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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退休年龄领取退休金及养老金时,需要档案吗?

262 2023-09-08 05:32 admin

达到退休年龄领取退休金及养老金时,需要档案吗?

可以不需要。

一、没有档案,只要符合退休条件的,也是可以办理退休的。但一般地方人社部门,会要求你签署一些文件,声明档案遗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放弃相关权益,才可能办理退休。

二、退休条件的规定: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十五年,

三、需要注意的是:

1、国家规定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有分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其中,女干部退休前在工人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的,按年满50周岁退休;女工人退休前在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的,按年满55周岁退休。

2、判断从事的是工人岗位,还是管理岗位,需要根据档案资料来审核。

扩展资料:

办理退休需要提供以下4大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增发待遇资料及复印件(服现役档案等);

3、一寸照片2张;

4、养老金缴费本或关系接续卡。

如果是在单位上班的职工,单位经办人员会在退休审核后5日以前,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账号报待遇科,次月就可以通过银行代发退休金,银行存可招单位经办人领取。

而居民个体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才办理退休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养老保险金直接打入缴费时开的银行存折。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养老金

劳动局管理什么

序号 单位 业务内容 办 理 程 序 一 劳 动 保 障 局 工伤认定 一、工伤认定 1、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收到申请后,及时对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不全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材料完整的,在5个工作日下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2、职业病鉴定确诊之日起30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决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3、工伤认定决定文书送达: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决定书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和用人单位。 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1、受理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鉴定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全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2、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于鉴定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遇特殊情况的可延长30日。 3、工伤鉴定结论文书送达:在1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4、再次鉴定: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收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并说明再次鉴定申请的理由。 正常退休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由企业或代理机构申报。2、审查档案,审查职工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原始记录。3、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达到正常退休年龄。 特殊工种办理退休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由企业或代理机构申报,初审后进行公示。2、审查档案。审查职工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从事特殊工种的记载及时间等原始记录。3、视具体情况到企业进行核查。4、每季度集中研究审批。4、对符合退休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一 劳 动 保 障 局 因病或非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力退休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填写《十堰市企业职工伤残病医疗终结残废程度鉴定表》由企业或代理机构申报。2、职工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伤残情况体检。3、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医疗结果,按照国家有关鉴定对病检人员进行鉴定。4、经鉴定因病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即鉴定等级为一至四级)的人,由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5、对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经本人申请,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1、申请举办单位或个人提交申办报告。申办报告应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筹备情况 2、下发同意筹建通知书,申办者按照筹建通知书要求进行筹建。筹建有效期最长为三年 3、申办者完成筹建,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后,劳动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审核相关材料并对办学条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颁发《办学许可证》 企业经济性裁员审批 收到企业裁减人员方案后,根椐《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进行审批。 企业工资总额核定 收到《企业工资增长总量审批表》后,依法核定 集体合同核定 收到企业集体合同文本后,根椐《集体合同规定》进行审查 职工调动审批 收到职工调动表后,根椐职工调动规定进行审批 劳动工时制度审批 收到企业工时制度报告后,经调查、测算、核实后进行审批 劳动争议仲裁 1、当事人申请;2、审核是否立案;3、立案审批;4、审理办结。 二 劳 动 就 业 局 劳动合同鉴证 1、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2、审核;3、鉴证 档案查阅 查档凭单位证明或相关证件,提档凭劳动工资科或养老科的提档通知单 行风热线 接到群众的咨询、反映问题后,经调查、核实后,根椐具体情况给予答复或办理 政务网互动栏目 按到群众政策咨询、反映问题后,要根椐具体情况给予答复或办理 失 业 保 险 金 审 批 1、失业职工原单位到失业保险核付科领取和填报《失业保险审批单》; 2、失业职工原单位持《申领失业保险金报告》及失业职工花名册(内容: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间、经济补偿金金额及失业职工身份证号码)报送失业保险核付科;改制企业,还要附《职工安置方案》及批复。 