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县一辆载有50多名的中小学生的中巴掉到水沟,全部遇难,县长引咎辞职。对此你有什么看法!追问:你认为该事件反映了那些更深层次的问题?
面试真题分析:首先要理性和感性相结合。不要一开始就“毫无人情味”御首高地开始谈“分析”或“解决对策”之类的东西,而是应该先对事件作一个“感性的表态”。即对“某县一辆载有50多名的中小学生的中巴掉到水沟,全部遇难”应该感到非常震惊和遗憾。因为作为一个准公务员其实最难能可贵的不是“如机器人”一般的严密逻辑思维,而是一种“对国家和对人民的真挚的感情”。我们要有这个“感情的基础”才谈得上公务员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否则无论考生的能力如何高超,其实都不见得能打动考官。这是很重要的一个点,戴老师建议考生一定好好地体会这一点。有时候个人“胸怀的宽大”,比能力的高低更为重要。一个公务员的心里装的不应该仅仅是“对与错”“合理与不合理”这些完全客观的东西,有时候作为一个正常的本性,对老百姓的“同情心”,“恻隐之心”也是必不可少的。或许会有人觉得这是一种高姿态,当然如果是故意装出来那当然大可不必,不过还是认为其实绝大部分的考生都是来源于老百姓这个群体,“同情心”、“恻隐之心”其实每个人都有,只是很多时候在“考试”这样一个紧张的环境中,被大家自己所“忽视”或“压抑”住了。其实有时候思维“放开一些”,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考生纯朴的本质反而更易获得考官的认同。因为面试本身就是一个考官“了解”考生的过程,而不是“拷问”考生的一个过程。只要考生本身性格是适合从事公务员工作的,把真实想法如实告知考官,在“阅人无数”的考官面前,反而能以“真”取胜。
对于题目中的“县长引咎辞职”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应该辩证地看待。一方面“县长引咎辞职”体现目前我国许多行政官员的责任感还是很好的,出了问题不会去“推卸”责任,但另一方面,如果“县长引咎辞职”只是作为一种息事宁人的方式则非常不可取,而对于县长这一类高官来说也不公平。戴斌老师的观点是,对于任何事件的责任追究都不能搞“一刀切”,也就是不能一出问题就来个“县长引芹塌咎辞职”或“别的什么长”“引咎辞职”。必须经过深入调查后在做决定,如果确实是由于“主管领导”的“失职”导致了事件的发生,则应该采取“引咎辞职”的方式,做一个不逃避责任的官员。而如果深入调查后,事情不是由于“主管领导”的“失职”所导致的,则无论是上级领导还是我们的广大老百姓,都应该更加“包容”地看待这些问题,毕竟做一个公务员不容易,做一个领导其实更难。所以考生在答题时,要用“包容的”、“客观的”心态去看待“别人”(即相关官员)的错误,不偏不倚地看待这一问题。
至于“该事件所反映的更深层次的问题”,主要是延伸到目前我国的“高官问责制”的建立。对于这个问题,实际上目前学术界还是有相当的争议的。有许多的专家学者们认为,在公共行政领域中,尽管某些行政人员特别是高级官员在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是没有责任与纰漏的,但在道德和伦理上却是难辞其咎的,而现有制度却不足以对他们施以惩戒和制裁。在治理观念日渐科学化与系统结构逐步合理化的今天,政府运行机制中官员个人和制度内涵的道德因素缺失已经成为我国进一步深化行政改革与建构政治文明的一个不可逾越的屏障。高官问责作为一种要求当事人承担责任的监督途径,则适时填补了现存的法律责任与道德责任之间的空白,为我国公共行政的运行注入了更深层的民主政治和道德伦理的内涵。
