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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垫层的验收应该根据哪种验收规范?

171 2024-10-16 16:23 回车巷人才网

一、基础垫层的验收应该根据哪种验收规范?

一般垫层最低厚度是10CM,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混凝土垫层是钢筋混凝土基础与地基土的中间层,作用是使其表面平整便于在上面绑扎钢筋,也起到保护基础的作用,都是素混凝土的,无需加钢筋。

2、如有钢筋则不能称其为垫层,应视为基础底板。钢筋混凝土基础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当有垫层时为40mm;无垫层时70mm。

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根据什么制定的?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三、塔吊基础安装,规范规定要达到%多少?

混凝土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地基必须夯实,地耐力20 t/m2,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

2、基础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浇水养护,经混凝土设计强度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上部结构的安装作业,如提前安装,必须有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试块试验合格报告,强度达到安装说明书要求;

3、所有地脚螺栓的顶面必须在同一水平面上,露出基础平面的高度为350mm,允许偏差不得大于5mm;

4、混凝土基础表面平整度和纵、横向偏差允许偏差1/000。

5、根据JGJ/T187-2009规程,塔吊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达到设计强度的80%时方可开始上部标准节安装,待砼强度等级达到设计强度的100%时方可投入吊装。

四、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首先要实行四统一的原则,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四统一的前提下编制清单项目。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五个部分。清单编码以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1、2位是专业工程顺序码,3、4位是附录顺序码,5、6位是分部工程顺序码,7、8、9是分项工作顺序码,10、11、12位是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其中前9位是《清单规范》给定的全国统一编码,根据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设置,后3位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由编制人根据图纸的设计要求设置。

五、基础规范的特点?

1.回到了容许设计理论上了,不在强调极限设计理论

  

  2.贯穿在规范中的中心思想是以地基变形控制的中心思想

  

  3.设计计算的内容和范围大大增加,以后设计计算书的厚度肯定增加不少

  

  4.新增了不少内容,如土类的划分,桩基的计算理论与要求

  

  5.删除了一些过时的内容,如刚性基础用于六层及以下的建筑物

  

  6.改用一些名词,如刚性基础改为无筋扩展基础

  

  7.计算地基不同特性采用不同的荷载组合

六、桩基础的刚性角怎么规定的,哪本规范上有?

只有刚性基础才考虑刚性角,桩基础或独立基础现在一般为柔性基础,即钢筋混凝土基础,不受刚性角的限制,因而可以不考虑刚性角。

 刚性基础的宽度大小应能使所产生的基础截面弯曲拉应力和剪应力不超过基础圬工材料的强度限值。满足了这个要求,就得到墩台身边缘处的垂线与基底边缘的连线间的最大夹角αmax ,即称为刚性角。

  基础底面积越大其底面压强越小,对地基的负荷越有利,但放大的尺寸超过一定范围,超过基础材料本身的抗拉,抗剪能力,就会引起破坏,折列的方向不是沿柱或墙的外侧垂直向下的,而是与垂线形成一个角度,这个角度就是材料刚性角.

七、根据《建筑法的规定根据建筑法》的规定?

《建筑法》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

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

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八、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必须执行哪些规范?

GMP

GMP标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为保证药品在规定的质量下持续生产的体系。它是为把药品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的危险降低到最小而订立的。GMP包含方方面面的要求,从厂房到地面、设备、人员和培训、卫生、空气和水的纯化、生产和文件。“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产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或是“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

GSP

GSP是英文Good Supply Practice缩写,在中国称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在1992版GSP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于2000年4月30日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颁布,200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已于2012年11月6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已于2015年5月1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2015-07-01起施行。

GLP

GLP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of drug) 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1999年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施行《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系指对从事实验研究的规划设计、执行实施、管理监督和记录报告的实验室的组织管理、工作方法和有关条件提出的法规性文件。GLP(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意为“良好实验室规范”或“标准实验室规范”,旨在严格控制化学品安全性评价试验的各个环节,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促进试验质量的提高,提高登记、许可评审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公正性,更好地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

GCP

中文名称为“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是规范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其目的在于保证临床试验过程的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在我国引入、推动和实施 GCP已经过了近十年的时间。

九、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必须执行哪些规范?

GMPGMP标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为保证药品在规定的质量下持续生产的体系。它是为把药品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的危险降低到最小而订立的。GMP包含方方面面的要求,从厂房到地面、设备、人员和培训、卫生、空气和水的纯化、生产和文件。“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产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或是“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

GSPGSP是英文Good Supply Practice缩写,在中国称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在1992版GSP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于2000年4月30日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颁布,200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已于2012年11月6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已于2015年5月1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2015-07-01起施行。

GLPGLP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of drug) 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1999年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施行《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系指对从事实验研究的规划设计、执行实施、管理监督和记录报告的实验室的组织管理、工作方法和有关条件提出的法规性文件。GLP(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意为“良好实验室规范”或“标准实验室规范”,旨在严格控制化学品安全性评价试验的各个环节,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促进试验质量的提高,提高登记、许可评审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公正性,更好地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

GCP中文名称为“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是规范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其目的在于保证临床试验过程的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在我国引入、推动和实施 GCP已经过了近十年的时间。

十、圈梁的规范规定?

1.对于有地基不均匀沉降或较大振动荷载的房屋,可按以下规定在砌体墙中设置现浇混凝土圈梁。

2.厂房、仓库、食堂等空旷单层房屋应按下列规定设置圈梁:

(1)砖砌体结构房屋,檐口标高为5~8m时,应在檐口标高处设置圈梁一道;当檐口标高大于8m时,应增加设置数量;

(2)砌块及料石砌体房屋,檐口标高为4~5m时;应设置圈梁一道;当檐口标高大于5m时,应增加设置数量;

(3)对有吊车或较大振动设备的单层工业房屋,除在檐口或窗顶标高处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外,尚应增加设置数量;

3.住宅、办公楼等多层砌体结构民用房屋,且层数为3~4层时,应在檐口标高处设置圈梁一道;当层数超过4层时,除应在底层和檐口标高处各设置一道圈梁外,至少应在所有纵、横墙上隔层设置。多层砌体工业房屋,应每层设置现浇混凝土圈梁。 设置墙梁的多层砌体结构房屋,应在托梁、墙梁顶面和檐口标高处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 。

4. 圈梁在纵横墙交接处应有可靠的连接,尤其是在房屋转角及丁字交叉处。刚弹性和弹性方案房屋,圈梁应保证与屋架、大梁等构件的可靠连接。

5. 圈梁兼作过梁时,过梁部分的钢筋应按计算用量另行增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