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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公务员选拔

183 2023-07-10 17:23 admin

一、国外公务员选拔

说古代的可以不?现代的不清楚

好像古代马可波罗有来当官

还有利玛窦、汤若望……

还有,秦国用商鞅,战国那会用外国人的国家多着呢,任人唯贤

其实我觉得一定程度上外籍人士做公务员也应该是有好处的,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缺人才。相比较而言,一些外国人可能接受的教育更良好,来个普通人,可能在另一个国家都是算人才了。

二、国外公务员的范围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5月30日发布的《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9万人。

针对公务员范围的各种不同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反复研究认为,干部管理制度正处在改革过程中,公务员的范围需要同民主政治发展进程相适应,同我国现阶段干部管理体制相符合,公务员草案的规定符合实际情况,建议维持草案规定的范围;同时,建议对关于公务员定义的表述作修改完善,以符合所要规范的公务员范围。最后,立法机关接受了这个建议。

《公务员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按照上述规定,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一是依法履行公职

即依法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他不是为自己工作,也不是为某个私人的企业或者组织工作或者服务。这里所依的“法”,是广义的“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宪法确定了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因此,政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不同方式参与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决策及实施的活动也是一种履行公职行为。

二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仅以履行公职为标准,还不能作出明确的界定。有一些在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人员,他们从事的也是公务活动,但并未纳入国家的行政编制序列,因而不能认定为公务员。必须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序列、履行公职的人员。对于“编制”一词,实践中有多种用法,除使用行政编制外,还有政法编制、国家编制、机关编制等。这里的“编制”系指各种纳入国家编制管理机关管理的机构序列及人员,不仅限于行政机关编制。

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也就是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等保障。公务员属于国家财政供养的人员,但并不是财政供养的人员都是公务员。财政供养人员的很大一部分,如公立学校的老师、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等,虽然由国家负担其工资福利,但不属于公务员,因为他们不具备另外两个条件。

三、国外公务员有编制吗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 (一)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产生 西方国家通常把通过非选举程序而被任命担任政府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称为公务员。

以公务员为管理对象的国家公务员制度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产物。

它源于中国古代的科举制,而始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建立的文官制度。

1805年英国财政部首先设立了一个地位相当于副大臣的常务次官,主持日常工作,不参加政党活动,不随政党更迭而更迭,文官制度也因此而奠定雏形。

1853年从东印度公司开始的通过公开考试来录用职员的办法逐步在政府各部推广,建立了官职考试补缺制度。

这标志着英国文官制度基本成形。

1855年和1870年,英国政府两次颁布枢密院令,确定了考试录用官员的制度。

英国公务员制度因此而正式诞生。

英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吏治制度有重要影响。

美、法、日等国都借鉴于英国公务员制度而建立了各具特点的国家公务员制度。

经过长期的沿革演变,西方国家对公务员的职位分类、考试、录用、培训、考核、奖惩、职务任免升降、工资福利、退职、退休等已形成比较成熟的、完整的、法律化和制度化的管理。

所谓国家公务员制度即是这些法律和制度的总和。

(二)西方公务员制度的特征 尽管各国国情不同,法规条款差异明显,但从总体上来说都呈现出以下基本特征: 第一,公开考试,择优录用。

即绝大多数文官都必须通过公开的竞争考试,择优录用,政府任何一级文官职位,都要向成绩优秀者开放。

西方各国几乎都用立法的形式把考试的内容、方式、条件、机构等方面固定下来,形成制度,例如日本法律规定,所有公务员都必须经过考试才能进入国家机关,否则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轻者罚款10万日元以上,重者处以一年徒刑。

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制度地有效贯彻,对于建立一支精干、稳定和高水平的文官队伍,保持行政系统的连续性和高效率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二,严格考核,晋升唯功。

考核是文官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工作效率的中心环节。

西方各国都非常重视对文官的考核工作,一般都坚持以下3个原则,即职责一致的原则、奖惩结合的原则、公平对待的原则;考核内容详细、全面,例如英国对文官的考核包括工作知识、人格性情、判断力、责任心、创造力、可靠性、机敏适应性、监督能力、热心情形、行为道德等10个方面,每项按5等打分,再以5等总评。

美国除了对文官定期考核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工作适应能力之外,还非常重视平时考核,禁止文官在办公室看报、吸烟、聊天、会客、写私人信函等等,每天都要撰写工作报告,准确记录工作内容和数量,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三,政治中立,职务常任。

西方各国普遍要求文官必须在政治上保持中立,不得介入党派活动,不得参加党派竞选,不得以党派偏见影响决策,文官的工作与党派完全分开。

西方国家一般把政府官员分为两大类,一类称为政务官,他们往往随党派竞选的胜败而进退,主要担任各部、委的行政首长,构成内阁成员,有一定的任期限制;另一类为事务官,即我们通常所称的文官,他们一般被录用后,就按工作成绩逐年提升,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有全面的了解,实行职位的常任制,只要没有过失,就可以终身任职,有终身的职业保障。

第四,官纪严明,待遇优厚。

西方各国对文官普遍具有严格的纪律要求,例如要求文官必须忠于国家,忠于政府,严守国家机密,不得参与任何商业性的盈利活动等等。

与此同时,各国都有比较完备的关于文官的法律、法规,对文官的身份、地位、权利和义务做出了十分详备的规定。

所谓法律保障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对文官的权利做出明确的规定;二是当他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或因违反纪律受到不适当处分时,有权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专门机构提出申诉,并受到法律和法律程序的保障。

西方各国文官待遇普遍比较优厚。

除了较高的工资外,还有职务津贴、住房津贴、子女抚养补贴等等,退休后享有来源固定的、较为丰厚的退休金。

然而,必须看到,西方文官制度并非完美无缺。

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弊端和问题。

例如在各行政部门中,作为外部调任的行政首长(政务官)往往没有多大实权,各部门的实际权力大多掌握在常务次长手中,而常务次长往往有自己的一套人马,形成拥有实权的小官僚集团,他们以实力对抗行政首长,造成文官的实际地位高于政务官的局面,加大了政策执行的难度。

再如尽管官纪严格,但也经常发生一些财团、企业通过拉拢或收买握有实权的文官来为自己谋利益,文官之间串通一起,常常能够直接影响政策的制订和执行等等。

四、国外公务员任用的主要形式有

国家公务员的任用方式,主要包括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考任制4种方式。

五、外国 公务员

联邦政府所属机构,包括相当于中国中央政府机构公务员、相关机构的服务人员和一些中央直属事业机构工作人员,是300万,算上各州、县、市政府和各级公立机构,美国“吃政府饭”的人超过2400万,占总人口的8%。可见美国的财政供养比例是相当高的。但这个比例及人数不同于中国所说的公务员,它连事业单位,政府开支的合同工,保安之类的也算在内

六、国外公务员限制年龄吗

国家公务员考试对于报考人员的年龄限制非常稳定,除当年的应届研究生(包括硕士及非在职博士生)须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外,其他人员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如果在这个年龄范围内的考生,就可以报考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上述的年龄要求是一般人员报考公务员的年龄规定,适用于大多数人而不是绝对的。

简而言之,并非所有职位的招考年龄都是一样的。比如,对于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视情况对年龄条件有所调整。除了边远地区外,地市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届研究生及法医职位一般不超过35岁);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具体到2020年国考,考生届时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中对年龄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