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考的教师资格证,能在省考的内蒙古认定吗?
一、教师资格证的认定,是可以回户籍所在地进行认定的,向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即可申请认定。
二、关于认定时间:
教育行政部门和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期限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颤碰托的高等学校规定,并以适当形式公布。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提出申请。
三、关于教师的资格认定,在《教师资格伍敏条例》的第五章中,有明确规定: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茄橘谈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4、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5、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6、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
扩展资料: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1、身份证明;
2、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4、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5、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
参考资料:教育部考试中心_《教师资格条例》第五章
全国统考的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证,能在省考的内蒙古申请教师资格认此则定。针对此种情况,教育部有关部门专门下发过一个通知,明确统考的合格证在全国蔽改范围内申请森并棚认定教师资格有效。
我也是同样情况 参加的国考 能不能在内蒙古认定
请问你的国考教资在内蒙认定了吗,今年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急急急 内蒙古教师资格证 报名地点 时间
内蒙古:2008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确定
2008年全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定于2008年5月2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中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在职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行业的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在职人员以及应届毕业生、社会公民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工作
1、2008年3月15日――3月30日为报名起止时间。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努力扩大宣传面。要结合本盟市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报名工作方案。为方便广大教师报考,各盟市或旗县区要在报名期间设立报名工作站,工作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和指导考生正确填涂《考试报名卡》,并且用摄像头采集考生照片。《考试报名卡》中的各项内容,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考务工作细则》中的规定填涂,考生交完报名卡后必须在自己的信息确认书上签字(附件一),信息一经确认,不再更改。各盟市要将考生信息确认书保留半年备查。
2、从今年起 ,我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科必须在同一盟市报名考试,否则不予发证。
3、各盟市招生考试机构要把此次考试的文件精神及本盟市制定的报名办法及时通知到驻本盟市的各级各类院校(即所在地的各级各类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民办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以及公办和民办学校、幼儿园等)。各级各类院校人事部门要认真负责地按照所在盟市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碰察报名办法及有关规定,做好本院校的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4、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认真审查上报的各类表册,仔细核对考生涂写的《考试报名卡》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是报考单科的考生原准考证号是否正确。对于报考单科的考生,如报名卡上原准考证号不准确,影响证书发放,后果自负。审核无误后,建立考生信息库,汇总报名情况和需用试卷数量。报名工作结束后,须将《考场编排库》(网上电子邮件或光盘)、《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二)、《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需用试卷数量报告单》(附件三)各一份,务必于2008年4月5日前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二处。
5、报名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内蒙教招考社发[2005]12号执行。交费时间是2008年6月底以前,并且电传汇款收据及交费说明。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开户行:呼市工商银行内蒙政府后街分理处
帐号: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
①高等层次考试科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适用于各级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和成人高等院校的在职教师或拟申请认定高等院校教师资格的申报者)。
②中等层次考试科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适用于各级各类初高中学校教师以及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的在职教师或拟申请认定中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报者)。
③初等层次考试科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适用于各级各类小学、学前教育的教师以及申请认定初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报者搭吵宴)。
2、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2008年
5月25日
(星期日)上午教育学
9:00-11:00
下午教育心理学
3:00-5:00
四、准考证号编排及考点、考场设置
1、准考证号编排办法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考务工作细则》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各盟市要根据考生自然信息和考场编排情况打印准考证,并在5月18日以前发给每个考生。
3、考点一律设在盟市所在地。考场由盟市招考中心按答卷语种和报考层次采取知银随机编排的办法编排。尾考场可以混编,答卷要求分别装订。
五、考试大纲和复习资料
本次全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以内蒙古师范大学编写的《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指定教材教育学纲要》和《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指定教材教育心理学》为复习、指导、自学和命题的范围和依据,请各盟市根据实际需用数量直接与内蒙古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订购。
六、试卷领取办法及时间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试卷由各盟市派专人领取。具体领取地点及时间如下: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和赤峰市的试卷到通辽市科尔沁区教育印刷厂领取,时间为2008年5月19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锡盟、乌盟、鄂尔多斯市、巴盟、阿盟八个盟市的试卷到呼市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二处领取,时间为2008年5月19日。
七、评卷工作
今年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答卷仍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评阅。各盟市必须在考试结束的第二天(5月26日)用机要寄出或派专人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二处(自治区教育厅教育培训中心答卷收发站)。
八、考务管理要求
1、各盟市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考务工作的每个环节进行精心组织和安排。
2、各盟市安排监考教师时,要在领卷前即开考前1小时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每位老师所监考场。
3、各盟市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工作。派专人对考点、考场设置、主考、副主考和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及备考工作等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和指导。要明确职责,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使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考风考纪再上一个新台阶。
4、各盟市在考试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设值班电话和投诉电话,并将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本盟市招考中心投诉电话在每个考场黑板上予以公布(盟市值班和投诉电话要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二处)。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二处值班投诉电话为:,。
九、证书及成绩单发放工作
今年,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证书发放工作,仍两科全部合格后发一个合格证书;对于单科考试合格的考生,各盟市要发给考生单科成绩单(内容包括:准考证号、姓名、合格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时间;样式大小由盟市自定)。如需要单科成绩证明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盟市汇总后统一到自治区招考中心二处办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08年1月17日
写了那么多也没具体说明,我腔敬告诉拆卜你在呼市十九中那报名,非师范生必须要有普通话资格证书而且要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具体时间你去十九中那的报名处询问吧伍御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