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申请船舶代理资格证
实施机关:各海事局
申 请 人:船员服务机构或其代理人
具备条件:
(一)从事内河船舶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2.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
3.有2名以上具有内河一等、二等船舶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职管理人员和2名以上专职业务人员;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规定,建立船员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人员和资源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
服务业务报告制度等内河船舶船员服务管理制度。
(二)从事甲级海船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2.有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
3.有2名以上具有海船甲类一等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职管理人员和5名以上专职业务人员;
4.从事乙级海船船员服务业务3年以上,并且最近3年来为国内沿海船舶提供配员500人以上;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规定,建立船员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人员和资源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应急处理制度
和服务业务报告制度等海船船员服务管理制度。
(三)从事乙级海船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2.有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
3.有2名以上具有海船甲类、 乙类和丙类一等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职管理人员和2名以上专职业务人员;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规定,建立船员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人员和资源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服务
业务报告制度等海船船员服务管理制度。
提交材料:
1.《船员服务机构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3.专职管理人员的船员适任证书及其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材料;
4.拟设立机构的人员组成、职责等情况的说明材料;
5.船员服务相关管理制度文件;
6.为国内沿海船舶提供配员的证明材料(仅适用甲类海船船员服务机构申请人);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仅适用甲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申请人的最近3年来为外国籍船舶提供配员的证明材料、专职管理人员和
专职业务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固定办公场所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或租赁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8.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
办结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
办理结果:予以批准的,发给《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如何注册成立一家船舶代理公司,需要哪些手续,注册流程是怎么样
这个是先要办许可证之后才能办后期的一系列证照的,要办<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
三、海运班轮代理的条件是什么
海运班轮代理的基本条件:(一)自主经营,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法定代表人具有国际海运船舶代理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三)配备有必需的业务、报关、财务、外语等专业专职人员;(四)熟悉国际航行船舶的有关法律、规章和要求,并有能力督促和帮助所代理的船舶认真遵守和执行;(五)有公司章程、固定的组织机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交通、通讯条件;(六)有经办业务所需要的资金;(七)具备良好的资信。以海运班轮代理为例,海上货运代理应做到“六知”:(1)了解国际班轮航线现状与构成,即知线。(2)了解装、卸港口情况,即知港。(3)了解船舶情况,即知船。(4)了解货物对运输的要求,即知货(5)了解运价市场,即知价(6)了解业务操作规程,即知规程。
四、如何办理船舶代理公司
《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2001年7月4日交通部发布 根据2009年1月5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七条 申请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应当向其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筹建的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
(三)企业股东的基本情况和说明股东投资情况的证明文件,法人股东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及其复印件,固定办公场所使用证明及其复印件;
(五)本规定要求的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专职管理人员名单、任职文件、身份证、任职资历材料、劳动合同(筹建的提供意向协议)及其复印件;
(六)覆盖其所管理船舶范围的有效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证书及其复印件。
五、营业执照增加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如何办理? 天津
要先到交通运输厅下属的港航局办理有关许可,再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增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