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京翰教育有哪些校区?
京翰教育已经覆盖了20多座大中城市,目前有着一百多座校区,定制式的教学,管家式的学习服务。
二、京翰教育到底怎么样?急?
经过评论提醒我猛然发现我这个涵盖范围太广了,直接说吧,广州某个区的一个分部。我知道京翰开得哪哪都有我接下来说的只是广州某个区的。(当然,其他地方的的我不了解,建议先进行试课再决定要不要去)
以下为原答案:
真不咋地!!!(谁去谁后悔)
身为一个刚刚中考完的学生衷心劝告。
我在京翰待了两年,深入了解了京翰。
首先是我妈通过同事了解到了京翰教育,然后带我报名的。
开始上课之后会有一个专门的班主任给你排课,你只要告诉她你想补习哪个科目她就会安排好相应的老师和时间然后把课表发给你通知你上课(差不多三对一的形式,班主任,校长,科任老师对你一个)上完课会有一个专门的教室给学生自习
上课是堆在一个大教室上的,人少的时候还好,人一多起来就特别吵如果碰到嗓门特别大的老师,相信我,整个教室都能听到他的声音。我就经常上物理课的时候还能旁听化学和数学。
大家都说,老师都会写教案本还有课后总结。这个确实不假,但是很多老师其实都没放在心上,我的那几个老师有几个还好都会写(认不认真是另一回事儿哈!)其他老师一般都不会写或者是随便一写,所以说其实没啥用,很多老师都会在上课时写教案本!就是在你做题的时候他在旁边写……那还有多少心思给你上课……我试过写完题在旁边等他写完教案。
自习室不算大,位置根本不够,好多次我都是坐在走廊外面那个废弃的桌子上写作业,灯光昏暗特别容易近视,还经常有上班课的老师来占用教室,那个时候你去晚了连走廊都没得用。而且学生都特别吵,很难静下心来写作业。
最最败我好感度的主要是接下来的原因
①:疫情期间在教育局不允许补习机构开课的情况下悄悄开课。
详细情况:4月12日前一周至两周开始组织一些高三初三的学生回校区上课,之前一直是在classin上网课。其中也包含了一些其他段的学生。那个时候学校是已经开始上网课两个月了。
②:事后诸葛亮,我总觉得自己被坑钱了。
详细情况:我也是被“劝”去上网课的初三学生之一。一开始我不想换老师,因为如果我要上课的话要换老师,我原来的老师都在外地或者是过不来校区。然后他们就同意了,安排我上网课,我上一个星期。在第六天的时候我的班主任突然过来跟我说我是外地生,高中录取分数线和本地生差太多了,她还是希望我上面对面的真人一对一,并且说可以让我开学之后来上全日制(就一天都在京翰上课刷题,这个等会聊)不是吧同学?我都上六天了,马上都上完了你跟我说这个?我一天三节课,一节课两百多,六天下来一共三千六多块钱上了网课然后你跟我说我上真人一对一更好?早干嘛去了?当初我说要上网课不换老师的时候你干嘛去了?
还有一个就是因为我是外地生分数线跟本地生相差很大然后他们就推荐了其他区一个中学,参加了那个补习班通过了测试就可以和本地生公平竞争没有分数线的差距。然后又开始诱惑我爸妈上套,又额外的交了几万块钱。最后因为疫情成了上网课,这个情有可原,可是安排的老师简直了好吗?数学老师根本不顾及其他那些没学到三角函数的学生,全班九个人,就一个学了三角函数,但是她不讲课就让我们做题,还拼命让我们做三角函数的题。
③:全日制就是在坑你的钱,浪费你的时间
详细情况:我的全日制是在体育中考完之后开始的,因为换了个班主任所以我在返校后也没有全日制,直到一模失手我的新班主任就开始不断的建议我进行全日制。体育中考完后我就去试了一下,看看二模成绩怎么样。很棒的是我二模排名只往上涨了一名。
排课也很奇妙。
可以看到我一个星期就一节物理课,新物理老师把我当傻子一样跟我很详细的像上新课一样和我讲声光热,是的没有错,声光热…… 其他的课我不想吐槽了,累了……
这个是我快手的一段话,搬过来用。我只能说一般你上完一个科目后下一次再上你已经基本忘记上节课讲的是啥了。
④:同学不断接到推销电话
详细情况:我们班的一个女同学她妈妈三次接到了京翰的电话。很明显就是有人在卖资料。
⑤:频繁更换班主任
详细情况:两年时间我换了三个班主任。我同学两个月换了三个……人员流动性太强,我之前刚去京翰时那个办公室里的老师只剩下两个,其他全部换新的了。
最后我想对那些即将面对中考高考的考生说“京翰给你描绘的场景会给你一个目标,你要去努力地实现这个目标,但是你也要正确的认识自己的能力,估计这个目标对你的难度系数是否超出了你的能力范围。”再借用我们校长的一句话“设想你最坏的结果是什么,并尝试去接受他。”这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你接受这个最坏的结果并不代表你妥协,你接受之后再去加倍的努力那就算你失败了你也早就接受了这个结果不会感到特别的失落和难过。
祝大家前程似锦!
