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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55 2023-08-06 03:00 admin

公务员享有如下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3、获得工资纤肆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参加培训;

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申请辞职;段差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务员权利概念是建立在政府与公务员关系(简称公务员关系)理论基础之上的,研究公务员权利应先明确公务员关系。

扩展资料

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从内容构成分析,基握竖皮本上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政治权利,二是物质经济保障权利,三是文化教育权利。

1、所谓国家公务员的政治权利,是指法律规定国家公务员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权利和政治上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由。它是公民政治权利的延伸,包括结社自由,言论自由,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权等。

2、所谓国家公务员的物质经济保障权利,是指国家公务员依法享有物质经济利益方面的权利。主要有领取法定劳动报酬、享受法定保险福利待遇,法定休假权利等。

3、所谓国家公务员的文化教育权利,是指国家公务员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的权利。这是提高公务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能力的需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权利

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

(一)外国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

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国家,公务员一般享有下列几项基本权利:

1.身份保障权。实行常任制,非因法律规定的原因和法定程序,不得取消公务员的身份,不得给予处分。

2.结社权。公务员可以依法成立或参加社会团体,并参与其活动。

3.领取法定工资和享受合理报酬的权利。

4.休息的权利。公务员有权获得正当的休息时间。

5.辞职权。公务员在一定条件下,有权辞去他的公职,脱离公务员系统。

6.申诉权。公务山差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持有不同意见,有权利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

(二)我国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了我国公务员的权利有下列几项:

1.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

公务员这种不受或拒绝非法免职、降职、辞退或行政处分的权利,一般地称为公务员的身份保障权。公务员行使这种权利,必须具有必要的条件,就是:对公务员的处理,一非因法定事由,二非经法定程序。

所谓法定事由,是指公务员的行为确实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或公务员的纪律,构成了被依法免职、降职、辞退或行政处分的法律事实。

所谓法定程序就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公务员被免职、降职、辞退、处分所必须经过的全部法律过程。只有对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的处理,公务员才可以拒绝接受。

确定公务员的身份保障权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能保证公务员职业的相对稳定,从而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相对稳定,保持国家行政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二是能使公务员大胆负责、公平合理地执行公务,履行职责。

2.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

公务员作为国家行政权力的执行者,国家有权要求他们尽职尽责,同时国家也要为公务员履行职责提供应有的权力保障。这种保障一般称为职权的保障。职权的保障是指公务员在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过程中,必须获得国家授予的必要权力。这种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的权力称作职权。

职权有下列几层意义。首先,职权是在公务员履行职责时才逗正皮享有的,是公务员执行国家公务,完成自身职责的必要条件和保障。国家授予公务员履行职责的权力,是为了能使公务员顺利有效地完成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任务。其次,国家授予公务员的职权,并不属于公务员个人,而是属于公务员所在的职位,是公务员担任了一定的职务,并承担与其职务相应的责任,才被授予了相应的职权。因而,职权只能是公务员履行其所在职位职责的条件,而非公务员个人所有之物,不能利用职权从事任何个人谋利活动。再次,公务员的职权是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因而不能像其他权利一样可以放弃,而是必须行使的。最后,公务员行使职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能超越法定的权限,否则不是越权行为就是失职行为,必须承担责任。

3.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在我国,劳动报酬(一般又称工资)是社会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分配给个人的消费品的货币表现形式。公务员的工资是公务员得以维持生活的必要条件,是公务员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合理反映。

保险福利待遇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使得公务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生老病死伤残或其他情况出现时,能够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帮助,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准,保证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的稳定。

4.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参加培训是公务员的一项重要权利。这不仅是清坦现代行政管理对公务员提出的必然要求,也是公务员自身发展的需要

公务员的培训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两个方面的内容。政治理论的培训主要是参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培训,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使其自觉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方针,从而使政府工作符合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业务知识的培训主要包括学习行政管理知识、与业务工作有关的技术、技能和基础科学知识理论、文化知识等,以提高公务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素养。

5.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务员作为公民,自然应当享有对任何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批评和建议权。但作为公务员,最经常、最主要的是对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批评是针对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提出的,是公务员责任心的体现。建议则是公务员对改进工作提出的建设性意见,是公务员主动性的表现。

公务员的批评建议权,包括几层含义。一是批评建议的对象。公务员既可向本部门或有隶属关系的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也可以向其他部门或无隶属关系的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二是批评建议的内容。公务员既可就与自己工作、权益有关的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也可针对行政机关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领导人的工作方式和作风等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三是批评建议的形式。公务员可以用书面的、口头的或其他合理的形式在任何时候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在政府机关的日常人事管理工作中,经常会涉及对公务员个人的处理。而这种处理有时会出现因事实不清楚或定性不准确而造成违法或不当的情形。对公务员所受的这种违法或不当处理应该有一种救济办法,使公务员受侵犯的权利得以恢复。另外,公务员在实现其权利的过程中有可能受到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侵犯。对这种侵犯,公务员也应该得到救济。公务员的申诉控告权就是法律上的一种救济办法,即事后的补救措施。对于公务员来讲,申诉控告既是公务员的一项重要权利,又是公务员实现自身权利的保障机制;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来讲,公务员的申诉控告权是纠正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有效的监督机制,有利于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民主化和法制化。

7.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辞职。

公务员依法辞职是公务员选择职业权利的具体形式和实现途径。当公务员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不愿继续担任领导职务时,国家应当允许公务员提出辞职,而且,法律应予尊重和保障。

应当指出,由于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职业特点与众不同,其实现辞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与一般公民的辞职权不同。公务员的辞职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公务员的管理法规进行。公务员必须提出正式申请,并履行一定手续。为了保证政府行政部门工作的稳定,保证公务员合理合法地行使辞职权,国家在赋予公务员辞职权的同时,还需对公务员辞职的限制性条件和法律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务员除享有国家公务员法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宪法和法律主要规定一般的公民权利,也特别规定了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利。这样,公务员的权利范围就比较广了,涵盖了一般的公民权利和公务员自身的权利,这体现了公务员权利的广泛性和全面性。

<国家公燃答物务员法>第十三条 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举告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皮液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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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法>第十三条 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胡纯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裤孙咐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凯缺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