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级建造师有效期会改为五年吗?
不会,成绩有效期这么多年都是两年滚动
二、「取消注册建筑师和建造师的注册制度,改为登记制度」的流言是否真实?
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2015年资格考试工作计划没有一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先是结论:
1、简政放权。简政放权,国务院不管一注的审批了,但不是取消一注的考试,考试还是要考。
2、挂靠没戏。非专业人士就不要搞了,不是本行的没戏了,考了也用不着了。
3、打破壁垒。具体表现可能会体现在取消文凭限制,让资历较深但文凭不高的从业人员能获得执业资格。考试难度降低,增加执业人员。
4、终身责任制,职业责任险将会买得更加红火。
5、至于证书值不值钱,这种观念要改变。本科文凭值不值钱,硕士文凭值不值钱,归根结底,值钱的是人,不是纸。
6、市场主导一切,企业得到解放,人才更加难求,竞争更加激烈。即便是现在,依然是以政府管理为主、市场机制为辅的模式。政府对建筑业干预很大,从这个角度讲,门槛确实挺高,各种挂靠也是由于这种高门槛而不得不妥协的策略。尤其是行业保护,国企背景的公司抗拒市场化,限制了合理竞争。
7、联系到这一系列自上而下的政策,如果真能迫使政府降低对建筑业的干预。我觉得,建筑业将会被互联网长驱直入,如金融业一般,迎来巨大变革。
评论里,有人兴冲冲地说,此答案被打脸了。作为政策解读性的答案,打脸的风险还是有的,因为就算是住建部,没到最后关头,也舍不得放权的。但这个答案真的打脸了么,我一字未改,甚至连错别字都忍住没动它,而且网上未经同意肆意转载此答案的有许多,大家都可以对比。
我一开始就着重强调的是,“取消注册建筑师和建造师的注册制度”这不可能。
注册制度、注册审批权,XX制度、XX权力从来都不是一回事,这并非需要高深的阅读理解力。
还是把原答案的最后一段提上来:注册制,本来就是为了跟国际接轨,不会贸然取消的。政府简政放权,瘦身而已,重点抓大头,旁枝末节就放权,审批权应该会逐步下发,但这跟注册考试本身,没有关系。
坚持执业制度 完善管理方式一、必须坚持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
(一)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国际上多数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建筑师、工程师等职业规定,其中多数实施以执业准入控制为特征的行政许可类资格,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加坡、南非、台湾等。
(二)法律体系基本完善
我国的《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法》等明确规定了从事建筑行业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准入的执业资格制度;《注册建筑师条例》作为单项法规,在法律层面上对注册建筑师的地位、作用予以了明确。
(三)行业管理迫切需要
今年8月我部下发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明确提出,为提高质量责任意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要强化工程建设终身责任落实,界定了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对执业注册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后,执业制度在行业管理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四)有利于我国建设行业融入国际市场
随着我国加入WTO,融入经济全球化,工程建设领域国际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国内企业走出国门,迫切需要一个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制度平台。建立执业资格制度并与国际开展互认工作,可以为我国技术人员走出国门提供有力保障,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铺平道路。
二、积极转变执业资格注册的审批方式
坚持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并不是要固守陈规,而是要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转变和完善执业资格注册审批管理方式。执业资格注册审批是执业制度实施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转变和完善审批方式,就是把原由部行使的注册审批权授权给有关公共组织(如全国管理委员会),把政府从具体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做好宏观政策制订以及对执业制度实施情况的指导和监督。被授权的全国管理委员会应代表公众利益,保持客观公正,行使对执业资格的具体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出自
