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利部下属部门
水利部下属部门是中国国家水利部的直属机构,承担着中国水利事业的重要职责。这些部门致力于水资源管理、防洪抗旱、水利工程建设和水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的工作。
水利部
水利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的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全国水利工作,维护国家水利安全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利部下设的各个部门协同合作,共同推动中国水利事业的发展。
水利部下属部门职责
水利部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以下职责:
- 水资源管理:负责制定和执行水资源管理政策,监测和评估水资源状况,制定合理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 防洪抗旱: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国的防洪工作,加强对水灾和旱灾的预防和救灾工作,提高国家抗灾能力。
- 水利工程建设:负责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国家水利工程,如水库、水电站、水渠等,确保工程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 水环境保护:负责制定水环境保护政策和标准,监测和评估水环境质量,推动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
- 国际合作:积极开展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交流,推动水利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水利部下属部门介绍
水利部下属部门包括以下几个重要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是水利部直属的科研机构,致力于水利水电技术研究和创新。研究院拥有一流的科研团队和设施,通过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为中国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中国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中国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是水利部下属的规划设计机构,负责规划和设计国家水利工程和项目。总院集聚了大量的设计师和工程师,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中国水利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是水利部下属的施工企业集团,承担国家重大水利工程的建设任务。集团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丰富的施工经验,为水利工程的安全高效建设提供保障。
中国水利电力工程局
中国水利电力工程局是水利部下属的监管机构,负责对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工程局通过加强对水利工程的监测和评估,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和优质服务。
水利部下属部门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为保障国家水利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这些部门也是推动中国水利事业创新和提升的重要力量,通过技术研究、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促进了中国水利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二、水利部防汛职责?
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国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三、水利部划到哪个部?
应急管理部。
在今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水利部原部分职能划入应急管理部、国土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国务院直属南水北调办、三峡办并入水利部,此次水利部职能出现较大变动。
四、水利部门是什么?
水利部门是指负责管理和监督水资源利用、水文监测、地下水开采、水文预报、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保护等相关事务的政府部门或机构。各国的水利部门名称和组织结构可能有所不同,但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水资源管理:负责制定水资源管理政策、规划和法规,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水利部门通常会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估和分配,制定水资源利用总量控制和分配方案。
2. 水文监测和预报:负责对河流、湖泊和地下水位进行监测和预报,以支持水资源管理和防洪减灾等工作。水利部门通常会建立水文监测站点网络,并利用气象、地质和水文数据进行预报和预警。
3. 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规划、设计、建设和维护水利工程,例如水库、水电站、灌溉系统、排水系统和防洪设施。水利部门会审核和监督工程建设,确保其符合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
4. 水资源保护和环境监管:负责保护水资源的生态环境,防止水污染和水生态系统破坏。水利部门通常会制定水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监测和执法,以确保水环境的良好状态。
5. 国际合作和交流:水利部门通常会与国际组织、其他国家以及各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合作和交流,共享经验、技术和资源,解决跨境水问题和推动可持续发展。
水利部门在保护水资源、发展水利工程、提供水资源管理和防洪减灾服务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对于保障人类的生活需求、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都具有重要意义。
五、水利部有几个司?
水利部下设22个司机构,具体为:
水利部下设办公厅、规划计划司、政策法规司、财务司、人事司、水资源管理司、水利工程建设司、运行管理司、河湖管理司、水土保持司、农村水利水电司、水库移民司、监督司、水旱灾害防御司、水文司、三峡工程管理司、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司、调水管理司、国际合作与科技司等22个机构。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六、水利部好考吗?
只要是符合报考条件,就报考试一下才知道,五论哪个单位,哪个岗位都不好考,报考人数庞大,岗位极少。优中选优。
七、水利部是干嘛的?
水利部是国家行驶国家江河湖泊地和地下水力资源的行政管理部门。
八、古代水利部叫什么?
唐朝的工部是一个很大的部,分为四个部分。一个是工部,一个是屯田,一个是虞部,一个是水部。
水部就相当于今天的水利部,负责各种和水务有关的事物。但是水部一共两个人,除水部郎中外,还有员外郎一人。仅仅这两个人,却要统管全国经济和船运、渠坝和堤堰、疏通沟渠和渔业捕捞、运河的畅通和河流上的磨碾等具体事务。唐朝的水部还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各级水务责任,县州府各司其职,协调水利纠纷,防止任何人垄断河流,在河流上争取利益。
水部的两个人是做水利行政工作的,具体的水务是由都水监来完成的。都水监设正五品上使者二人,掌握全国川泽、津梁、渠堰、湖塘的政务。当时的捕鱼和禁鱼,灌溉的先后,都水监做出具体的规范制度。
九、水利部下属的院校?
