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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组发2015年26号文件全文?

70 2023-05-17 11:38 admin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一般应采取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竞争性方式产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 工作确实需要的,也可以采取组织推荐、直接考察的方式产生流动调配人选: (1)从事业单位中具有相当任职资历管理人员平级调任公务员的; (2)县处级职务公务员转任和市州直单位乡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县市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乡科级公务员转任的; (3)事业单位县处级职务管理人员流动,以及市州、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调入领导班子成员的; (4)事业单位调入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 (5)涉密岗位不宜公开竞争的; (6)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等特殊困难的; (7)其他特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