最后补上两张全日制课程表(别人的)
三、京翰教育创始人?
在与资本相爱相杀的历史进程中,京翰教育历经6任掌门人,分别为:创始人陈超杰、CEO黄森磊、CEO张勇、CEO姜振鹏、董事长兼总裁喻烜以及现任董事长兼总裁易立。
四、京翰教育怎么样?
让学生具备运筹帷幄、临危不乱的心理素质,运用技巧和方法取得优异成绩。
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想象,从而产生多条思路,并且使多条思路向外扩展,扩展为多角度思维空间
五、太原京翰教育不给退费?
2021年7月11日与北京京翰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太原第二分公司(地址:太原市金茂国际数码中兴A座21层)签订辅导协议合同。课时费268节,共计72655元,由于学习效果不明显,20121年7月30日停课,已授课为26节,按照合同要求第五条费用变更与20121年10月14日提出退费申请,双方确认退费为62886元,期间多次催缴,每次都说再等等推脱,20121年11月14日,去京翰教育再次询问退费情况,京翰教育负责人回复已提交到总部,总部没有钱,拒绝不能支付。
还请政府相关部门给与关注解决。
六、京翰教育入职流程?
先笔试然后面试,然后谈薪资待遇,最后试用期。
七、京翰教育退费是多久?
一般是七个工作日内,客服都会提前处理的。
八、京翰教育口碑怎么样?
京翰的老师不错的。1.对.1辅导,能够精准的把握到每一个孩子的学习情况,而且全程教学都会有跟踪评测
九、京翰教育和京汉智业的关系?
京翰教育和京汉智业没有关系,股权结构无交叉,京翰教育始创于2000年,是京城名师联合创办。
武汉京汉智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隶属于京汉智业教育集团,是国资委人力资源中心旗下教育品牌机构。多年来,一直专注于国家企事业高级管理人才的培养,在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师、消防工程师、教师资格培训等方面有多年的培训经验。
十、京翰教育跑路普通人该怎么办?
