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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代课老师新政策

258 2023-07-18 22:17 admin

一、湖南省代课老师新政策

、发放教龄补助,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辞退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不享受教龄补助。2、择优录用:允许合格代课人员,择优进入教师队伍。对于还在岗的代课人员,则要按“以人为本、政府统筹、坚持标准、有进有出、积极稳妥、标本兼治”的思路解决。地方政府将在岗代课教师问题的解决与择优录取、辞退补偿、纳入社保等措施统筹考虑,特别是要允许那些具备教师资格、符合教师任职条件、素质较好、有一定教学经验的代课人员参加公开招聘,择优进入到教师队伍,最好还能够有一定的政策倾斜。3、“代转公”。4、法律依据:《代课教师转正新法规》清退代课教师这一政策,从其期冀改变我国教育环境的现实迫切性来看,有着一定的刚性要求。迈入2010年,教育部在解决这一问题上为代课教师的出路着想,提出补偿和保障的概念,给这项刚性政策予以有情执行的空间,也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在解决这一问题上的关键作用。

二、湖南原代课老师补贴政策

符合补助条件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

三、湖南省代课教师最新消息

代课教师与单位已形成关系,补偿待遇和标准,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辞退应当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2、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继续聘用:(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辞退)

四、湖南代课教师2021年政策

2023原民办教师待遇新规定如下: 

1、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将可申请领取每月200到400元不等的生活困难补助;

 2、工作年限1至3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3、工作年限4至6年的,每人每月补助300元;

 4、工作年限7至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400元。

 对于民办教师有下列补助政策: 1、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 2、教师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3、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五、湖南代课教师补贴名单

符合补助条件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

六、湖南代课教师补偿政策出台

标准如下:

原民办教师补贴政策,教龄十年700元。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补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教龄10–19年的,每人每月700元,10–29年的,每人每月800元,3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教龄1年的补助100元,每多一年教龄增加50元,原民办代课教师可以根据自己教龄计算一下。比如教龄5年,每月补助300元,教龄7年,每月补助400元,教龄9年,每月补助500元。

七、湖南省代课老师

2023年原民办教师老龄补贴:原民办教师补贴,教龄十年700元。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补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教龄10--19年的,每人每月800元,3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教龄1年的补助100元,每多一年教龄增加50元,原民办代课教师可以根据自己教龄计算一下。比如教龄5年,每月补助300元,教龄7年,每月补助400元,教龄9年,每月补助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