除名;
(四)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以退党相要挟,经教育不改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五)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六)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对违犯党纪的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