对于学术界目前对这个看法,戴斌老师认为,目前我国需要建立“高官问责制”,镇尺在这个点上,基本上毋庸置疑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执行和操作的层面上可能出现问题,那就是在某些时候,“高官问责制”处罚了“高层”的“过失”,却有可能“错过”了或“掩盖”了“基层”的“失误”。进而演化之,恐有成为“一种‘息事宁人’的借口”的危险。这就是关键所在。因为“高官”被“问责”并不是我们的目的,而仅仅是一个预防问题再度发生的“手段”,强调的只是“警示”作用,而不是问题发生后,作为大众或政府的“解气”(或“消气”)作用来使用的。所以戴斌老师认为,在剖析一些深层次的社会问题时,尤其看待“处罚性”的社会问题时,其实不妨有更多的“理解”精神,理性而不是感性地审视一些问题,切不可一看到“犯错的主体”被“处罚”就“一概性”地表示“欢迎”。坦诚地说,戴老师常常想,其实有时候一个社会要进步,应该是“被处罚”的人越来越少,那才算是一件好事,如果“被处罚”的人越来越多,反而未必是一件好事。对于这个点,请广大考生在公务员备考过程中细细地体会。
面试真题参考答案:
(1)对于某县一辆载有50多名的中小学生的中巴掉到水沟,全部遇难的事件,我感到非常震惊和遗憾,这是一件非常令人痛心的事件。对于题目中所说的“县长引咎辞职”的问题,我认为应该辩证地看待。一方面“县长引咎辞职”体现目前我国许多行政官员的责任感还是很好的,出了问题不会去“推卸”责任,但另一方面,如果“县长引咎辞职”只是作为一种息事宁人的方式,我认为则非常不可取,而对于县长这一类高官来说也不公平。对于任何事件的责任追究都不能搞“一刀切”,必须经过深入调查后在做决定,如果确实是由于“主管领导”的“失职”导致了事件的发生,则应该采取“引咎辞职”的方式,做一个不逃避责任的官员。而如果深入调查后,事情不是由于“主管领导”的“失职”所导致的,我认为我们应该更加“包容”地看待这些问题,毕竟做一个公务员不容易,做一个领导其实更难。
(2)“该事件所反映的更深层次的问题”,我认为主要是延伸到目前我国的“高官问责制”的建立问题。在公共行政领域中,尽管某些行政人员特别是高级官员在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是没有责任与纰漏的,但在道德和伦理上却是难辞其咎的,而现有制度却不足以对他们施以惩戒和制裁。高官问责作为一种要求当事人承担责任的监督途径,则适时填补了现存的法律责任与道德责任之间的空白,为我国公共行政的运行注入了更深层的民主政治和道德伦理的内涵。但是戴老师认为“高官问责制”是我国行政管理制度的一种进步。但在执行和操作的层面上要特别注意,不能因为处罚了“高层”的“过失”,而“错过”了或“掩盖”了“基层”的“失误”。“高官”被“问责”并不是我们的目的,而仅仅是一个预防问题再度发生的“手段”,我们强调的只是“警示”作用,所以我认为不到“万不得已”,或确实存在“领导”的“失职”情形,一般不应该“轻易”尤其是不能“随意”对高层官员做出“道德层面”的“无过问责”。
2.某地实施“禁摩”的政策,但“禁摩”后仍出现了很多交通问题,如“电动车载客”,“交通拥挤”,“城中村摩托载客仍然不止”,对此你有什么措施可以解决此类问题?
面试真题分析:这是一道热点和对策相结合的面试题。其实这个问题目前在全国来讲,可以说是一个很热的社会话题。因为目前有不少城市已经“禁摩”,社会的评论也是褒贬不一,而今年“禁摩”在全国讨论的典型就是广州市的“禁摩”,所以这次广东省考“禁摩”问题,应该不少考生都已有所准备了。而对于广州市的“禁摩”,社会的评论同样也是褒贬不一。至于如何解决这些“禁摩”后的交通问题,如“电动车载客”,“交通拥挤”,“城中村摩托载客仍然不止”。 对这个问题的剖析戴老师建议考生可以从正反两面去思考,但是态度上一定要支持政府的立场(即支持“禁摩”),但是我们仍然要看到一个政策的实施,牵涉的是众多的利益(很可能都是合法的利益),如果要回答好这个话题,答案中的利益的协调部分会成为主要的得分点。另外对于对策的构思,建议采用分步解决,最后综合的方法来提出对策:
(1)关于“电动车载客”的治理措施:1.该地区的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城市管理局和质监局等相关部门应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目的是加强市区“电动车载客”的管理,严厉打击“电动车载客”这一类违法违规行为。2.联合执法队伍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好向市民进行宣传的工作3.执法人员应该定期或不定期地突击检查部分电动车销售网点,对部分违规商家开出勒令整改的通知。