济南也这样。
重庆有人整理了一封举报信,转贴共学之。
关于“京翰教育”涉嫌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不想在你们百忙中来打扰您,但是在“京翰教育”跑路几天后,我们家长在各级教委、信访办、公安等单位反映情况,均未得 到一个准确的答复。且部分单位还认为这是普通的课外培训合同纠纷,家长们应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众多的孩子在知道“重庆京翰跑路”这个消息后,哭着问我们家长:是这社会病了吗?还是我们 交钱的人有问题,我们被骗为什么就没人理呢?思考再三,我作为 一介目前在外省打工的草民,感觉有必要站出来认直梳理一下,到 底是我们家长错了,还是京翰教育是经营不善或是违法犯罪,或者政府部门是否应该管这个事,我感觉应进行学习、梳理和明确。下述引用的法律、政策条文、公司登记材料均为网上公开可查 询的,引用的家长资料也系真实有效。本人未编造虚假材料及陈述,如有编造个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一、国家和重庆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相关规定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 号)第三条“依法审批登记“中:第(五)款“确保证照齐全”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第(六)款“严格审批登记”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
(二)《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 号)第三条“创新体制机制”,其中第(五)款“建立分类管理制度”规定:对民办学校(含其他民办教育机构)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不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民办学校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举办者自主选择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办理登记。第五条“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第 (二十)款“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民办学校应当明确产权关系,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民办学校举办者应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将出资用于办学的土地、校舍和其他资产足额过户到学校名下。存续期间,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抽逃。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会计核算,建立健全第三方审计制度。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按照登记的法人属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相应的会计制度。民办学校要明晰财务管理,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三)《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81 号)第七条:设立非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向民政部门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第十四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集同级教育、人力社保、工商、民政、物价、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监管中的重大政策问题、突发事件、专项行动等进行研究、协调、处理、部署。第二十二条: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与教育培训对象或者其监护人签订书面培训服务合同。培训服务合同应当载明教育培训机构名称、办学范围、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等核定事项,教育培训对象姓名,办学场所,培训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与承诺,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收费项目和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第二十三条: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收费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三)按学期、教育培训周期或者课时为单位收取培训费。按学期或者教育培训周期收费的,预收费最长不超过 6 个月;按课时收费的,预收费最多不超过 60 个学时。
(四)开具本教育培训机构的合法收费凭证。第二十四条:本市实行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培训费专用存款账户监管制度,按照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收取的培训费实施监管,随机抽查其大额资金流向。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所收取的培训费及时全额存入培训费专用存款账户,账户内资金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培训费专用存款账户余额达到规定的最低余额限制标准时,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使用最低余额范围内的资金,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开户银行应当按照审核意见办理用款手续。第二十五条: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审批审核擅自办学;
(二)挪用办学经费;
(六)冒用他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名称等从事教育培训活动;
(七)恶意终止办学;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教育、人力社保、民政、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应当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有关职能部门接到举报后,举报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客观、公正、及时地进行核实、处理、答复;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权处理部门进行举报,或者将相关举报材料及时移送有权部门处理。第三十三条:从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 5000 元以上 30000 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六)未将所收取的培训费及时全额存入培训费专用存款账户的。第三十四条: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 5000 元以上30000 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二)按学期或者教育培训周期收费,预收费超过 6 个月的;(三)按课时收费,预收费超过 60 个学时的。
(四)《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渝教民发〔2018〕5 号)第三十一条:营利性民办学校收入应全部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并按资金来源开立资金专户,出具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保障学校的教育教学、学生资助、教职工待遇以及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第三十二条: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法拥有法人财产权,存续期间,学校所有资产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抽逃。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不得抽逃注册资本,不得用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抵押贷款、进行担保,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办学结余分配应当在年度财务决算后进行。
