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工资和工龄?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年限。实施条例颁布后,劳动者再被派遣的工龄仍然连续计算。
劳务派遣也是当下比较流行一种用工方式,此时虽然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是完全分开的,但与劳动者还是要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为其缴纳社保费用,当然这些都是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而这个时候也会涉及到工龄的计算,那么劳务派遣工龄怎么算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务派遣工龄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所以在实施条例颁布之后,劳动者再被派遣的,工龄仍然连续计算。
二、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的情形
被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在两种情况下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
(一)与正常劳动关系中因劳动者原因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相同,即劳动者在被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与正常劳动关系中因劳动者原因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两种条件相同,即劳动者在被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大家应该清楚了吧,其实抛开用工方式不算,对劳动者的工龄计算都是一样的,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的工龄也是可以合并计算。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二、劳务派遣和公益岗哪个保障好些?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代替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
公益性岗位包括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人员,交通协管员和市容协管员等,我觉得公益性岗位比劳务派遣要好。首先工资标准不低于我市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工资按时发放,工作性质都比较轻松。
三、劳务派遣代缴保险有保障吗合法吗?
被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企业应当依法为被派遣员工建立社会保险关系。 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务公司是用人单位,劳务公司应当承担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其中包括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帮劳动者缴纳保险的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法律规定,劳务派遣人员的保险支付方式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协商确定,并书写在劳务派遣协议中。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四、中建装饰集团劳务派遣工最低工资?
劳务派遣工最低工资为4000元/月。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平均工资为9118元/月,其中42%的工资收入位于区间8000-10000元/月,28%的工资收入位于区间4000-6000元/月。
五、劳务派遣和编外人员哪个有保障?
编外人员一般是个单位直接签订用工合同,劳务派遣是和中介签劳动合同,所以还是编外有保障,编外有机会转正
六、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哪个更有保障些?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更多人选择劳动合同,直接和用工单位签定稳定的劳动合同的话当然是最好的,毕竟经过劳务派遣单位这一环节没有直接的好。关键是要看这两种合同规定的内容哪一个更有利于劳动者本身。
劳动合同制是我们和所工作的单位签劳动合同,属于服务单位正式员工,可长期工作,在单位有升级机会,发展空间大,比较有保障。比如你在A工作,你与A直接签合同。劳务派遣制员工是和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公司或人力资源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属于服务单位正式员工,说白了就是临时工,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去,主要出现在一些低下工作,如操作工等!比如你在A工作,但是A与B有协议,你与B签合同,由B派你到A工作,你与A木有合同关系,你是B的员工。
七、劳务派遣和养老保险一样吗?
劳务派遣和养老保险不一样,劳务派遣是一种用工形式,是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使用人员,由派遣公司同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派到用人单位。
养老保险是一种养老保障,通过缴费的方式,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领取养老金的一种保障方式。
八、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有什么区别啊?
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是跟工资有关系的,一般是由统计上年,再根据这个基数确定的,企业应支付职工的最低标准。 最低生活费,一般应该是指最低生活保障金吧,这个是政府给低收入家庭的一个保障额度。不一定是企业对职工付出劳动后给予的工资这类型的支付。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下列各项不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和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九、广西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是多少?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月最低工资670元,最低小时工资5元;
二类地区,即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月最低工资580元,最低小时工资4.5元;
三类地区,即各县级市月最低工资520元,最低小时工资4元;
四类地区,即各县、自治县月最低工资460元,最低小时工资3.5元。
十、国企劳务派遣工真的那么差吗,工资保险待遇一样,可信吗?
派遣工是新发展起来的一种用工形式,你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而不是和你去工作的公司签订合同,所以严格的说你是不属于你上班的公司的,但是有些效益好的公司是会发放派遣工和本单位的职工一样的待遇,效益不好了话肯定优先原单位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