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级会计师有用?中级会计师有用吗?
这个问题是这样的,中级会计师当然是有用的,而且是非常有用,一旦被聘用,薪资待遇比一般的会计要高的多,而且,聘用中级会计师的大多是大企业,或者是金融行业。
二、什么是商事登记制度?
商事登记制度是指国家为了规范企业的经济活动和监督企业行为,要求企业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相关部门提交必要的信息材料,并通过审核后颁发相应的证照或公示,以便于对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管理作出实时的监督和检查。具有明确的主体、范围和流程。商事登记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吸引和保护投资、促进企业创新与发展、提高市场透明度,增强消费者保护意识,有助于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同时,商事登记制度也为企业提供了法律保护和发展保障,为建设更加公平、稳定、可持续的市场经济奠定了基础。
三、受案和立案登记制度?
立案审查制度: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受理,又称立案受理或简称立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所有一审、二审和特殊程序等立案,狭义指一审普通程序立案。本狭义的立案审查制度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的过程中,依据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起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受理的制度。
立案登记制度:“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了符合要求的起诉状,法院无需进行审查,法院应立案登记。法院不得拒收当事人的起诉状。”
立案登记制度与立案审查制度相比,它扩大了法院的受案范围,有利于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上访、信访事件的发生,但使得法院受理的案件暴增,“缠诉”变得更难缠。
四、什么是实名登记制度?
到医院,到有些单位,需要出示身份证,并进行登记。购买车票,要使用身份证,存钱使用身份证,这些都是实名登记。
五、什么是出纳登记制度?
出纳工作制度,是日常经济生活中要求出纳人员必须遵循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其主要内容通常包括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出纳工作应该由指定的专职或兼职人中担当根据钱、账分设的原则,会计和出纳不能由一人兼任,以便分清责任。在比较小的单位里?单位负责人也不宜兼任出纳人员,出纳人员除了登记现金日记账之外,不得监管总账或支出明细账,但可以监管其他同现金没有直接联系的账簿,如固定资产账等,不是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收付现金。
(二)出纳人员应该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办事银行、现金收付,审核工作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或其他指定的会计人员来担当,有些开支项目是按预算计划执行,并有明确开支标准的?出纳人员可以先付款、后交他人审核。银行或现金属于收入性质的?还应同时开给发票或收据。
(三)出纳人员应根据业务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业务结束后,应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并核对相符。
(四)认真复核原始凭证,加强对现金收付的监督。根据现金管理制度规定,不可设立"小金库"、不发生个人借支公款、不相互借用现金、不假借用途套取现金、不以个人名义存取公款。
(五)确保现金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顶替库存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盈余或短缺情况,应先记入往来中作待处理,然后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
六、兵役登记制度最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七、船舶登记制度有哪些?
中国的船舶登记目前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的形式,由设置在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船舶登记业务,中国海事局负责船舶登记法规的研究、制定、修改及政策管理,并对下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不具体承办登记发话业务。中国海亨局所属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置的水上安全监督机构共一千多个单位被确定为船舶登记机关。
主管机关在授权各登记机关时对其船舶登记的权限从所登记船舶的航区、船舶大小等方面作了限制。
航区限制分为国际航行船舶、航行港澳线船舶、国内航行海船、国内航行内河船舶;船舶大小限制如50总吨以下、200总吨以下等。一千多个登记机关中绝大多数是仅限于办理内河船舶的登记,23个单位被授权准予办理国际航行船舶的登记。
八、公章管理使用登记制度?
