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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地址

82 2023-07-17 05:48 admin

一、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地址

国家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六)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七)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

(八)负责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核;负责协调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

(九)负责国家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劳动工资、人事调配、编制管理及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国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指导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品德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十一)组织和指导全国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导教育理论研究、教育学会工作。

(十二)代政府管理国家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十三)负责全国教育系统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十四)承担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承办国家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局长

立白才学校一年学费在6000左右,不算贵。珠海市香洲区立才学校创办于1997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成为珠海市办学规模最大、办学历史最长、设备设施最齐备的民办学校。学校位于珠海市中心城区香洲区繁华闹市,占地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小学初中共84个教学班,4200余名学生,250多名教职员工。

三、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电话

1980年,珠海市文园中学创办,隶属珠海市第二中学,为该校的初中部,由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管辖;1991年,被定为香洲区重点中学;1993年,直属于珠海市教育局管辖;1995年,被评为珠海市一级学校;2001年,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2003年,与拱北中学高中部合并;2004年,珠海市第二中学初中部搬迁到文园路33号,初中部与高中部分离;2008年3月31日,更名为珠海市文园中学;2012年,在珠海市香华路303号开设了第二校区,成为了全市规模最大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5年9月29日,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新归属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管辖。

四、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上班时间

容闳书院是初中。

容闳书院的前身是容闳学校初中部。

建于2003年的珠海容闳学校是经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批准,由珠海市国有大型企业——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兴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占地面积5.8万平方米,投资1.3亿元人民币,原学校容量是1280名学生,是一所园林化、现代化的广东省一级学校。

学校坐落在珠海南屏秀丽的前山河边,以中国留学教育之父容闳先生的名字命名。

容闳学校秉持“许孩子一个未来”的教育理想和“绿色教育”的教育理念,五年内实现了办学水平评估的“三级跳”,迅速发展成为南粤的一张教育名片,2007年12月被评为省一级学校。

与此同时,学校还获得国家及省市不少殊荣,获全国青少年小记者培训基地、中华文化传承基地、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等称号

五、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电话咨询

根据相关数据和评价,香洲区排前十的初中学校名单如下:1. 珠海市第一中学2. 珠海市第二中学3. 珠海市实验中学4. 珠海市华侨中学5. 珠海市七中6. 珠海市第九中学7. 珠海市第五中学8. 珠海市第六中学9. 珠海市横琴南水实验学校10. 珠海华威中学请注意,排名可能会因时间和评价标准而有所变动,建议向当地教育局或学校了解最新信息。

六、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招生办电话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持房户一致的原则,户籍学生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一致的登记地址安排学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视学位情况,可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广东省居住证》一致的登记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2、确认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接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当年六年级学生。

3、温馨提示:具体入学条件要等各区招生细则公布。

拓展:入学材料

1、《中小学招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和《拟录取回执》

2、身份证。提供申请学生父母的身份证原件,非珠海户籍的学生父母还需提供香洲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原件。

3、户口簿。提供申请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原件中须有“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个人户口页”等内容。《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须同时提供结婚证、小孩出生证原件给拟报读学校。

4、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内容包括“房产权证号、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三项。需为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拥有的合法完全产权,且房屋用途为住宅(无房产家庭不需要准备此项材料)。

5、学生相片。提交申请学生的大一寸彩色蓝底相片一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角空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