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取的加盟费应该交什么税?
收取的加盟费应该交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纳税人向加盟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的加盟费,属于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按“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商誉”税目缴纳营业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 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因此,企业收到的加盟费应在国税范围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收取特许加盟费的帐务处理方式以及相关的税收政策?
特许权,属于无形资产的核算范围。
缴纳加盟费,要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借无形资产
贷现金/银行存款
在特许权的使用时间内分期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无形资产
三、一次性收取跨年租金的会计处理?
一、税法的"任性"——时而权责发生制,时而收付实现制!
确实,"权责发生制原则"是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之一。但是,税务处理却很任性,时而要求是权责发生制,时而要求是收付实现制,然后满足条件的又可以回归权责发生制原则。
(二)租金收入的专门规定——收付实现制原则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一次性取得跨年度的租金收入”,存在以下可能:
(一)租赁期限不跨年度
1.租赁期1年的,但是没有跨年——不能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税务处理!
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个纳税年度内的1月至12月,虽然也是租赁期限是1年,但是没有跨年,那么收取的租金是不能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税务处理的。
比如,2020年12月31日一次性收取2021年全年的租金,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是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租赁期间低于1年,但跨年的——反而可能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税务处理!
比如,2020年6月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是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约定的租金是在2020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收取。
该合同的租赁期限虽然不足一年,但是"跨年"了,且"提前一次性"收取了房租的, 可以按照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使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月分摊确认应税收入。
(二)租金不是提前支付的——不能分期确认收入
虽然一次性取得跨年度的租金,但不是提前一次性支付。
比如企业在2020年12月一次性收到一笔租金,属于租赁期限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租金,不是提前支付的租金。
(三)一次性租金不是合同约定租金全部的“一次性”——不能分期确认收入
虽然一次性取得跨年度的租金,但却不是合同约定租金的“一次性”。
比如,2020年12月31日一次性收取2021年全年的租金,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是从2021年1月1日至205年12月31日,不是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支付。
(四)正确理解"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
"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关键词包含了"提前"和"一次性"。
作为企业来说,在租金延后支付的情况,肯定会选择执行税务上规定的"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从而实现推迟交税目的。
因此,重点就变成了对于"一次性"的理解了。如果租赁合同签订的租赁期限是3年,一次性收取1年的租金,对于整个租赁期限来讲就不是"一次性",因为按照合同约定有3次收取租金的次数,约定收款的日期也有3个,怎么能算"一次性"呢?
四、为什么很多的公司要收取高额的加盟费?
收加盟费是连锁加盟类企业的另一向收入,也是它们利润的一部分!
五、一次性收取20年租金会计处理?
一次性收取房租的,应该在收到房租时一次性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房租收入÷(1+11%)×11%。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每个月分摊租金收入:借:预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金 。 房屋租金,是指承租人因使用房屋而向出租人交付的价金,是租赁合同中最主要的内容之一。
六、商誉的会计处理?
一、新会计准则定义的商誉概念 根据《应用指南》及《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商誉是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其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无形资产准则所规范的无形资产。
这个概念的基本含义有五点:(1)商誉是在企业合并时产生的。投资方合并被投资方取得股权有两种情况:一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股权,如企业集团内的企业合并,二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股权。先前的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的“企业自创商誉不能加以确认”在这个新准则中更加明确。(2)商誉的确认是指“正商誉”,不包括“负商誉”。即“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商誉(正商誉)处理,如果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负商誉,则计入当期损益。(3)商誉的确认以“公允价值”为基础。(4)商誉与企业自身不可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5)商誉不属于“无形资产”规范的内容。商誉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进行处理。二、商誉的确认核算 《应用指南》的规定,会计期末,商誉在资产负债表“资产”栏中单独设立“商誉”项目予以反映。七、污水处理费收取标准?
4月26日一早,《中国环境》APP发布了题为《污水处理费能覆盖成本吗?县级以上城市缺口4000万元-6000万元/日》一文,有业内人士产生了疑问:如真不能覆盖,那些社会化、市场化建设运营的污水处理厂不早关门了?
到底怎么回事?记者咨询了专家,以解开读者心中的谜团。
污水处理费不够?财政兜底给企业吃下“定心丸”
我国大部分地区居民的污水处理费并不是直接交给污水处理厂的,而是随自来水费一并缴纳,并由自来水公司上缴地方财政。财政再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污水处理厂支付服务费。
“严格来说,地方政府通过供水公司收取自来水费时一并收取的叫污水处理费。大家可以看看水费单,都是分开列明的。而政府向污水处理厂支付的叫污水处理服务费,平时大家不太区分,都混着叫污水处理费或者污水费。”E20研究院执行院长、湖南大学兼职教授薛涛说。
老百姓交的污水处理费虽然不足以覆盖成本,但政府在支付给污水处理厂的时候,会依据与污水处理厂所确定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和相关处理水量,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而且,这样的支付并不是像购买商品那样一一对应的。因为政府收到的所有污水处理费都进入一个大池子,叫政府性基金账户,支付的时候资金也统一从这个账户提取,并在不足时额外从另一个池子,即一般性公共预算账户中抽取资金来做补贴。“因此,污水处理厂通常并不会因为居民缴费不足而倒闭。”薛涛说。
哪些企业“兜里没钱”?哪些企业“盈利不错”?
现实中,有些污水处理厂确实存在收不抵支的情况,这是什么原因呢?
