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保定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按照职工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8年河北省全省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按60%(2836.2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8年河北省全省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4181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参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8年保定市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2833元/月为月缴费基数;无上限。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