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务员出差住宿标准一般会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和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以下是2019年的一般标准供您参考:
1. 市级及以上干部公务出差住宿费用标准:
A类城市:最高每人每日800元;
B类城市:最高每人每日600元;
C类城市:最高每人每日450元。
2. 其他公务人员公务出差住宿费用标准:
A类城市:最高每人每日500元;
B类城市:最高每人每日380元;
C类城市:最高每人每日280元。
在广西县去标准是280元,在南宁出差最高330元。如在桂林的阳朔县,龙胜县旅游季节也是3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