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弯旁布的消息,目前最低工资没有变化,仍然执行2013年公布的标准:
(一)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常州市市区(含武进区)执行启隐省定一类标准1480元/月;金坛市、溧阳市执行省定二类标准1280元/月。
(二)调整后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常州市市区(含武进区)执行省定一类标准13元/小时;金坛市、溧阳市执悄闹厅行省定二类标准11元/小时。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