(2)关于“交通拥挤”的治理措施:对于这个点,建议还是先分析一下其中的成因。摩托车基本上是中低收入者使用,在城市道路资源紧缺的情况下,公共政策严重倾向于汽车,这意味着首先牺牲的是中下层弱势的权益。而禁摩以后,一部分市民出行受到严重影响,生活质量下降;同时禁摩后,汽车销售陡增;禁摩后的摩托车用户购买汽车解决个人交通的意愿会大幅上升,所以城市交通堵塞问题可能更加严重。针对这个问题,戴斌老师认为政府还是应该做好引导工作,引导市民做出合理的汽车消费,同时最关键的一点是,要完善市区内的公共交通系统,鼓励市民多使用公交系统上下班,减少“私人汽车数量”,来缓解非常严重的“交通拥挤”的问题。同时合理调整上下班时间,解决交通拥堵压力。
(3)关于“城中村摩托载客仍然不止”的治理措施:这里其实主要的点应该是集中在严格执法这个角度上。针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管理的薄弱环节,联合辖区分局等多部门、多警种,集中优势人力进行清查,坚决实施“禁摩”工作,对任何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严格执法。另外,戴斌老师建议考生在实施对策的时候,除了治理之外,还要考虑一下如何去消除问题的根源,即为什么会有“摩托载客”的“市场需求”,如何消除这种“市场需求”?这里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郊区地带出租车少,而且城中村内的街道,出租车根本没办法进去。所以在城中村、城乡接合地带,摩托车才随处可见踪影。 针对这个问题,关键是要想办法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所以建议开设小公交循环线路,先试点,试点成功后将向全地区推广,建立小公交网络,从而填补村与村、小区与地铁之间的交通接驳的空白。而在一些偏远路段,小公交车还可以考虑试行“扬手即停”的营运模式,满足市民“求方便”的交通需求。
面试真题参考答案:
某地实施“禁摩”的政策,但“禁摩”后仍出现了很多交通问题,如“电动车载客”,“交通拥挤”,“城中村摩托载客仍然不止”,我认为首先“禁摩”的政策是值得肯定的,但在实施“禁摩”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的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对此我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此类问题:
1.该地区的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城市管理局和质监局等相关部门应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目的是加强市区“电动车载客”的管理,严厉打击“电动车载客”这一类违法违规行为。
2.联合执法队伍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好向市民进行宣传的工作
3.执法人员应该定期或不定期地突击检查部分电动车销售网点,对部分违规商家开出勒令整改的通知。
4. 引导市民做出合理的汽车消费,同时最关键的一点是,要完善市区内的公共交通系统,鼓励市民多使用公交系统上下班,减少“私人汽车数量”,来缓解非常严重的“交通拥挤”的问题。
5.合理调整上下班时间,解决交通拥堵压力。(备注:对这个答题点,戴斌老师建议考生还可以根据需要适当展开)
6. 开设小公交循环线路,先试点,试点成功后将向全地区推广,建立小公交网络,从而填补村与村、小区与地铁之间的交通接驳的空白。
7.在一些偏远路段,小公交车还可以考虑试行“扬手即停”的营运模式,满足市民“求方便”的交通需求。
3.如果由你来组织当地果农去参加一个展销会,问:
(1)你重点要解决什么问题?
(2)你有什么好的措施?
(3)你会如何组织?
