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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2010年教师招聘简章

246 2023-08-12 22:48 admin

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2010年教师招聘简章

一、报考条件和范围

1、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具有相应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身体健康,符合《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

2、报考范围

A、莱芜生源,全日制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8月1日后出生);

B、莱芜生源,毕业后现在莱城区所属公办中小学且有连续两年(2008年9月及以前开始)以上教学实践经历、全日制高校专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8月1日后出生);

原莱芜一中实验学校、原凤城佳联国际学校自聘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及有外地编制的教师;

凤城高中自聘的原有莱城区外教师编制的10名教师。

二、招聘计划

全区共招考中小学教师50名。根据全区师资需求状况,被录用的教师全部由莱城区所辖的10个镇聘用(3个办事处除外)。

从A类中招考20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1人、化学1人、历史1人、地理1人、生物1人、政治1人、音乐2人、体育2人、美术2人、计算机2人;

从B类中招考30人。

三、招聘报名

1、8月14日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

2、报名时间

2010年8月16日——18日,其中有两年教学实践经历人员8月16日到实践单位报名,8月17日由单位统一上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8月18日个人现场报名。

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

莱城区教育局(莱芜市花园北路37号)东沿街楼二楼。

4、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应先从莱城现代教育网下载《莱城区2010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个人填报完毕,并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后,再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租液历、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同时交《莱城区2010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B类考生中现在莱城区所属公办中小学且有连续两年以上教学实践经历人员,先由单位统一报名,确定名单。单位报名时须交经学校校长、教办主任签字的思想及工作鉴定和原始证据。再由个人进行现场报名。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和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

报名时只能报考一个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考试前一天到区教育局东沿街楼二楼领取准考证。

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其相关证件材料。考试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查在学校和社会上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表现等。所有正式录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转到莱城区教育局。

四、招聘笔试

1、时间:2010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

2、地点:待定。

3、公示:阅卷结束后,笔试分数、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网上公示。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形式、内容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弊搜基本规范(试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及相关专业知识等。计100分。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版本不再指定。

六、录用办法

1、加分

莱芜生源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和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笔试成绩加10分。

2、A类考生录用办法

(1)分学科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33人: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3人、物理2人、化学2人、历史2人、地理2人、生物2人、政治2人、音乐3人、体育3人、美术3人、计算机3人。

(2)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埋胡是仪态仪表、普通话水平、口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教学业务能力、综合知识等。

面试分学科进行,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3个题目进行答辩,面试时间8分钟。

(3)录用成绩中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分学科按拟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4)笔试或录用成绩出现并列时,根据档案成绩择优确定,档案成绩=优秀率×100+良好率×80+及格率×60,若档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优秀率、良好率、及格率确定。

3、B类考生录用办法

(1)直接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30名拟录用,不再进行面试。

(2)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根据在莱城区工作年限、全日制学历、档案成绩择优确定。

4、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全部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办法》规定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聘任

通过考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的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形成聘任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各镇聘任。

拟录用人员因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考试考察纪律、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取消录用资格后,所缺人员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纪律要求

第一,在整个教师招聘工作期间,凡在报名、考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第二,凡在报名、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第三,不服从分配人员或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到分配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聘用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员由莱城区统一招考、用人单位聘用、合同管理、不列编制,由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事代理。

2、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双方签字生效。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终止条件等内容,聘期一般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六个月。

3、应聘人员被录用后,由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事代理。人事代理实行有偿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人事档案、组织关系接转、社会保险办理等。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承办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和考评申报。受理聘用人员的工资审核或因私出国、自费出国留学、报考研究生等与人事档案有关的事项。聘用人员户籍由各用人单位管理。

4、聘用人员采取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考核办法由区教育局制定,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解聘、续聘或提高待遇的依据。

5、聘用人员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工龄补贴。试用期执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由用人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教学量、考核等情况分配。具体办法由区教育局制定。聘用人员享受莱城区工龄补贴,即按《莱城区教育系统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聘用后在莱城区工作每满一年,每月享受工龄补贴20元。

6、聘用人员统一参与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竞聘上岗或学历晋升的均享受《莱城区教育系统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相应的工资待遇。按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享受《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政治待遇。

九、组织领导

莱城区成立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整个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局、区教育局纪委监督,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本简章解释权在莱城区教育局人事政工科。

报名咨询电话:

附:莱城区2010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

二○一○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