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
最近关于公务员转正的最新规定是:
1、公务员转正考核期限一般为1年,但可以根据岗位的性质和工作情况,经政府批准可以延长至2年;
2、考核期内公务员应当积极参加培训,熟悉岗位工作,取得良好的考核结果;
3、考核期内考核结果达到规定标准,按规定完成全面报告,经政府批准后正式成为正式公务员;
4、考核期内考核结果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政府有权撤销其聘用;
5、考核期内工作表现突出的,经政府批准可以提前转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23
2023年河北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从符合条件的以下人员中招录: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3年应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要求具有此证书职位的人员。
4.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河北省的其他人员,户籍以报名首日(2023年1月3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为具有其服务地、服役地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河北省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以下人员不在招录范围: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二)资格和条件。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0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管教所一线干警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及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所、管教所人民警察职位以及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印发)。另外,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达到体能测评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印发),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2次,有1次测评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报名前取得的学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于2023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的学历;留学回国人员于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学历)。
8.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见《招录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相关职位资格条件说明
1.职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2023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名单由省级主管部门提供。
2.职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22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3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职位条件中的“县乡事业编制人员”是指:本县县乡事业编制(不含学校、医院)在岗满5年人员,在岗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
4.职位条件中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他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同上。
5.职位条件中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历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该职位。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实施时间
1、报考2023年公务员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当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里素质,具有与职位要求想符合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需要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务员考试一般分为笔试和合格者参加面试笔试一般有由政府人事部门统一举行,公务员考试笔试一般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知识》三个科目。面试则由合格者报名职位负责人具体实施开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哪一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务员的“最低服务年限”的要求最早出现在1993年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在这个条例的第十四章第七十一条中有这样的表述:国家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国家公务员三至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职。
1997年,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颁布了《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的第九条明确提出: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在国家行政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2005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章第八十一条中明确指出: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
2008年,根据2005年的《公务员法》制定颁布了《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这一规定的第六条仍然保留了原暂行规定中第九条内容,即“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从以上法律和规章制度的演变发展历程来看,关于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要求,是一直都有,并且并非只有监狱警察才有的规定。所有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在国家行政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都是统一的,都是五年,不满五年,不得辞去公职。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就要问了,如果真的有什么情况,在服务不满五年的情况下,自己非想离开不可,会怎么样呢?
简单地说,如果你只是想要离开监狱警察队伍,而不是离开公务员队伍,是可以尝试通过参加遴选、选调、调动等方式实现转任其他部门公务员的。
但如果,你就是想要离开公务员队伍,而且无法提供法定理由,那么你所就职的单位就只能为你办理辞退手续。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所称公务员是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6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