面试真题分析:首先先对“展销会”与果农之间的关系,先做一定的分析。首先对于企业来说,在常规的情形下,是将经常会有一些政府部门或者会展公司来举办一些展销会、博览会,为企业提供推销产品的舞台,而且这些企业自身也有经济实力来参加这样的推介会。但是,戴斌老师请考生留意的是,很多时候对于一辈子靠种植果树谋生的农民来说,就很少有这样的机会了,而且他们也没有经济实力去参加那些入场费极高的展会。再加上一些自然因素的存在,如产地偏僻、交通不方便等情况的影响,使得绝大多数农民都很少有推销自己农产品的机会,也就丧失了很多主动入市的机会。其实这里有几个难点:
1.部分果农可能没有经济实力去参加需要较高入场费的展销会。
对策:可以由政府先补贴或垫支,待果农将水果销售出去后再补回该部分款项。从政府的公益性角度看,此举等于是降低了果农的风险,增强并坚定了果农参加展销会的信心,同时从政府的角度看,只要操作得当,也不会有很大的风险,而且当地的水果销路好了,除了提高果农的收入外,实际上也有利于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2.由于果农很多时候文化素质较为欠缺,在展销会可能存在不知道如何推销自己产品的情况。
对策:对于这个问题,实际上可以说是一个“历史问题”。我国自古以来,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就相对薄弱一些,而目前就这个问题的对策,戴斌老师建议大家不必着眼于“解决”,而应着眼于“缓解”。不应着眼于“全面提高各方面的素质”,而应该着眼于“最需要”和“最重要”的素质,从“局部”着手。即从题干来看,“组织当地果农去参加一个展销会”,只需要把与“种果树”和“展销会”相关的内容和知识教给“当地果农”就可以了。可以聘请有关的“果树种植专家”和“市场营销专家”,教授农民一些基本的种植保存水果的知识和市场营销方面的知识。其实很多时候,从实际的操作来看,大部分的重要事项都应该交由当地政府的主管部门去处理是比较稳妥的,而作为“当地果农”来说只要“稍微”地懂得一点,其实在展销会中的“自我展示”部分就基本问题不大了,但如果一些基本的东西不掌握的话,很可能会直接影响到“当地果农”的利益。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点,戴老师请考生们要留意了。
3. 果农大多数不大懂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在展销会可能涉及到签订合同的事项,在不懂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能会比较吃亏。
对策:对于这个问题,其实是一个细节性的考察。那就是通常的情况下,在展销会现场就可能因为双方的“情投意合”,而可能立即涉及到签订合同的有关事项。这时候,“复杂的商场”与“淳朴的果农”之间就会自然地存在一种矛盾,作为主要利益相关体的“果农”实际上很需要有“专业的法律人员”在现场帮助处理和法律相关的事务。一般来说,果农参加展销会时能聘请一些熟悉这类经济业务的律师,这样会更有利于维护果农的利益。当然,这同样涉及到“费用问题”,戴老师建议可以参照前面的操作模式,可以由政府先补贴或垫支,待果农将水果销售出去后再补回该部分款项,从而降低了果农的风险,增强并坚定了果农聘请律师的信心,
4.果农的传统经营意识可能会比较重一些,很多时候可能无法理解展销会的重要性,所以在参加展销会的积极性上可能存在问题。
对策:对于这个问题,实际上也是一个“历史问题”。我国自古以来,“小农经济”的意识一直占据着相当多农民的内心深处,即使改革开放后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许多的正面影响,但仍未能彻底改变这个现状,部分人的“小农意识”依然“根深蒂固”。毕竟“意识形态”的改变常常是滞后于“物质形态”的改变的。对此,戴斌老师建议可以采用宣传教育和典型示范相结合的方式,来改变果农的传统经营意识,使其认识到“展销会”的重要性。在这里,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典型示范的作用,其实很多时候,只要政府能够把“参加展销会”从而脱贫致富的典型事例做一定的宣传铺开,应该很快会收到大的成效。毕竟事实才是最让人信服的。
另外对于组织的环节,重点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首先是当地条件的调查:主要需要解决以下问题
1.当地主要种植什么果树,有哪些销路好,哪些销路差?
2.当地水果主要销往哪些地区?
3.有无当地的水果加工企业?
4.当地水果相对其他地区的水果的特点是什么?亮点是哪些?性价比如何?
(二)宣传展销会对水果销售的重要性,通知广大果农参加展销会。对于这个点戴斌老师认为主要是宣传手段的多样性。我们可以通过村委会人员的通知,也可以通过贴公示及村内广播等多种形式把宣传和通知做到位。
(三)展销会前的准备工作,戴斌老师认为这个阶段的工作其实最重要。主要是要做好以下几个细节:
1.研究在展销会上如何展示当地水果所具有的优势的方法,包括宣传资料的制作、样品甚至是产品宣传片的制作。
2.研究当地的交通条件,要研究制定展销会上达成协议后,水果从生产地运往销售地的运输线路的确定。
3.研究运输途中的水果保鲜工作的开展,尤其是样品在运往展销会途中的保鲜工作,建议使用保鲜车。
4.水果销售协议由果农自己签订还是由当地政府代表果农签订,其实是一个很细节但又是个很重要的程序性问题,中间的法律授权程序其实需要在展销会前就应该做好。同时还要聘请好相关的律师陪同参会。
5.给参会的果农和工作人员安排好在展销会期间的用车和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