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医院、房管中心、园林中心、环卫中心、企业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等均属于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住房城乡建设局、发改局、交通局、水务局等)、党政机关(纪委监委、组织部等)、政法机关(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等机关公务人员属于公务员。
只有国务院及省、市、县、乡镇人民政府所属的具有行政和执法职能的机关中经过登记的公务员才属于国家公务员。
而这些国家机关管理的和下设的教育、卫生、农技、水利、新闻出版、农村经济等由财政拨款,为人民大众做公益事业的专业单位就是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