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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公教育获悉,《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计划职位编制工作的通知》已公布,根据通知内容,2016年公务员招录职位分为A、B、C三类,分类的要求不变。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一般不得附加年龄、性别、相关单位(系统)工作经历、毕业院校类型等限制条件,一般性岗位和基层岗位不得设置过高的学历要求,尤其不得设置与职位工作无关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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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
B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C类职位是江苏省录用考试中划分的专门针对乡镇一级的职位。 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同A类。
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加试法律专业科目。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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