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的意见原文?
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的意见,应把“放管服”改革作为推动改革的突破口,以“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简政放权、放税减费、管服结合;加快建立有效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营商环境;完善信用体系,建立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增强精细化管理能力,改进和完善监管机制;完善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协调机制,建立联动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二、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全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意见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明确抽查范围、抽查事项和抽查细则,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
三、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意见?
(一)坚持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原则
转变教师角色,凸显学生学习主体地位,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和合作学习,促进主动发展、全面发展。
(二)坚持教为学服务的原则
秉承教是为了不教的理念,精心设计教学环节,坚持因材施教,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学生提供个性化、多样化、高质量的教育服务,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发展。
(三)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课堂教学改革必须服务于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在渗透新课改理念的前提下,任何有利于学生知识拓展、思维训练、能力提升和课堂教学效益提高的课堂组织模式都可以大胆学习借鉴。在课堂教学组织模式的选择和使用时,要充分考虑学段、学科、课型等因素,坚持效益优先,不搞“一刀切”。
(四)坚持全员参与的原则
我县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在2020—2021学年试点的基础上,不搞分层推进,所有学校、所有教师全员参与,共同推进。
四、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
要坚持试点先行,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改革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探索实行政事权限清单、机构编制职能规定、章程管理等制度
五、关于深化教育改革的意见颁布时间?
《关于深化教育改革的意见》的颁布时间:1999年6月13日。
《意见》指出,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缓解,政府依法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有序参与、各方合力推进的格局更加完善,为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提供制度支撑。
六、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共16页,分为四个章节进行了阐述,分别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近期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
七、关于深化义务教育改革的指导意见?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强化教师队伍基础作用,围绕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的工作目标,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八、上海关于深化职称改革的实施意见?
日前,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着力解决当前职称制度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最大限度激发、释放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为本市“五个中心”建设、打响“四大品牌”,提供坚强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这一改革涉及科技、经济、农业、工业制造、城乡建设、宣传文化、社会事业等多项重点领域,将惠及本市270多万名专业技术人才。
一、突出以用为本,分类制定评价标准
改革突出“评以适用、以用促评”,力求解决职称评和聘“两张皮”的现象。把品德放在职称评价的首位,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根据不同系列的特点,完善学历、经历、论文、外语等基本条件,转变过去“一把尺子量到底”的现象。加大工作业绩在职称评价中的权重,注重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合理设置学术技术专业水平条件,转变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课题的现象。推行代表作制度,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不将论文等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长期在艰苦地区和远郊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进一步落实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本市职称评审申报的前置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或者由职称评审机构纳入评价要素。
二、丰富评价方式,畅通6类人才职称通道
改革将完善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探索在部分领域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解决“只评材料不评人”的弊端,进一步扩大面试答辩的范围和领域,鼓励采用考试考核、考评结合、个人述职、实践操作、业绩展示、量化赋分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对通用性强的系列(专业),探索建立量化评价指标体系,为评审提供参考。在部分系列探索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打破户籍、身份、档案等制约,进一步关注、畅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的职称申报问题。尤其对于以下6类人才,进一步打通职称通道:
一是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5年内,可通过“直通车”比照国内同类人员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二是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三是贡献大、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通过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突破学历、任职资历要求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
四是支持和推动高峰人才核心团队成长。高峰人才提出评定意见后,由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确认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五是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创业孵化期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六是拓展产业工人职业发展空间,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三、探索新兴领域评价试点,完善9个系列正高级层级
积极探索新兴职业职称试点,如网络文学、社会工作、医学工程、景观造型设计等职称评价。
另外,本市还将稳步推行工程、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工艺美术、中专教师、技校教师、舞台技师、科研实验等系列正高级职称评聘,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对已开展评价试点的工程、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和方式。对已制定评价试点方案的工艺美术系列、中专技校教师正高级职称,今年启动首次评价工作。