水利部原直属高校:
归教育部直属1所:河海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常州水电机械制造职工大学(入河海大学)
十、水利部项目审批流程?
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规定,水利工程建设必须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有关规定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管理制度。
项目法人组建: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组,具体负责项目法人的筹建工作。
项目法人筹备组应主要由项目的投资方派代表组成。在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正式成立项目法人,并按规定确保资本金按时到位,同时及时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公司章程须报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他项目的公司章程按项目的隶属关系分别报有关部门、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大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方案由省人民政府审批,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方案由市州人民政府审批或委托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项目建设主管部门
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国家投资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单位、项目稽察、审计机关和水利行业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主要抓建设程序中五个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开工报告(建设实施开始)的审批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对中央投资和中央、地方合资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其主要职责为:
(1)审批大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大型包括项目建议书)。审批过程中,国家投资主管部门主要依据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意见和财政、金融等部门的投资意见,并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公司评估。
(2)审查总投资超过2亿元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国务院审批。
(3)负责国家重点项目的后评价。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在建设单位自评、行业评价的基础上,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组织复审。
(4)省级投资主管部门(省发改委)负责按上述程序履行大中型水利项目的省级审批和建设管理权限。
2.质量监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的监督管理。
3.项目稽察:建设项目稽察的基本任务是对工程建设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国家出资为主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实行稽察制度,稽察工作实行稽察特派员负责制。对建设项目的稽察,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工作与设计工作、项目建设管理、项目计划下达与执行、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4.审计机关:为保证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主动接受或聘请审计机关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
5.水行业主管部门:
(1)水利部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宏观管理。
(2)流域机构是水利部的派出机构,对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3)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是本地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三、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编制
1、开展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编制,应积极推行招标投标制度,打破区域和行业界限,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确定咨询、勘察、设计单位。
2、国家规划内项目安排优先开展前期工作,并优先开工建设。
3、大型水利工程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前期工作。纳入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划的中型水利工程,直接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编制项目建议书。
4、前期工作经费由当地和项目业主负责落实,省级对大型水利工程给予适当支持。
四、资金筹措方案
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主要依靠中央投资支持,不足部分由省级和地方政府配套及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1、对经营性部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利用项目融资解决资金问题;对非经营性部分,省级投资给予适当支持,包干使用,超概算投资部分由市(州)、县(市、区)及项目业主自行负责。
2、对新开工的大型水利工程,根据国家投资情况和项目资金筹措情况,省级原则上按项目非经营性部分投资的10-15%包干支持。
3、纳入国家规划的中型水利工程,中央资金支持达到50%的,省级原则上按非经营性部分投资的20%包干支持;中央资金支持未达到50%,地方难以足额筹措建设资金的项目,省级可适当提高非经营性部分投资的支持比例。经营性投资比重较大、市场融资能力较强的项目,主要依靠争取中央资金和市场融资解决,省级原则上不给予资金支持。
4、未纳入国家规划,中央未给予资金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开工的中型水利工程,省级投资比例原则上按非经营性部分投资的35%干支持。
5、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具体情况,省级投资采取补助或项目资本金注入方式支持。补助方式的省级投资,直接补助到项目业主;项目资本金注入方式的省级投资,通过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注入省水务投资集团,由省水务投资集团作为出资人代表,行使出资人权利。
五、水利项目审批工作程序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林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川发改农经[2011]202号)文规定,州发改委农经科对水利项目审批工作程序如下:
(一)大型水利工程(库容1亿立方以上,灌面50万亩以上)
1、项目建议书:由发改部门层层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委委托水利部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后审批。
2、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发展改革部门层层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附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节能审批批复文件及其它相关规定应提供的附件。
(二)中型水利工程(库容1千万立方—1亿立方,不含1亿立方;灌面5万亩—50万亩,不含50万亩)
除国家、省对编制项目建议书有明确要求的项目外,省略项目建议书阶段,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其程序为:发展改革部门层层转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批,附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节能审查批复文件及其它相关规定应提供的附件。
(三)小型水利工程(库容1千万立方以下,不含1千立方)
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由县发展改革局报州发展改革委审批,附设计单位编制文本、政务中心受理通知、行业主管部门技术审查意见、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节能审查批复文件及其它相关规定应提供的附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