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1997)32号,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
教育部印发的教人(2011)8号,即《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
认证对象:民办学校在职的教师。
认证方式:教师工龄认证分为两种方式:纸质材料认证和电子认证。纸质材料认证是指教师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所在的民办学校,由学校负责认证并签字盖章;电子认证则是指教师通过网上平台提交认证材料,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认证。
认证材料:教师工龄认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认证标准:教师工龄认证的标准是以教师实际在民办学校工作的时间为准,未计算离职、休假等非工作时间。同时,认证工作时间的起算时间应当是以劳动合同的签署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