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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

145 2023-10-25 06:55 admin

一、广西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

      具体如下: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按照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文件要求,在年度部署文中予以明确。

二、2023高级会计师评审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制定的《会计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高级会计师评定标准有以下几点: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四、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五、会计人员参加高级会计人员职称评价

三、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是?

高级会计师的评定条件是:

1、必须先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

2、参加考试合格并符合下述相关要求后,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

3、经所在单位、省直主管部门、地市财政部门或基层职称评委会进行考核评议,并提出考核推荐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省级人社部门备案批准。

四、高级会计师评审穿什么?

(1)衣着:整洁干净利落,男女生都最好是穿正装,男生要保持衣着清洁,整理大方,女生最好是化一些淡妆;

(2)姿态:先向专家们问好,再落座,说话时声音洪亮,不怯场,回答时,语速缓慢,逻辑清晰,答辩中可适当用一些手势表达自己想要表达的意思;

(3)考生自我介绍:姓名、年龄、工作年限这三项是必备的,接下来就是考生个人的学历情况,说明考生本人的学习情况,以及与职称有关的学习经历和经验,工作情况,考生个人的工作情况按时任职的时间来阐述,相对应的工作经验,在哪一段工作上收获良多,有哪些成绩,但是要注意把控时间。

五、高级管理会计师评审流程?

考生要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统一考试,获得全国或者本省认可的及格分数(全国线一般是60分,达到全国及格线的同学,由全国会计考办发合格证,3年内在全国范围内评审均有效;本省认可及格线,一般是55-59分,由各省考试管理部门根据考试情况来划定,达到省及格线的同学,只在当年,本省范围内参加评审时有效)

2、考生准备好评审论文(1-4篇),工作业绩相关资料,按级别报送到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指定的经办部门(一般是地级市财政部门或者人事考试部门),初审合格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论文答辩(有的省不用答辩),答辩结束后,省高会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您的相关资料,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您获得高会资格),您将正式获得高级会计师职称。

注意:现在大多数省市已经不要求职称英语和职称计算机了,最好和当地财政局核实清楚哦!

很多高级会计师前辈都说,高会评审得提前准备,因为涉及到的材料真的很多,不准备齐了真是没戏!

所以呢,大家不论是论文还是工作业绩,一定要提前准备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会计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六、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难写吗?

这个不是很难的,找相关的编辑安排文章就行的,前提是文章质量需要保证,高级会计师一般发国家级期刊没问题的。

七、2021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时间?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中央管理在京企业办公厅(室):

根据2021年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我们定于2021年7月至10月开展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国管局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为国管局会计事务工作范围内的在职在岗会计人员。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不得参评。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其中2017年继续教育经历不作强制要求)。

2.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3.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4.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有效提高了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

5.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

(二)学历(学位)和资历条件。

申报人持有在有效期内(2018年至今)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3.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满3年,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均满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会计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2)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会计行业法规,且为主要起草人。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均满10年。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八、高级会计师评审通过率?

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通过人数大概为2万人,而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人数为5.9万人,通过率为2/5.9≈34%,所以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通过率大概为34%

九、高级会计师由什么部门评审?

1.高级会计师评审通过后由省级人社部门颁发证。。

2.高级会计师,是指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中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的评定必须先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同时需要符合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经所在单位、省直主管部门、地市财政部门或基层职称评委会进行考核评议等条件。高级会计师主要负责草拟和解释、解答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或在全国施行的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办法;组织和指导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培养中级以上会计人才等工作。

3.高级会计师的评定办法是:必须先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考试合格并符合下述相关要求后,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经所在单位、省直主管部门、地市财政部门或基层职称评委会进行考核评议,并提出考核推荐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省级人社部门备案批准。

十、辽宁高级会计师评审如何通过?

(一)个人申请。

拟参加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员”)需向本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申报。

(二)单位审核与公示。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根据岗位和职数要求,对符合条件拟申报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择优推荐,同时对拟推荐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奖项等相关材料逐项进行审核。严禁同一业绩成果在不同年份、不同申报人之间重复使用,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同一业绩成果确由多人完成,请在申报材料中对申报人完成该项业绩的具体部分加以说明。单位审核后将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主要业绩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网上申报。

2022年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网上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是10月27日至11月2日。申报前,申报人员应先在“辽宁会计网”首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栏目完成信息采集并保证信息准确。申报人员应按规定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录申报系统时系统将自动校验申报人员最近3个年度继续教育信息。申报材料是评审量化赋分的依据,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和上传材料内容。

(四)评定表打印与签章。

申报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并履行有关签字盖章程序。申报人员须在评定表最后一页“备注”栏内手写个人承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申报人员单位审核人在公示栏内注明公示时间、内容及公示结果,在“备注”栏内手写:“该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已审核,真实有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财政部门审核。

财政部门审核采取线上审核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人员的条件、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单位推荐公示程序等进行审核。

一是将申报人员的材料原件与系统申报材料进行比对确保真实性。

二是对系统申报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核,以保证申报各种材料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审核无误后由审核人在申报系统中审核通过并在《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相应栏目内签字加盖单位印章。省财政厅负责省(中)直单位申报人员材料审核,各市财政局负责市属单位申报人员材料审核。

(六)材料报送。

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各市财政局统一将《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3份)、照片(4张)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报送至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