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怎么做

211 2023-06-29 16:36 admin

一、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怎么做

记录至“税金及附加”科目,分录如下: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2、支付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3、月末结转至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二、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怎么写

  教育费附加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进行归集核算。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作用:发展地方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  在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下,企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核算。  具体会计账务处理为:  

1、计提时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缴纳教育费附加时分录: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三、计算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

记录至“税金及附加”科目,分录如下: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2、支付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3、月末结转至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四、缴纳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

新会计准则地方教育费附加应计入“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

如果单位执行了新会计准则,提取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

由税务部门征收的与教育相关的规费包括教育费附加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税。其中:教育费附加从1986年7月1日起征收,征收对象为缴纳“三税”(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目前征收标准为,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3%;而地方教育附加,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征收及确定各自的征收标准,征收对象同教育费附加。

因此,此前全国对地方教育附加并未强制性统一,已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征收标准也不尽相同,有1%、1.5%的,也有2%的,2%为上限,开征时间也不同,比如浙江温州2006年7月就开征,税率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2%,而广东省则2010年才开征,税率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1.5%。

五、计提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

1、企业计提教育费附加时:

  借: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2、企业缴纳教育费附加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的纳费义务人。

企业教育费附加应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进行缴纳,其计算公式为: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