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8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按每月21.75天、每天8小时进行折算。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元(含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