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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公务员录用什么时候公示名单?

53 2024-09-30 22:04 回车巷人才网

一、2017江苏公务员录用什么时候公示名单?

一般江苏公务员各招考单位录用公告会在面试和体检结束一个月或者2个月左右。

2016年江苏省公务员面试时间是5月7日、8日两天,5月21日是公安类面试,接下来还有政审等环节。

今年录用公告会在7月份左右发出。

具体上班时间以各个招考单位通知为准。一般是8月份。

二、公务员录用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第三条

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四条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考察与体检; (五)公示、审批或备案。 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第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八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拟定公务员录用法规; (二)制定公务员录用的规章、政策; (三)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工作。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

第九条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公务员法和本规定,制定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三)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 (四)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 (五)承办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 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

第十条

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

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机关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

招录机关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

第十三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 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经授权组织本辖区公务员录用时,其招考工作方案应当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五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五)其他须知事项。

第十六条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第十七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条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第十九条

报考者应当向招录机关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第二十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二十一条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第二十二条

笔试结束后,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招录机关或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的内容和方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面试应当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面试考官资格的认定与管理,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三条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二十四条

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第二十五条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第二十六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第二十七条

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机关实施。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体检应当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招录机关或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必要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

三、新录用公务员如何提出取消录用申请?

1、公务员试用期和服务年限内不能离职或调转,另外公务员永远也不是双向选择,是单向的,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过了以后你可以提交离职申请,但需要单位同意才行,不同意不能离职。

2、公务员没有辞退一说,只有离职和开除两种,如果是离职单位同意后可以再考,如果是开除,终身禁考。

3、试用期不合格被取消录用可以再考,不过试用期不算工龄,不算工作年限。对于再考有影响,因为你的辞职相关内容都被记录在档案,政审的时候会作为重要依据,有可能不录取,如果单位对你的处理是试用期不合格取消录用,那基本上都不可能有公务员单位录取你了。

4、单位有权取消录用,如果不服,可以提起申诉,相关法律《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公务员法》,不过申诉也白扯,你懂的。

另外,你还没明白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区别,体制外是双向选择,我不乐意干直接可以辞职,体制内如果辞职需要单位同意,否则很麻烦。而且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内肯定是不能辞职的,硬走的话单位只能按开除或者取消录用,你这铁路公安,估计最低服务年限都得是5年,别合计了,走不了的,走了就别当公务员,当时考的时候就应该做好觉悟。

四、补充录用公务员职位

补充录用公务员职位:机会与挑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公务员职位一直备受人们关注。补充录用公务员职位作为一种特殊的选拔方式,旨在弥补现有体制中的一些不足,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本文将探讨补充录用公务员职位的机会与挑战,帮助广大求职者更好地了解这一途径。

机会

1. 多样性与包容性

补充录用公务员职位通常会为不同背景、不同专业的应聘者提供机会,相较于传统的公务员招考方式更具包容性。这意味着更多的人可以有机会进入公务员队伍,为政府部门带来更多元化的思维和经验。

2. 快速通道

相比于传统招考方式,补充录用公务员职位往往更为迅速,缩短了应聘者等待结果的时间。这对急需工作的求职者来说是一个重要的优势,能够更快地融入工作岗位,提升工作效率。

挑战

1. 竞争激烈

尽管补充录用公务员职位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但由于竞争的激烈程度较高,很多应聘者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要想成功脱颖而出,需要具备优秀的能力和经验,才能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

2. 不确定性

与传统的公务员招考方式相比,补充录用公务员职位的不确定性较大。由于选拔标准与方式可能存在一定的灵活性,应聘者往往难以准确预测未来的结果,增加了求职过程的不确定性和压力。

应对策略

1. 提升综合素质

要想在补充录用公务员职位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求职者应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技能、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多方面的能力都至关重要。只有综合素质出众的求职者才能更好地适应职位的要求。

2. 注重实践经验

除了学历和能力外,实践经验对于补充录用公务员职位同样至关重要。通过参与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方式积累经验,不仅可以提升个人的综合素质,还能让自己在竞争中更具优势。

结语

补充录用公务员职位作为一种新的选拔方式,在为求职者提供机会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增强竞争力,才能在竞争激烈的求职环境中脱颖而出。希望本文能为广大求职者提供一些参考,帮助他们更好地把握求职机会,实现自身的职业发展目标。

五、山东公务员何时录用?