“这里的原因很复杂,涉及污水处理厂体制问题。”专家说。
一般运营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分两类。一类是专营制的地方国有企业,另一类就是采用特许经营制度的企业。
专营制的地方国有企业取得污水处理费的方式类似报销制;其中有些市场化程度高的也会参照特许经营企业,和政府约定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
采用特许经营制度的企业施行的是承包制,和政府约定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严格按特许经营协议中的价格和水量每月结算。
如果是地方国有的专营制污水处理厂,亏损原因一方面可能是政府由于某种原因延期支付处理费;少数存在约定水价过低,一直没有调整导致亏损的状况。另一方面,从这些地方国企自身看,也可能存在效率低、虚增不合理成本等原因,抬高了处理成本。本质上,这类亏损有相当比例来自市场化机制驱动不够的原因。
专家介绍,如果是采用特许经营制度的污水处理厂,一般而言市场化程度较高。这类企业大多已经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力,压低成本提高效率,所以他们所确定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水平一般不会带来亏损。
“目前从各上市公司的报表中可以看到,排名靠前的几家以污水特许经营为主的上市公司盈利状况都不错。这说明了市场化机制的重要性。当然,也有少量这类公司存在亏损现象,可能需要从公司内在管理上找原因,而不是我们这里讨论的水价的问题。”薛涛说。
“够本”只是第一步,下一步要“合理盈利”,如何实现?
目前污水处理厂BOT模式(即建设-经营-转让)开展得很顺利,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银行和投资人相信,政府可以顺利将老百姓应缴纳的污水处理费收上来。
“有了收费来源,按约支付就相对更有保障,何况政府性基金账户还有专款专用的规定。与此同时,污水处理厂又具有很强的运营属性,地方政府选择违约有一定的顾虑,所以比较容易做成市场化的项目。相比较而言,排水管网维护这一块想推向市场就比较困难,因为目前这部分资金基本完全依赖财政。投资方可能会受影响。”薛涛说。
据悉,未来在财政支持的同时,实现污水处理费“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是理想状态。如何实现呢?近日,生态环境部、住建部等四部委发布的《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释放了重要信号——市场化是重要方向。
《方案》指出,要“加大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市污水管网排查检测等支持力度,结合地方实际,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坚持资金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金融机构为市场化运作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刘良伟)
八、支付的加盟费应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税务部分简单回答下:
1.涉及的商标使用权、加盟费等:6%。
2.涉及的设备:17%。
3.涉及的管理费:6%。
4.装修发票由装修公司直接开给加盟商,或者开给贵司,贵司再以装饰服务11%向加盟商收取都没有问题。
5.押金不计销售,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会计部分不就强答了。
九、收取服务费的会计分录?
1.开了发票就计入收入: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 2.没开发票就计入预收账款,等开了发票再转收入: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预收账款- 玫琳凯公司 借:预收账款- 玫琳凯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
十、苗木会计处理
苗木会计处理的重要性
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和绿色生活的关注不断增加,苗木及园艺行业也得到了长足发展。作为园艺业的一部分,苗木产业的规模和利润也在逐年增长。然而,苗木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许多会计处理方面的挑战,而正确的苗木会计处理是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苗木行业的特点
苗木行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 季节性:苗木生产和销售往往受到季节因素影响,需进行及时调整和规划。
- 生产周期长:从苗木种植到销售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会计需要考虑不同阶段的成本核算和预测。
- 种类繁多:苗木品种繁多,规格不同,需要进行准确的库存管理和财务核算。
- 原材料采购:苗木生产需要大量原材料,苗木企业需要考虑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和库存管理。
- 销售复杂:苗木销售渠道多样,包括批发、零售、网络销售等,需要进行销售额的准确统计和分析。
苗木会计处理的重要性
正确的苗木会计处理对于苗木企业的经营管理至关重要。
首先,苗木会计处理可以帮助企业准确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通过记录和分析财务数据,企业可以了解每个季度的盈利情况、成本结构、现金流量等重要财务指标,并根据数据进行决策、优化经营模式。
其次,苗木会计处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通过对财务数据的分析,企业可以了解到生产成本、销售额、利润率等关键指标,从而合理制定销售策略、优化生产流程,最大程度地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此外,苗木会计处理还有助于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合规经营是企业长期发展的基础,苗木企业需要依法纳税、及时缴纳社会保险等。而苗木会计处理可以确保企业的财务记录完整、准确,避免出现财务漏洞和违规行为。
苗木会计处理的关键环节
苗木会计处理涉及到多个关键环节,需要企业重视并合理规划。
成本核算
苗木生产过程中有多个环节,包括苗木种植、管理、销售等,不同环节的成本需要进行准确核算。苗木企业需要确定适合自身的成本核算方式,并建立相应的成本核算体系。
库存管理
苗木企业需要建立有效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苗木的存货记录准确无误。同时,对于存货周转速度较慢的品种,需要注意及时进行账面减值的处理,以避免资金滞留。
销售统计
苗木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销售统计系统,及时统计不同销售渠道的销售额和销售量,了解产品的市场表现,并根据数据分析调整销售策略。
税务管理
苗木企业需要合规经营,依法纳税。税务管理是苗木会计处理中的重要环节,企业需要熟悉税法规定,合理进行税务筹划,确保税金的准确申报和及时缴纳。
结语
苗木会计处理是苗木企业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只有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计处理体系,企业才能准确了解财务状况、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经营行为。苗木企业应重视苗木会计处理,并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案,以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