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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公务员可以在国有企业兼职吗?

173 2023-12-28 17:09 admin

一、普通公务员可以在国有企业兼职吗?

2005年出台的公务员法里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通过兼职获得经济利益。

若是国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取得有关机构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公务员兼职需要符合两个条件:

第一,得到有关机关批准。这里的有关机关主要是指公务员的主管部门和任免机关。

实践中,有的公务员兼职是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有的公务员兼职是由任免机关批准。

第二,不得领取兼职报酬。这里对兼职报酬可以作广义的理解。

二、公务员退休后可否到企业任职?

一般可以,但是如果退休前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三年内,不得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六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二)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

(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四)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与本企业或者有出资关系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

(六)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

(七)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八)其他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行为。

三、公务员退休三年后可以在企业兼职吗?

根据新修订的《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其他党员或行政负责人参照执行本规定。

四、事业单位人员可否兼职?

2017年3月,人社部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进一步明确了要维护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人员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上述政策文件,事业单位哪些工作人员可以兼职,其兼职享有哪些权益,具体兼职手续如何办理呢?

一、哪些人可以兼职

主要是高校、科研院所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科研人员,其他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在符合"双创"活动条件的。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的适用范围,2020年1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管理司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中,提出关于人群的适用范围,主要是高校、科研院所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科研人员,其他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符合"双创"活动条件的也可以提出申请。

二、兼职的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开展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的活动,简称"双创","双创"活动的范围很广泛,详细了解的可以在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平台进行了解。

三、兼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与事业单位签订兼职协议,对兼职期限、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进行约定;

2、兼职人员需要保证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3、不得损害或侵占本单位合法权益,不得通过交叉兼职等手段规避国家收入分配政策;

4、继续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各方面权利,工资、社会保险等各项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5、在兼职单位申报职称,与兼职单位职工同等享有获取报酬、奖金、股权激励的权利,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兼职单位依法为兼职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其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外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相关单位或企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7、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四、具体申请兼职程序

1、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审核同意;

2、将兼职情况在本单位内部公式;

3、签订兼职协议;

4、单位对兼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对欺骗组织从事非"双创"活动等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记录,予以纠正;对拒不改正的,终止其"双创"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同时,对违规获取的资金、项目、荣誉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消或者撤销。

五、公务员可否担任企业清算组成员?

如果是公务员那肯定不可以。差路费,加班费还是可以适当领些的,,任何公务员经批准可以兼职但不能兼薪!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成的清算组,并不当然具有管理人资格,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破产申请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指定该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新破产法虽然规定了清算组可以作为管理人,但一般而言,新破产生效后,清算组作为管理人只能适用于两类破产案件:第一类是新破产法生效前,已成立清算组的破产案件。

新法实施后,原已受理的破产案件中存在清算组,为了使破产清算工作具有连续性,在此类破产案件中可以保留清算组;第二类是新破产法生效后的政策性破产案件。

在2008年之前,我国已经列入政策性破产的国有企业还有2116家,这些破产案件不适宜由中介机构单独进行破产清算工作的管理,还需要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来主持开展破产工作。

六、企业员工可以在公司兼职挂职吗?

企业员工不可以在公司兼职挂职行为。

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企业员工只能够在工作岗位进行工作,不能有除工作岗位外的第二份职业。

七、公务员是否可以在保险公司兼职?

不可以。

2005年出台的公务员法里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通过兼职获得经济利益。若是国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取得有关机构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请注意,上面提到了,可以在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才可以在外面兼职,但是兼职是不能获取任何报酬的,若是有报酬的话,就触犯了法律,是需要受惩罚,严重的则可能会涉及了刑事罪。

八、公务员可否将以前在企业工作时缴纳的社保费用退回?

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原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认定为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如仍在机关工作,则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

已建立的个人账户由社保经办机构继续管理,不能取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每月按1/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

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可将外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转回单位所在地。如需要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可请携带本人的:农户口、外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当地人保局养老保险窗口提出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相关手续,并将个人账户暂时封存。

九、怎样认定在企业兼职?

认定在企业兼职主要看是否从企业领取薪酬,或者股票等其它利益。

十、企业兼职人员的规定?

企业兼职人员没有什么规定,只是有一点不同于其他人员的是没有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