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指标
选调对象及计划
2023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独立学院毕业生),其中,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要有一定的比例。本科生仅限本校四星级和五星级专业的毕业生报考;研究生仅限本校省一流学科所涉专业的毕业生报考。具体专业目录见附件。
初定选调计划数20名。具体选调计划数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选调计划分配到校,考生只在本校范围内竞争。
二、选调资格条件
选调资格条件突出政治标准,注重选调质量,强调综合素质。选调对象必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⒈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安排。
⒉品学兼优。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敢于斗争,严守规矩,作风朴实,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20%。
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最高学历期间获得过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学生干部经历须满1年以上);③最高学历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
⒋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位。本科生须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本科学历也须为高考当年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时间截至2023年7月31日,若因毕业论文答辩等原因需延迟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时间可延至2023年12月31日。
⒌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7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