四、推进4大重点领域职称改革
科技创新领域——服务本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成果转化、应用开发、基础研究等职称分类评价,以业绩、贡献、成果为评价重点,进一步鼓励创新创业以及创意创造。让创新创造成果突出的科技人才“名利双收”,释放制度红利。
经济和城乡建设领域——聚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区域城乡发展需要,完善工业、建设、经济等领域职称评审服务和评价标准,适应以互联网+为特色的新科技、新模式、新业态、新经济的发展需要。
宣传文化领域——围绕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目标,适应新媒体创新发展需要,调整完善新闻出版、艺术群文、社科研究职称评价办法,探索网络文学、现代影视创作等人才专业水平评价办法,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
社会事业领域——围绕“双一流”和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完善高校教师职称评聘标准和办法。围绕健康城市建设目标,完善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六位一体”业绩评价办法。推进社区管理、社会救助、司法矫正、卫生服务等社会工作领域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改革。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
“放”——继续下放职称评审权。在全国率先下放市属高校职称评审权,同时将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区县,全面推行听课说课、现场教学等实践评价。近年来,本市在下放职称评审权方面已开展了积极探索,在上海农科院、上海社科院、上海市作协试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只聘不评”,不再颁发资格证书,将工业制造、建筑设计施工等专业工程高评委下放到龙头企业集团。下一步改革中,本市继续推进此项工作,将评审工作稳步下放到有条件的用人主体、行业组织等,引导建立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企业共同参与的评审委员会。
“管”——建立本市职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大政策、重要措施和重点项目。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行业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在职称改革工作中的不同作用。
“服”——建立健全职称公共服务体系。充分运用“互联网+人社”,健全职称信息服务、申报服务、评审服务等各项服务功能,让信息多跑路、让专业技术人才少跑腿。
九、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
为了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指导意见:
1. 确立教育目标:明确基础教育的教育目标,强调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
2. 优化课程设置:整合现有课程,丰富课程内容,注重课程的实用性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合理分配课程难度和深度,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3. 改革评价体系:建立多元化的评价体系,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避免单纯以分数衡量学生的能力。
4. 增强教师培训:定期举办教师培训活动,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鼓励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
5. 促进家校合作:加强家校沟通,让家长了解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和目的,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6. 创新教学方法:鼓励教师尝试新的教学方法和技术,如小组讨论、项目制学习等,提高教学效果。
7. 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提供心理辅导和支持,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学习心态。
8.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鼓励学生参与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团队合作精神。
9. 优化资源配置: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基础教育的发展需求得到满足。
10. 强化政策支持:加强教育政策支持,为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政策保障,确保改革目标的实现。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指导意见并非固定不变的,具体改革措施应根据地区、学校和学生需求进行调整。在实施教育教学改革的过程中,应积极吸取各方意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
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近年来,我国职称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加强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进一步发挥职称制度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我国决定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一、完善评审标准和程序
为了增强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我们将完善评审标准和程序,确保评审结果真实、客观、公正。在评审标准方面,我们将更加突出实绩导向,注重以实绩为基础的评价体系,提高评审工作的针对性和精确性。评审程序方面,我们将简化评审流程,加强评审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评审工作的透明和公开。
二、加强职称评审的监督和管理
为了避免评审工作中的不公和腐败现象,我们将加强职称评审的监督和管理。首先,建立健全评审验收机制,确保评审工作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其次,加强评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评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和严谨。同时,加大对评审结果的监督力度,及时查处评审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评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评价方式
为了更好地反映不同领域和不同层次的人才特点和贡献,我们将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评价方式。除了传统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外,我们将重视技术创新和实践成果的评价,注重对创新创业人才的评价,激励人才在实践中取得更大的成就。同时,我们还将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的人才评价,促进人才的交流和合作,推动学科交叉创新。
四、加强职称改革的宣传和培训
为了确保职称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我们将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宣传,加深人们对职称制度改革的理解和认同,凝聚广大人才对改革的共识和支持。通过培训,提高评审人员和申报人员的专业素质,使其更好地适应新职称制度的要求,共同推动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
总之,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是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完善评审标准和程序、加强评审的监督和管理、探索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措施,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职称制度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充分发挥职称制度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为培养和引进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有力支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