(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渝教民发〔2018〕 3 号)第十条:经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依法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为事业单位,符合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到市、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登记。第十一条:经审批成立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登记管理权限,到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登记。
(六)《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渝教民办〔2014〕17 号)第十条:培训机构应按学期或课时收取培训费。按照学期收费的,预收费最长不超预收费最长不超过 60个课时。培训机构不得以折扣优惠等任何理由,跨学期或超过 60 个课时打包、捆绑收取培训费。第十一条: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须开具由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统一监制的通用发票。培训机构所收的培训费,应及时全额缴存培训费专用账户,规范培训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培训费收入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第十三条:培训机构应在培训机构主管部门认可的银行开设专用账户。在同一区、县(自治县)范围内,培训机构只能选择一家开户银行开设一个培训费专用账户。第十四条:培训机构开设的培训费专用账户,包括用于存取和使用培训费资金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存取专用账户”)和用于存储培训费存款最低余额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最低余额专用账户”)。
二、京翰教育的违法做法
(一)少批办学许可,挂靠多开办学公司(以南岸区为例)
1、在 2021 年 7 月前取得合法办学许可的是“重庆南岸京翰英才教育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号码 150010870001031(现是否注销不清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5001085889424798,注册资本 50 万元,法定代表人刁宗林,后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号 010109,单位状态现为存续。
2、从 2021 年 7 月开始取得合法办学许可的是“重庆市南岸区京 翰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号码 25001087000103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685144428T,注册资本 50 万元(2041 年 12 月 31 日前认缴),法定代表人徐艾,后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企 业状态现为存续。国家规定同一家学校不能同时审批为营利性学校和非营利性机 构(同有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职能的除外),但重庆京翰欺骗南岸区教委审批取得了两种许可。
3、除此两条家外,重庆京翰在南岸区大量招生、签订合同的没 有办学许可资质的单位有:北京京翰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北京京翰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第一分公司、重庆市九 龙坡区京翰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上课点在南岸区)、京翰教育南 坪校区、重庆市渝北区京翰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上课点在南岸区)。这些学校没有办学许可,在家长以为是京翰一家的情况下大量签订合同。按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故这是挂靠有办学许可的单位收取费用,以欺骗家长、逃避监管。
(二)恶意逃避资金监管,抽逃资金到外地
1、所有学费未进入有办学许可资质的学校账户进行监管。根据重庆京翰提供的材料(非笔者捏造),2021 年 9 月 2 日 前的收款是如下处理的:通联 POS 的资金于 T+1 日结算到校区收款银行账户,对于非监管资金,校区/大区应于每周三将上周三至本周 二的所有资金从各收款账汇至重庆市渝北区京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账号 123913478510901,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大石坝支行。根据重庆京翰提供的材料(非笔者捏造),2021 年 9 月 10 日后的收款是如下处理的:所有学费集中的账户由渝北子公司改为郑 州市京翰一对一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账号 41050110248700000177,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交所支行,学费归集的频 率由每周三暂时改为每周一三五。
2、暂时未了解到重庆京翰申请办学许可时保证金数额(因重庆市教委、南岸区教委说要保密)。国家和重庆三令五申要求办学机构按审批机关指定的银行将培 训费用全额存入培训费唯一专用存款账户,账户内资金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但重庆京翰直接将重庆片区的所有资 金不进入监管账户,直接抽逃到郑州市京翰一对一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去,导致重庆京翰整体停止运营,这严重违反了国家和重庆的相 关规定。
(三)以打折为名,诱导、欺骗家长,恶意收取长期费用
1、国家和重庆规定培训机构预收费最长不超过 6 个月,按课时收费的,预收费最多不超过 60 个学时。
2、重庆京翰以打折、促销优惠为名,漠视国家监管政策,利用家长不懂或不熟悉的情况,诱导家长一次充值 2-3 年的费用。据初 步了解,多数家长充值了 6 个月甚至 2 年以上的费用。更有甚者,重庆京翰在跑路前的“双 11”活动中,大搞促销,有家长充值 20 万 元以上,然后一节课未上就跑路了,这属于诈骗吗?
(四)虚假出资,空壳公司2021 年 7 月新取得办学许可的重庆市南岸区京翰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 万元,目前到位为 0,认缴时间在 2041 年12 月 31 日前。更可笑的是在收钱和签订合同的北京京翰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登记资料中,注册资本直接为 0。其余的公司相信主管部门稍微一查是能查清楚的,这种情况严 重违反国务院关于“民办学校举办者应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规定, 就是组建多个空壳公司恶意来割重庆家长的韭菜,恶意套取资金跑路。
(五)恶意终止办学据重庆京翰老师及员工提供信息称(非本人捏造),北京京翰总 部至 10 月起已没发放重庆京翰的所有工资和费用,至 11 月 16 日起,重庆京翰已与总部失联,无法联系上任何有及请示相关工作。重 庆京翰认为北京京翰部总跑路了,这才叫老师通知家长一起来维权。按《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取得 办学许可的学校都有严格的制度和监管,突然就者联系不上了,所 有上缴的学费没有在监管账户上面,只能按重庆京翰的说法是跑路了,属于典型的恶意终止办学。三、举报事项作为一介平民无法与资本抗衡,也无意与政府部门争论。但考 虑到给孩子一个“这个社会没有病倒”的结论,和一点微薄地追回被 骗血汗钱的机会,不敢讲京翰教育和黑心老板该被追究什么责任。但是根据《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81 号)第十四条、三十一条之规定,我们现集 体举报京翰教育有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恳请各相关部门建立京翰教育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或组建京翰教育监管工作组,对本次突发事件、群体事件进行研究、协调、处理、回复。
2021 年 11 月 20 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