2021年公务员报名考试时间大幅提前,2020年11月20日-11月23日网上报名,2020年12月15-12月19日打印准考证,2020年12月19日进行笔试考试,具体的面试及体检时间暂时未公布,但预计在2021年3-4月份进行。具体录用时间预计2021年7月-8月之间。预祝考生成功上岸。

六、公务员录用的程序?

①发布招考公告;

②报名和资格审查;

③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④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⑤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⑥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七、孝感2023录用公务员?

不确定。

原因是,公务员录用的具体情况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政府预算、岗位需求、考试成绩、面试表现等等,这些因素难以预测和概括。

无法准确预测孝感在2023年是否会录用公务员。

如果您对公务员录用感兴趣,可以多关注相关部门和网站的招考信息,积极准备考试,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此外,也可以积极了解社会和就业形势,为自己的未来规划做好准备。

八、江西公务员录用网—探索江西省公务员录用制度

江西公务员录用网—探索江西省公务员录用制度

公务员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群体,受到广大求职者的青睐。江西省作为中国的一个重要行政区域,拥有庞大的公务员队伍。江西公务员录用网是江西省政府为了更加规范、高效地选拔人才而设立的官方招聘平台。本文将重点介绍江西公务员录用网,并对江西省公务员录用制度进行探索和分析。

江西公务员录用网的功能

江西公务员录用网是江西省政府为了方便广大求职者报名和查询招聘信息而建立的官方网站。通过江西公务员录用网,求职者可以在线浏览招聘岗位信息、了解报名条件和流程、提交报名材料等。同时,江西公务员录用网还提供了在线考试报名、成绩查询和面试通知等功能,让求职者能够方便快捷地参与公务员招聘的整个过程。

江西省公务员录用制度的特点

江西省公务员录用制度在保持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基本框架的基础上,结合江西省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形成了一套具有特色的录用制度。具体来说,江西省公务员录用制度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着显著的特点:

  • 公开透明:江西省公务员录用过程公开透明,招聘岗位和条件清晰公示,报名材料和成绩都向社会公开。
  • 公正公平:江西省公务员录用坚持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确保选拔出的人才具备过硬的能力和素质。
  • 分类管理:江西省公务员录用按照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进行分类管理,为不同领域和不同层级的招聘提供更加专业化、差异化的服务。
  • 人才引进:江西省公务员录用实行人才引进政策,鼓励具有一定工作经验或专业技能的人员报考江西公务员,为江西省的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通过江西公务员录用网开启公务员之路

江西公务员录用网作为江西省官方招聘平台,为广大求职者提供了一个便捷的报名和查询渠道。通过关注江西公务员录用网,求职者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到最新的招聘岗位和条件,并及时参与报名和考试。��时,求职者还可以通过江西公务员录用网了解江西省公务员录用制度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为自己的报考做好充分准备。通过江西公务员录用网,广大求职者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江西公务员招考信息,为自己开启公务员之路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感谢各位读者耐心阅读本文。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江西公务员录用网和江西省公务员录用制度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如果您是一位有志于成为江西公务员的求职者,希望本文能对您在求职过程中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祝愿大家都能够顺利通过江西公务员录用网开启自己的公务员之路!

九、清远公务员拟录用?

根据《公务员法》和《中共清远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方雨欣、陈紫涵两名同志,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含必要的证明材料)向中共清远市委政法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要有具体实事,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实事材料的,不予受理。

十、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

1.公务员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的执行。人民警察职位考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其中涉密要害职位拟录用人员还应符合相关政治考察规定。

2.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应按照录用管理权限公布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或设区市相关网站上。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要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招录单位可从报考该职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