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如何报考教师资格证
1 普通话,教育学,心理学,说课。 大三只能报教育学心理学,不能报说 课。可以考到了之后大四的时候再报说课
2 不是,在大学所在的城市也可报名 每个地方不一样,有的是要现场报。有的是先网报在现场确认。请注意当地的教师证报名通知。
3 等两门成绩出来就可以报名说课了
4 不可靠。就比如说今年的考试,试题很偏,很多都不是在培训班划的范围之内。
大学期间教师资格证的报考时间和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是在6月末-7月初左右~
下面是专门网站,你可以在里面找到你还想问的~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须具备什么学历。
非师范类只要具备国家承认大专以上的文凭就可以报考教师资格证,要通过普通话,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试讲的考试。
你也可以查看: www.jiaoshizheng.com 里面都是教师资格证的相关信息,如果你有不懂的地方还可以咨询那里老师,希望能够帮助你
答:《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四)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7、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答:《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前向户籍或任教学校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四)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检查表;(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七)《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八)户籍证明或任教学校出具的任教证明材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由拟聘学校出具拟聘教师证明材料;(九)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对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第六项不作要求。)
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时,如有必要可以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
按时提交申请材料是申请人的义务,不能按时提交材料或不能按要求补充材料的按放弃申请处理。
8、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如何申请教师资格。
答: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交以下材料后,可以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检查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户籍证明或任教学校出具的任教证明材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由拟聘学校出具拟聘教师证明材料。
对在学期间未修学有关师范教育类课程或缺乏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其相关课程的补修、考试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随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进行。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如何申请教师资格。
答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具备规定条件,提交有关材料的同时,必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相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必须接受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专家审查委员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合格。
10、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答:《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人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申请材料(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要先参加两学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具备基本条件且材料齐全者,受理其申请;具备基本条件材料不齐全者,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补齐;不具备基本条件者,说明其哪些方面不具备要求。(三)、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提出专家审查意见;(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据申请材料和专家审查意见做出认定结论;(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申请报名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其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对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11、两学考试及认定时间。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参加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考试分中等(含中学)学校和高等学校两个层次进行,每年组织一次考试,(通常在三、四月份),报名及考务工作,由市、县(区)组织。考试报名一般在上年底下年初,请注意公告。
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时间请看认定机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