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基数按县(市)确定的,不是全省统一的。
2、缴费基数是按个人工资水平(在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60%范围)来确定。08年7月-09年6月,广州市社保缴费基数是:养老:1472-7362元,其他四险:2009-10047元。
3、缴费比例:
养老:企业12%、个人8%;
医疗:企业 8%+5元、个人2%;
失业:企业 2%、个人 1%;
工伤:企业 0.5%、个人不缴;
生育:企业0.85%、个人不缴。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