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0日,洛阳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实施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限行管理规定的通告》(以下筒称《通告》),明确驾驶低速四轮电动车必须持有C3以上驾驶证,否则将被处罚。
决定分阶段在洛阳市城市建成区内对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实实施全天24小时禁限行管理。
其中,去年4月1日至年底为第一段段,有关部门划定中州路的武汉路囗至启明南路囗段、九都路的周山大道路囗至启明南路囗段等7个禁行路段,划定泉舜宝龙商圈、万达商圈等5个禁行区域。
与第一阶段相比,第二阶段除了加大整治治力度外,还进一步扩大了禁行区域:主城区的丝路大道(不含)以东、三川大道(不含)以西、邙岭大道(不含)以南、南山大道(不含)以北范围内道路;伊滨区的伊滨路(含)以东、掘丁路(含)以西、开元大道(含)以南、南山大道(含)以北范围内道路。交警部门提醒,对违反《通告》规定的驾驶人,交警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定予以查处;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