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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购股东股权如何处理?

169 2024-08-14 18:35 回车巷人才网

一、公司回购股东股权如何处理?

可以选择注销或者作为库存股保留。

 回购,又称补偿贸易,是指交易的一方在向另一方出口机器设备或技术的同时,承诺购买一定数量的由该项机器设备或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 公司购回本公司股票后,如果注销该部分股份,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手续。如果是作为库存股,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手续。 股票回购后,一般都是以库存的方式存在,他不属于资产。

二、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后如何处理?

有限公司对所回购股份的处置程序的规定是非常必要的,否则如果任由公司长期持有自身股份,而没有及时将股份予以注销或者转让,则实际违反公司“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原则,并对公司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造成损害。

1.因此《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之后的处置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分别针对公司回购股份的不同情形,设置了相应的处置程序。

2.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权后如何处理,是将股权注销进行减资还是转让给其他股东,《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缺乏规定,从而给客观上公司长期持有自身股权提供了机会。

三、公司回购股权如何估值?

公司回购股权估值确定方法有两种:

1.可以由股东和公司协商确定价格。

2.司法评估价格。司法评估是实践检验中的一个难点,可以让法院指定一家法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目标公司在股东退股之时的净资产,根据净资产与股东的持股比例,计算出股东股权的转让价格。

四、公司回购股权是怎么回事?

你好,所谓股份回购(Share repurchase),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盈余所得后的积累资金(即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以一定的价格购回公司本身已经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将其作为库藏股(Treasurystock)或进行注销,以达到减资或调整股本结构的目的。

股份回购与分拆、分立同属于资本收缩范畴,它是国外成熟证券市场一种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和公司理财行为。

股份回购的动机在于公司为了规避政府对现金红利的管理,或者是调整公司资本结构以应对其它公司的敌意收购。

股份回购作为一种合法的公司行为,它和杠杆收购一样是一种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结构变更类型的公司重组形式。

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可以将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

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保留,库存股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但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

库存股日后可用于他用,比如实行员工股票期权计划、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回购只能是购回并注销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行为。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五、公司能否与股东协商回购股权?

新《公司法》第74条规定,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股东会相应决议投反对票时,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的例外情形包括:

(一)当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法定分配利润条件而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同时,异议股东不能与公司达成股权回购协议而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新《公司法》规定了90日的除斥期间。股东必须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法院起诉,以确保争议能够及时解决,保障公司运营的稳定。

由此看来,新公司法仍然坚持公司不得回购自身股权的原则,只是在第75条中明确了三种例外的情形下,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自已所持股权。

六、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回购股权?

有限公司对所回购股份的处置程序的规定是非常必要的,否则如果任由公司长期持有自身股份,而没有及时将股份予以注销或者转让,则实际违反公司“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原则,并对公司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造成损害。

1.因此《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之后的处置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分别针对公司回购股份的不同情形,设置了相应的处置程序。

2.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权后如何处理,是将股权注销进行减资还是转让给其他股东,《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缺乏规定,从而给客观上公司长期持有自身股权提供了机会。

七、股权收购会计处理流程?

1、收购企业的会计处理

由于股权收购的目的是对被投资方实施控制,收购方应当依据企业合并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1)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企业合并准则》规定,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额的,调减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按照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前提是合并前合并方与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应当一致。企业合并前合并方与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应当按照合并方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确定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其中,支付非货币性资产为对价的,所支付的非货币性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处置损益,计入企业合并当期的利润表。

八、股东放弃股权会计处理?

股东要合法退出对公司的投资,也就是退股,一般有两种方式:

转让股权:将所持股权作价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公司减资:经公司依法减少注册资本,向股东退回减资部分所对应的公司净资产值等额资产。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九、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种情况,公司向员工发行限制性股票后,员工缴纳认股款,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处理。首先,应借记银行存款,并按照员工缴纳的认股款计入。同时,应贷记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并确认回购义务负债。最后,应将库存股按照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的金额计入,并将未满足条件而须立即回购的部分记入其他应付款-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第二种情况是等待期内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在考虑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和解锁期等相关条款后,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定,借记管理费用,并贷记资本公积。

  第三种情况是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需回购的股票,应按照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首先,应将应支付的金额记入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并将银行存款记入贷方。其次,需要将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对应的股本金额记入借方,将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按其差额计入贷方,最后将库存股按照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对应的库存股的账面价值计入贷方。

  最后,第四种情况是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无需回购的股票的会计处理。此时应将解锁的股票相对应的负债的账面价值记入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中,将相应的库存股的账面价值记入借方库存股中,如有差额,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应计入贷方。

  总之,对于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反映其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十、股权溢价转让会计处理?

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

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