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辞退会计的后果?
一般来说,公司的会计管理的是跟公司的资金相关工作,具体辞退会计会造成什么后果,跟这个会计具体操作哪方面的工作相关,比如是全权负责所有资金当面,而公司是否还有别的会计熟悉此工作,老板又是否提前有招人与会计工作的交接,等等因素的不同会直接导致结果不同,当然没必要时不建议辞退一个员工,一定要辞退的话,也一定需要提前做好工作的交接或者熟悉的过程!没有做好这些工作的话,辞退会计,很可能使公司资金管理工作暂时瘫痪!
二、怎么委婉的辞退会计?
辞退最好选择月末结完帐,纳税申报完成后再辞退,做好会计交接,明确时段,明确责任。
题外话 :会计工作是要有经验积累过程的,以前犯过低级错误,不一定以后再犯,总经理能给机会改正,那说明这个人还是可以的,也许只是技术上还有待提高,不能因试制样机未列成本成辞退理由,可能公司成本核算材料传递过程有些问题,会计缺少些主观能动性,最好查问一下她未列成本的原因。
三、事业编制的职工如何辞退?
有下列情况的事业编制职工可以辞退
犯严重错误有事实根据的,
由单位有关行政领导或人事(组织)部门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情依据。
并经单位领导集体决定。
按人事管理权限办埋辞退手续。辞退要形成书面决定,并通知当事人,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发给当事人《辞退证明书》。办埋相关手续,如发给辞退费,做好工作和公共财物交接,人事档案转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转移等。
四、公司辞退职工,职工怎么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01 哪些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离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需要区别情况来看,主要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等两种情况,具体表现为:
一、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提前30天先提出,那么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如果劳动者因为以下几个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劳动者不用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即:
-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果是由用人单位提出,那么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
1、过失性解除
主要是指劳动者因违反了以下几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提前通知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
-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 · 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失性解除
企业因以下几种情况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在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情况下,支付经济补偿金,即:
-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 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的;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但是需要注意,当劳动者处于以下几种情况时,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过失性解除或经济裁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大家觉得上述的文章过长,也可直接查看下表:
02 离职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
N、N+1、2N都是实践中约定俗成的一些叫法。以N为例,结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N是工作年限,用来指代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
一、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
1、通用经济补偿金公式=S×N
S: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且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N: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提醒:
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公式=S×N+S(上)×1
N+1:有非错解除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S(上)×1: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3、违法解除赔偿金公式=S×2N
2N: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通用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N、N+1、2N的应用
1、N的适用情况
结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N实际为工作年限的代称,正常情况下的经济补偿都为N。
2、N+1的适用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中的三种情况,会涉及到N+1: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
3、2N的适用情况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为2N,比如说,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等。
ps:网上有人提出2N+1、2(N+1)等概念,这些并不存在法律依据。
文章转自最高裁判实务
五、企业职工安置费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为职工支付的费用属于职工薪酬,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社会统筹贷:银行存款按以上规定,分配时会计处理:1.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全部计入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社会统筹2.企业重组中发生的,依次冲减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社会统筹3.企业清算时发生的,直接计入清算损益:借:清算损益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社会统筹
六、魏桥职工被辞退的赔偿?
1、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
2、生育保险、春节不给工资、加班费问题应整理证据,或者现在取证,然后去区劳动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其依法处理,如果不满意,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七、村会计辞退由谁决定?
会计不是村委会成员,所以无需选举产生。一般是由村委会选聘,或者由村委会成员中有会计资历的同志兼任。但无论是何种任用办法,村委会都应该通报或者告知村民,村民有知情权和建议权。上级政府部门不给予指定,有时可以予以推荐,决定权在村委。
八、政府会计职工退回社保费的账务处理?
处理方法:退回的社保直接冲减相关费用,之后减免月份的社保不再计提免征部分。
(1)企业收到已征收2020年2月份社会保险费的退费,单位缴费部分的社保根据退费金额冲回计提和上缴分录,分录参考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贷: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在建工程等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2)中小微企业直接减免征收,没有上交的三项社会保险费,不做计提和上缴分录。
(3)大型企业等减半征收的,按照减半征收的数额做计提和上缴分录,参考如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在建工程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
贷:银行存款
九、47岁女职工辞退政策?
用人单位辞退50岁以上的员工,补偿标准如何确定,要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单独对辞退50岁以上的职工作出特别的规定。如果是女员工,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是50周岁,如果对于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女职工,就不存在单位辞退的问题,而是终止劳动合同,这是不需要给予任何经济补偿的。
但如果女职工还没有达到50岁,但在公司工作的年限不到15年,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和其他员工补偿标准是没有差别的;如果女职工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不符合办理退休的条件,也就是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那么用人单位仍然要按照辞退其他职工的一样标准给予经济补偿。
十、国企正式职工,能辞退吗?
现在国企一样搞末位淘汰,成都那个间谍黄某就是被末位淘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