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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退休教师丧葬费标准?

76 2023-07-01 20:05 admin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不分因公与非因公死亡,其丧葬费均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的标准执行。

遗属补助标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

(1)我市2011年度因公死亡和离休干部死亡后遗属补助标准为698元;

(2)非因公死亡和退休干部死亡后遗属补助标准为499元;

(3)凡享受遗属生活补助的人员按户每月发给煤补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