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其中,报考省、市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人员考《申论》A卷;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B卷。
报考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考生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须分别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等相关《专业知识》科目考试。
卷一包含科目: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特色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卷二包含科目:民法、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与《申论》两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