3、失业职工原单位在一定期限内据实填报《失业保险申领表》并按以下顺序附有关证明材料;(1)失业职工本人签字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开除,除名文件)复印1份;(2)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复印件(复印第一页、第二页、最后一页复印在一张16K纸上);(3)《失业证》复印件1份;(4)最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书1份;(或复印件)(5)失业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填写《失业保险申领表》须有职工档案查询情况和职工档案在原单位的应到劳动力市场5号窗口移交失业职工档案。 5、填写《失业保险待遇审批单》相关科室审批后,报失业保险核付科审批。 失业证 1、失业职工持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初、高中毕业生未升学的以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持本人户口或卡、毕业证;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一寸免冠照片3张; 4、培训结业证。 二 劳 动 就 业 局 失业保险申报核定 1、每年初,由各参保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参保; 2、由结算中心负责人审核申报表; 3、由窗口工作人员具体核定参保人数和工资基数 并打印核定单。 失业职工的 认定和接收 1、由失业职工单位申报相关资料; 2、由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并填写《核定表》; 3、报局领导审签。 两证一册办理 1、由全市参保单位报送职工花名册U盘并领取证册填写; 2、由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失业保险两转 补贴 1、由各参保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自行审报; 2、由经办机构初审,并公示初审合格单位; 3、由工作专班深入相关单位复审两转工作,并确定合格; 4、办理两贴资金拨付到位。 求职登记 各类失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技能等级证等有效求职登记 用工需求登记 用工单位提供招聘简章,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受用工单位委托的证明 三 养 老 保 险 局 申报核定 (一)单位申报核定 1、受理核定:审核缴费工资呈报表、财务报表、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及工资花名册等资料是否完整,对材料不全的当面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齐的材料并退回;材料完整的,从收到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核定完毕。 2、受理单位和人员变动:审核缴费单位送达的相关材料是否完整,材料不全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齐的材料,材料完整的,随到随办。 3、下达核定征缴通知单:按照“五险一单”要求办理 (二)个人申报核定 三 养 老 保 险 局 帐户分配 1、单位缴费年账的分配、打印、发放:在次年5月办结。 2、个人缴费打印个人帐户单:随来随办。 3、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随到随办。 4、帐户纠错:在收到缴费单位纠错申请后7个工作日办结. 养老金发放 1、退休人员增减变动:随到随办。 2、补办养老金存折或办理更改养老金邮寄地址:随到随办。 3、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承或返还业务;随到随办。 4、待遇调整:个别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审核调整业务随到随办;批量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审核业务的,自收到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 5、养老金社会发放:每月于25日之前(节假日顺延)发放到离退休人员存折上。 基金管理 基金账务查询:随到随办 四 医 疗 保 险 管 理 局 参保人员核定 新参保单位核定:在结算中心办理社保登记后,领取申报表,填报、审核后进行核定 参保人员变更核定:领取并填报相关表格,交结算中心审核后核定 个人参保:参保前到指定医疗机构体检,收到医管科获准参保通知,到结算中心办理个人参保登记证,到医保窗口办理登记 大病、外诊等医疗费用结算 待遇审核:接收完整的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资料、身份证明等,按照“三大目录”规定进行核销 费用结算:将审核完毕的材料传到特医科进行待遇结算汇总。 费用拨付:在拨付科填写进帐单,拨付费用 工伤医疗待遇报销 工伤事故报案受理:接到工伤报案后,调查核实工伤发生的真实具体情况 工伤医疗待遇审核:接到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单据后,对手续、资料齐全的按照“三大目录”规定进行核销 工伤医疗待遇结算:将审核完毕的材料传到特医科进行待遇结算汇总。 工伤医疗待遇拨付:在拨付科填写进帐单,拨付费用 生育医疗待遇、 计划生育手术待遇报销 待遇审核: 1、受理申请:收到申请后,及时对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全的当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材料完整的,当时告知申请人核拨待遇的时间。 2、审核待遇:在受理申请材料25日内审核待遇完毕。 待遇结算:将审核完毕的材料传到特医科进行待遇结算汇总。 待遇拨付:在拨付科填写进帐单,拨付费用。 四 医 疗 保 险 管 理 局 各项费用拨付 对单位待遇的拨付: 1、单位经办人对照待遇审批表填写《进帐单》; 2、出纳每周三集中办理银行转帐业务; 3、开户行于周四办理转帐业务。 说明:如逢月末两天,转帐业务暂停或提前收款行在城区的办理转帐,以外的办理电汇 对个人待遇的拨付: 1、个人凭特殊医疗科打印的待遇结算单到拨付科办理业务; 2、出纳复核后办理银行转帐或电汇业务; 3、个人持转帐支票(电汇单)到开户行办理转帐(电汇)业务。 说明:如逢月末两天,转帐(电汇)业务暂停或提前收款行在城区的办理转帐,以外的办理电汇待遇享受人与受益人不一致的需有待遇享受人所在单位证明或证明两者有关联的户口本原件和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 劳动 保障 监察 支队 举报案件 受理、调查、取证、结案、归档 劳动年检 送达通知、报送资料、审查资料、核发年检合格证 参保登记(含新增、变更、分立、合间 新参加社会保险、合并、分立或注销的单位,应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3、首次参保人员应填写《参保人员情况表》,并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4变更、分立、合并、注销时应出据相应申请并提供详细资料;5、每年进行一次验证,对过期、遗失或其他原因需要补证的,提供相关资料补发 六 结 算 中 心 缴费工资基数的申报与核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核定 参保单位与每年11月30日前到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申报下一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并提交以下资料1、《社会保险基数核定表》、2、《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增减变动表》,3、经工会及职工本人签章的工资报表及软盘,4、其它相关资料 缴费工资基数的申报与核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核定 参保单位与每年11月30日前到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申报下一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并提交以下资料1、《社会保险基数核定表》、2、《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增减变动表》,3、经工会及职工本人签章的工资报表及软盘,4、其它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