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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安全教育平台登陆入口

286 2023-09-15 15:55 admin

广东安全教育平台登陆入口

一、广东安全教育平台学生登录入口 广东安全教育平台学生登录入口地址为: ,学生和家长可以输入学籍帐号登录。

二、广东安全教育平台简介

1、建立有效的安全教育管理机制。

实现安全教育过程和效果的实时管理和量化考核,强化和落实学校和教师的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实验区的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和能力,努力将实验区打造成“全国安全教育示范区”。

2、建立有效的安全教育体系。

在确保安全教育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的基础上,借助信息化平台资源建立有地方特色的安全教育校本课程体系。

3、协助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有效的安全教育。

通过信息化平台,教师可以方便地运用视频资源组织课堂教学、带领学生开展技能训练、进行家校安全教育互动、及时了解和评价安全教育效果等。

4、协助中小学生(幼儿)自主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通过信息化平台,学生可以随时随地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技能 训练明迟、参与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学习效果测试等活动,切实提高中小学 生(幼儿)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

5、协助中小学提升应急疏散演练效果。

各地和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操作规范》要求,做到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并确保演练安全和效果。中国教育学会协助各地重点解决学校师生开展演练过程中的实操性问题,提高应急疏散演练的效果。

6、加强家校互动,提高家长的安全监管意识和能力。

三、广东中小学安全教育新闻

3月25日是全国第24个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了做好预防中小学生和幼儿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维护中小学生和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广东省教育厅在天河区华阳小学举办广东省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暨网络安全双进(进校园、进家庭)专题教育活动。

本次活动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出席嘉宾有:广东省教育厅副巡视员王自成、广东省委网信办网络社会处处长张云、广东教育厅安保处副调研员王晓亮、广州市少先队总辅导员张海波、省委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处主任科员董博、广州市教师远程培训中心教师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赵宇丹、广东教育厅安保处副主任科员刘凤武、广州市天河区华阳小学副校长江赵梅、家长代表等。

活动由广东省教育厅王自成副巡视员致辞,指出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使学生正确认识和使用手机等网络媒介,高效提升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和素养,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双进”活动为契机,从日常生活学习做起,养成良好健康规范的上网习惯。让网络安全和媒介素养教育课程进学校、进家庭。网络时代宽渣,要让网络安全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一样成为当代学生必备的安全技能,让媒介素养和艺术素养、文学素养一样成为当代学生必学的基本素养。

随后,广州市少先队总辅导员张海波进行《开展网络安全教育,争做互联网好网民》的专题演讲,回顾近年来儿童网络事件,分析儿童接触网络的特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对策。

在两位小主持人的带领下,华阳小学五10中队的队员们开展了“安全上网,争做激巧李******好网民”的主题班队会,通过队员们自主进行的儿童网络安全小调研,以讨论会的形式,围绕短视频的利与弊进行了讨论,并从多维度提出小学生正确对待短视频的建议。

少先队辅导员曾漫屏老师也向少先队员发出了倡议:理性地对待网络,多到大自然中去,肩负起关心社会的责任。

家长代表也深入思考,表示在引导和约束孩子网络游戏时,家长更应多关心陪伴孩子,以身作则,做好孩子的榜样!

来自广州市少先队理事会代表吴灵梓同学向少年儿童发出了从小争做中国好网民的倡议。

本次启动仪式充分发挥了省教育厅、省委网信办及其他与会部门的积极作用,从教育形式、意识提升、过往案件分析等多个维度对如何保障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远离网络危害出谋划策。各领导、来宾及与会人员在本次活动中为后续网络安全双进的专题教育活动提出了多个可深入的讨论方向,为整体活动取得良好开端。

据了解,广州市教师远程培训中心对活动进行了全省现场直播,当天全省有14万多个班级同时在线收看了安全日主题教育活动,下一步,网络安全教育“双进”(进校园、进家庭)活动还将陆续在省内各地进行。 ;

广东省关于开展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关于开展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冲枣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我省今年面向社会人员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广东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我省各级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认定对象包括:

(一)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二)其他符合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我省认可的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以下四所: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及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晌指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按照我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要求,社会人员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三地市区的在编在职教师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他地区的在编在职教师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

3.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修学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相对应层次的师宴判配范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以下简称“两学”)并考试合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补修“两学”并考试合格:

(1)根据属地化原则,申请人需在本人户籍或人事档案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院校进行培训,培训成绩在本辖区内有效。

(2)参加国家自学考试获得的“两学”合格证书及《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附件1)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地教育行政部门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受理申请与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凌晨至9月30日凌晨,网上报名网址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网”()的“网上报名”栏。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报名的现场确认时间由各市认定机构根据本地的实际确定,申请人需在当地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报名并完成普通话测试、“两学”补修及体格检查等。

(二)申报认定方式。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人事档案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工作所在地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

(三)申请人员需在当地认定机构规定的受理申请期限内提交以下相关的认定材料。

1.申请人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提供学习相应层次“两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除在编在职教师外,其他申请人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

(四)认定收费

1.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包括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与学历不对应层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缴费240元。

2.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和“两学”课程补修及学历鉴定等费用,应按规定另行缴纳。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要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及时将本市开展资格认定报名时间以及有关事项和要求向社会公布。

(二)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会同相关部门提前做好普通话测试、补修“两学”课程、体检、学历鉴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

(三)各认定机构要按照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审核网报数据,并在2013年11月1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和生成证书编号,教育部将根据11月16日零点前系统所显示我省已生成的编号数发放证书。

五、其他

1.不受理一年内同时申请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

2.我厅委托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认定中有关技术问题请直接咨询该学院,联系人:温老师;联系电话:,传真:。

本通知以及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规定均可在我厅主页() “教师资格认定”栏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网()查询与下载。

2. 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序号 认定机构 区号 电话 通信地址

1 广州市教育局 020 83494295 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 深圳市教育局 0755 82101815 深圳市深圳市民中心C2105房

3 珠海市教育局 0756 2125052 珠海市香洲人民东路112号

4 韶关市教育局 0751 8774530 韶关市武江北路150号

5 肇庆市教育局 0758 2829904 肇庆市西江路教育大楼

6 云浮市教育局 0766 8835046 云浮市河滨西路

7 东莞市教育局 0769 23126008 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八楼

8 清远市教育局 0763 3363223 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

9 汕头市教育局 0754 88853404 汕头市龙湖35街区丰泽庄

10 汕尾市教育局 0660 3390663 汕尾市红海中路

11 阳江市教育局 0662 3333690 阳江市东风三路45号

12 揭阳市教育局 0663 8724407 揭阳市东山区

13 梅州市教育局 0753 2180895 梅州市江南教育路3号

14 河源市教育局 0762 3297399 河源市源城西潮阳街1号

15 潮州市教育局 0768 2805053 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

16 惠州市教育局 0752 2261072 惠州市城区麦地路2号

17 江门市教育局 0750 3503921 江门市环市三路20号

18 茂名市教育局 0668 2278744 茂名市官山二路官南一街18号

19 佛山市教育局 0757 83205005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

20 中山市教育局 0760 88335017 中山市柏苑路214号

21 湛江市教育局 0759 3336260 湛江市赤坎寸金二横路10号

22 顺德区教育局 0757 22830221 顺德区德民路6号

760 88335017 中山市柏苑路214号21 湛江市教育局 0759 3336260 湛江市赤坎寸金二横路10号22 顺德区教育局 0757 22830221 顺德区德民路6号

广东省教育厅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