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与师资科。
承担机关和全县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及全县教育系统机构编制、招聘录用、职务评审、岗位管理、考核奖惩等人事工作。
负责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县中小学校长、教师队伍建设,宏观指导全县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县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政策法规;
负责全县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
负责全县教师编制、职称评定、岗位聘任、交流轮岗、培养培训、表彰奖励、考核惩处、待遇保障等工作;依法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履行中小学教师的管理职能;
负责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等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指导全县教师培训机构和培训基地建设;指导全县中小学教师国内外及港澳台地区交流与合作;
负责援疆援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