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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工作需要担保人合法吗?会计工作需要担保?

171 2024-10-19 04:11 回车巷人才网

一、会计工作需要担保人合法吗?会计工作需要担保?

  会计工作需要担保人。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务。对于此处的担保个人认为包括提供担保人形式的担保。  如果一个公司要求会计工作需要担保人,那这个公司的内控制度就是严重缺失。是个人管人,不是制度管人的公司。  相关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二、黑户担保公司,能提供担保吗?

依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的条件是具有债务偿还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而黑户作为保证人的,银行可能会不接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三、担保公司未准入可以提供担保吗?

担保公司属于金融行业,但是属于非金融机构,无金融机构许可证。投资担保公司是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以赚取利润差价而赢利的中介性公司。 投资担保通常意义上是指个人在向银行贷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需要借款人找到第三方,为借款人做信用担保。也就是需要借款人找到担保公司为其做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最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审批上讲,融资性担保机构是特许机构,需要通过地方监管部门前置性审批许可并获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在工商等相关部门注册登记成立;而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尚未实行准入管理,其注册登记没有前置性的审批要求,也不持有经营许可证,只要符合等相关规定,直接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或其他注册登记即可成立,融资性担保机构是持牌机构,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是非持牌机构。

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经营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1、贷款担保。

2、票据承兑担保。

3、贸易融资担保。

4、项目融资担保。

5、信用证担保。

6、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兼营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

1、诉讼保全担保。

2、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业务。

3、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4、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5、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2、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其中,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担保公司是属于金融行业的,只不过因为他没有金融机构许可证,所以不属于金融机构。其实除去担保公司可以担保,个人也是可以担保的,因为做担保人是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的,所以需要考虑清楚。

四、提供担保和承担担保义务相同吗?

担保人和债务人一般情况下的话都是可以承担一定的义务的,这个还要考虑到担保人所需要签订的合同内容,如果是属于连带责任的话,那么和债务人的义务基本上相同不论是担保人,还是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不会处理。这里说的没有能力是指完全没有能力还款。如果有部分还款能力,要部分还款,否则,即是对判决的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连带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要看几点:

1、债务人有钱还,债务人就有义务还钱,连带人保证人还钱的,可以找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没有钱还,保证人有钱,那么由保证人还钱,可以找债务人追偿;

3、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没有钱的,按照没有钱的方式处理,即有可能限制高消费、只保障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如果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再执行。

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承担的是连带保证之债,本质也是债务人的,基本上按照债务人的程序进行处理。作为保证人,建议让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处理,一般不动产什么的都是财产,所以你要是房子车子什么的很多,建议还是让债务人主动去调解,不成的尽可能执行债务人,毕竟这也是其本来的义务,实在不行要执行你的财产时,要记得让债务人写好欠条之类的。

五、财产保全如何提供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确保被申请人将来能履行裁判,不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但是,申请人要正确行使这项诉讼权利,不得滥用,以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申请人败诉的情况下,证明申请人的申请有错误,因此,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的全部损失。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六、担保公司是否可以对异地企业提供担保?

担保可能无法跨省,担保贷款人必须要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

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4.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七、担保人有逾期可以提供贷款担保吗?

1、主要看担保人什么逾期方式,假定金额较小(如1000以内或还款金额尾数),如果两次均在一周以内,绝对无影响,如果超过一个月就可能需要说明原因了;

2、如果金额较大或者干脆就是当月还款金额,银行或贷款机构酒会要求本人给出具体合理的原因,如果原因清晰合理则可以通过;

3、另外要看本人这两次逾期的发生时间,半年内则有可能有影响,距离现在越远则影响越小,一般两年以前的语气就不用管了;

4、当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最看重的还是本人的资产和收入(即偿付能力),如果这两项不过关,意义恐怕不大了;

5、最后建议本人珍惜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一旦产生,5年更新一次。

八、提供担保是什么意思?

用户的信用资质不足时,贷款机构会要求用户提供贷款担保,这时候其实是要求用户提供一位可以为贷款做担保的担保人。担保人的作用是在贷款人没有按时还款时,担保人承担起还款的责任,对于贷款机构来说,逾期的风险就会小很多。

当然,如果用户可以提供抵押物给贷款机构,那么就不一定需要提供担保人,具体是否需要担保,以贷款机构的要求为准。

九、60岁找工作需要提供什么?

这个年龄的话应该是要提供身份证跟健康证明的。

十、从事会计什么工作需要备案?

只要在单位从事会计岗位工作,就需要进行备案。

需要到你单位交税那个地区的财政局备案,也叫注册(证明你在从事会计工作)

只需要带上单位的税务登记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有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你已经被聘任为财务人员)就可以注册了。

如果不注册,就不算你从事会计工作,以后考中级不能报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