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不能设立公司。国家公务员因为自身职务的关系是不能设立公司的,这是为了防止公务员以权谋私,为自己牟取不正当利益。
2.依照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人员不能设立公司。该类人员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与公务员同样的权力,禁止其设立公司也是为了维护我国交易秩序的稳定,换句话说,该类人员如果能设立公司的话,容易出现滥用其权力牟取自身利益的情况,不利于我国交易市场的公平。
3.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不能设立公司。该类人员不能设立公司也是出于交易市场的公平和稳定考虑的,这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党政机关内部环境,利于我国社会秩序的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规定,乡(含乡)以上党政机关在职干部(包括退居二线的干部),一律不得以独资或合股、兼职取酬、搭干股分红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也不允许利用职权为其家属、亲友所办的企业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