一、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公章由企业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要由经办人签字。
2、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3、企业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时由总经理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交接手续。
4、企业员工因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总经理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6、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2、凡在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成立。经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后,在财务部盖章,并严格按照登记手续进行登记备案。
3、未经总经理批准,没有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或者空白合同上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凡私盖合同专用章或利用合同专用章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三、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给银行出纳员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项需要用章的必须经过财务负责人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凡私盖章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四、发票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
发票专用章由会计人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发票专用章用于加盖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部门在收到货款,验证购货方“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后给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盖发票专用章。
五、用印盖章材料要求
1、盖章的材料不得用复印件或传真件。字迹须清晰、正确。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不得有空白未填写部分。
2、用印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印章保管人不予盖章。
六、使用印章程序
用印人申请使用印章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用印申请单》
用印须填写《用印申请单》,一类盖章材料填一份申请单。
申请单由分行经理级别以上人员在申请书上签字,申请单必须是原件,若为传真件、复印件须电话确认真实性。
用印申请单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保管人依此进行盖章。若无总经理签字,且需要立即盖章的,由保管人电话向总经理请示,总经理同意后予以盖章,事后总经理在申请单上补签字。
各分行需保管用印申请单的复印件,以便印章保管人与分行对盖章情况进行核实。
2、保管人进行盖章
印章保管人,须亲自对用印材料进行盖章,不得将印章交于他人进行盖章。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印章进行盖章,或作他用。
3、提供盖章材料复印件
用印材料盖完章后,需向印章保管人提供复印件一份,用印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留档保存。
复印件可由印章保管人在公司进行复印。
4、用印人填写《专用章盖章登记表》
用印人必须如实填写《专用章盖章登记表》。
5、保管人核实《用印申请单》、《专用章盖章登记表》、用印材料、一致无风险后将用印材料交给用印人。
印章保管人对用印材料进行盖章后,以邮件形式将盖章信息向用印人的主管、经理进行通报,并抄送分区、区域经理。
6、所有加盖印章的文件最后都必须留存电子档,且均应记录在案。
七、用印时间地点
1、各专用章要妥善保存,用印人须在办公时间内申请用印,如在非工作时间、节假日使用,需电话向总经理申请,由总经理指定时间地点印章保管人进行盖章。
2、印章应妥善保管,原则上不得将公章带出公司办公区域使用。
八、印章的保存
1、印章在不使用期间,印章保管人需将印章保存在保险柜、带锁的文件橱中,并保证只有自己能控制该公章,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保管人承担。
2、印章在使用期间,印章保管人必须保证印章在保管人的控制范围之内。
3、用完印章须立即将印章收好。
4、应确保有一位保管人在办公时间在公司进行盖章。如遇公司大型聚会,总经理另行安排。
5、未经许可,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行为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处罚规则
1、保管人私下自用、外借、丢失印章的,处罚款X元。
2、保管人无正当理由不予盖章,并给分行业务造成影响的,处罚款X元。
3、保管人对空白材料进行盖章的,处罚款X 元。
4、由于保管人的原因致使用印人自己盖章的,处罚款X元。
5、保管人私自将公章带出办公区域的,处罚款X元。
6、保管人没有妥善保管印章,造成不利后果的,处罚款X元。
7、保管人没有按照用印程序进行盖章的,处罚款X元。
8、违反本规定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处罚款X元。
十、印章的使用监督
1、关于监督印章的使用情况,每月X日对使用印章情况进行核对、通报。
2、罚款由某某执行,罚款费用作为公司财产。
十一、其他规定
1、同一类型的印章不得私刻多个,避免使用时产生混乱。
2、设立电子化报审体系,所有加盖印章的文件都必须留存电子档,报审人员、审批人员、盖章人员应为不同人员,且均应记录在案,便于产生纠纷时能够回溯用印情况。
3、废弃印章应当销毁,不得随意丢弃,避免被滥用。
4、印章丢失、损毁后印章保管人应当第一时间采取登报声明或公示催告等方式进行对外公示,并重新依法刻制新的印章。
5、公司内部用印严格按照上述规定。
6、本规定自X年X月X日起实施。
九、旅馆访客登记制度依据?
需要,对于酒店访客或者是酒店入住,都是明确要求办理身份证登记信息的。 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第六条: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十、商事登记制度是什么?
是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将营业事项向营业所所在地的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经登记机关审查核准,登记于商事登记簿的法律行为。
是商事主体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基本法律事实,是反映商事主体信用基础和信用状况的法律形式,在性质上具有私法兼公法的二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