2014年10月13日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简报,内容有删节。看完还是有疑惑的童鞋可以友好讨论。
在引用段中,最后加粗部分点明了未来的方向。所以,住建部此次取消审批权,是为了给有关公共组织。
有人说,这是取消了注册制度and注册考试,你看人社部都没有2015年一注考试了。人社部也是政府部门,这一块转交给XX协会负责。虽然暂时没有着落了,但趋势就是简报说,移交给公共组织。权力彻底没了,住建部会有点心疼,处理有点缓慢,别着急。
有人问,那为何标注的是取消而不是下放?你仔细看看,标注为下放的,是下放给了下级政府部门,不符合移交给公共组织的趋势。
这回应该彻底解释清楚了吧,我的利益相关不是住建部官员。欢迎讨论,多交流,大家都能收获更多。不要只看不说,也不要一有问题就兴师问罪,我好像没收过咨询费吧。
于11月24日。
============== 8月28日 内容 ==============
首先表态:这谣言不科学。(不排除日后有文件发布,但至少目前是假消息)
目前尚未看到任何相关的政府文件说要“取消注册建筑师和建造师的注册制度”,连取消都八字没一撇,更谈何改为“登记制度”。
相关的谣言:
文中一开头就提到G院取消全部【非行政许可事项】,但一注一建执业资格认定是【行政许可】,且有《建筑法》提供法律依据(还能上升到法律层次,整个精气神就不一样了):
住房城乡建设部 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从清单里可看到,住建部的【非行政许可项目】有7项,分别是:
就算取消这7项,也看不出对注册制度有何影响。
其实,从目前的文件显示,除了放权【非行政许可】,G院也在对部分【行政许可】进行放权: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通读这份文件,也没有找到任何涉及取消一注一建的信息。
其实,被取消的是这些:
如果看了下面这份官方解读,反而能得出,不会取消注册制度。
国务院再次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建筑师建造师的注册制度,有法律依据,有法规规定,且该职业跟公民财产安全关系重大,注册制度也便于管理,所以实在无法得出“取消”的结论。
即便是“修订有关法律”,也得等着开人大会,签主席令,不是G院什么提案都没有,说改就改的。
另外,取消相关职业资格证的目的是“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且不说建筑行业跟公民财产安全关系重大,单说现在的门槛,也已经很低了,遍地开花到处是野鸡公司、挂靠单位,要多少有多少。在我看来,为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未来准入门槛只有更高才是趋势。
qq群里,还有一种谣言是这样说的:
这种谣言,搬出《建筑法》第二节“从业资格”的条文就能打脸:
法律清清楚楚写明了,对于企业而言,分为不同资质,取得相应资质才能从事相应建筑活动。对于个人而言,分为不同等级,取得相应证书才能从事相应建筑活动。
至于“挂靠拿钱”,这原本就是违法行为。可以加大查处力度,严惩挂靠,而非取消注册制度。
另外,关于“设计院逐步变成设计事务所”这种话,肯定是假消息。如果是真的,那国家队就是摔昏了头,竟赶在这当口成立“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要知道,人家还指望借此上市呢。
其实,看起来,未来的趋势应该是向集团化发展呢。
=========== 8月29日 内容 ============
尝试解释,河南省的取消审批二建: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该文件早在2013年9月份就发布了,当时也引起了小范围讨论,但远没有现在这样引人注目。如今,旧事被重提,显然是有心人把时效性强的政府文件和恶意解读不加区分地放在了一起,标题党,试图混淆视听。
既然2013年河南就取消审批二建了,那2014年河南省二建情况是怎样的呢?
真相是,住建厅依然在审批二建,只不过换了个地方公示:
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且查阅河南住建厅官网,行政审批项目里,二级建造师注册赫然在列: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真相就是这么赤裸裸,嗯。
另外,2014年3月,住建部下放了一建审批权给山东、广东、云南三省试点,所以目前在住建部网站公示的一建人员没有这三个省的名单。
注册制,本来就是为了跟国际接轨,不会贸然取消的。政府简政放权,瘦身而已,重点抓大头,旁枝末节就放权,审批权应该会逐步下发,但这跟注册考试本身,没有关系。
为啥会有这种谣言?
你知道,8月中旬,一注考试成绩公布了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