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级机关职位:120分。
2.州市级机关职位,基层监狱、强戒所职位:110分。
3.县区级机关职位:110分。
4.乡镇级机关职位:①艰苦边远地区,95分;②非艰苦边远地区,100分。
5.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17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