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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了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116 2023-10-23 17:49 admin

一、公司破产了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破产了,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内容进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没有离职证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又不开具书面离职证明,用人单位需要举证证明已经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出具了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未开具,用人单位无法出具相关的签收记录等。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给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到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可以追究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单方面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员工该如何要求赔偿?

解除通知中不写明解除事由和具体的依据

通过审判实践发现,许多用人单位的解除通知,只写明因劳动者违纪,提出解除。甚至有的用人单位解除通知中列有解除事由,但是在仲裁和诉讼阶段又增加其他的解除事由。比如解除通知是因劳动者旷工违纪解除,在仲裁未认定旷工事实时,诉讼中又称劳动者存在侵害商业秘密损害公司财产,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解除事由。

对于解除通知,法律要求必须有明确的解除事由和具体的解除依据,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通知一经发出对劳动者发生效力,不允许用人单位再次随意更改解除事由,防止用人单位搞证据突袭,破坏劳动关系的稳定。用人单位在解除通知中应列明解除事由和依据,做到详细具体。

误区2

认为解除通知可以撤回,出现多个解除通知并存

解除通知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行为,送达到劳动者本人后即生效,实践中常见的解除送达问题有二个方面:一是重复送达,也就是已经通过邮件、微信等送达解除通知后,企业认为解除通知不完善,又制定了新的书面通知邮寄送达给劳动者,出现了两份内容不同的解除通知。二是口头解除与书面解除同时存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人员通过口头告知劳动者让其走人,但是也未具体说明解除事由,在劳动者离职后,又发出书面解除通知,详细写明了解除的事由和依据。

存在多个解除时间和解除事由时,用人单位先前发出的解除通知已经生效,并不能补正,即使书面通知很详细,也是以用人单位第一次发出的解除通知为准。用人单位在发出解除通知时要审慎,避免随意发出,出现多个解除通知并存的情况。

误区3

认为解除事由合法合理,解除程序可以不规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作出解除通知时,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民主程序,解除通知要告知工会。有的用人单位在有工会的情况下,觉得告知工会程序繁琐,就称没有工会,未履行通知工会的程序。有的用人单位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比如用人单位搬迁、部门合并,涉及到人员裁减时,未进行事前的协商程序。

解除既要有实体理由,也要遵循程序上的要求,即使解除事由合法,如果解除程序瑕疵也会构成违法解除,并且解除程序的要求事后并不能补正。

误区4

规章制度发布未履行告知程序

用人单位制定的员工手册等制度,应当送达劳动者后才对劳动者生效。有些用人单位误认为规章制度经过管理层讨论发布即生效,因此有的单位为了工作方便是让部门领导传达学习,未让员工签字。有单位是在公示栏公告,未提供公告的照片证据。还有的用人单位虽在内网上公示了相关制度,但未提交证明告知员工的链接。上述几种情况,均可能因未提供送达劳动者的证据,被认定为用人单位未履行告知程序,而被认定解除程序不合法。

误区5

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未交接,不开具离职证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该条规定了开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借口不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

实践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求劳动者交接工作,双方因交接产生纠纷后,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交接为由,不予出具离职证明。实际上,用人单位并不能以劳动者未交接为由作为不开具离职证明的抗辩理由,如果劳动者未交接,用人单位可单独行使权利。

误区6

在离职审批表、离职证明中记载有双方无争议条款

实践中,用人单位为了一次性解除纠纷,往往在单方制定的离职审批表、离职证明中记载了双方无劳动争议的条款,类似条款属于一种格式条款,用人单位在要求劳动者签字时,应当履行提示和告知义务,否则视为该条款无效。其次,如果该条款免除了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侵害了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也属于无效条款。因此即使劳动者在离职审批表签字,签收了离职证明,也不能证明双方劳动争议已经解决,劳动者仍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误区7

不出具书面的解除通知企图规避单方解除的责任

从法律行为的角度讲,法律行为包括书面行为和口头行为,实际上即使用人单位未出具书面的解除通知,如果通过口头、行为等方式表明了解除的意思,同样也可以认定为是一种单方解除。实践中,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承担单方解除的责任,有些不出具解除通知,而是口头告知劳动者于某日离职交接。也有的企业把劳动者的办公系统停用,社保停止缴纳,停发工资,收回办公桌等,这种情况下即使未发出解除通知,也应视为用人单位通过行为作出了解除,如果用人单位未证明解除的合理性,同样也要承担违法解除的责任。

误区8

事假可以随意审批,只要不审批就可以认定为旷工

事假是指劳动者因个人事务提出请假申请。劳动者的身份具有多重性,既是家庭成员也是公司的职工,多重的角色身份决定了劳动者承担了不同的义务,包括作为家庭成员的家庭照顾义务、作为劳动者的劳动义务,作为公民承担着社会责任的义务。而在某些具体事务中会产生上述多重义务的重叠,产生各项义务之间的冲突。比如劳动者申请事假必然就不能向单位提供劳动,影响到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生产经营,那么对于劳动者的事假,用人单位是否可一律不予审批。

实践中,当劳动者的请假事由具有紧迫性和亲力性,并且是为了履行家庭义务提出请假申请时,用人单位还是要宽容对待,如果用人单位不当处理,可能会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比如对于请假事由,劳动者因照顾老人、子女照看等提出请假时,如果请假时间不长,那么用人单位应该宽容对待。企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8大误区

四、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有时候公司不得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对雇员和公司来说都是一次重大决策。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赔偿问题也是一项重要的考虑因素。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被单方面解除:

  • 劳动合同期满
  •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并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或者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病鉴定委员会确认,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
  • 劳动者丧失了继续从事原工作的条件
  • 劳动合同订立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 用人单位提交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采取欺骗、胁迫手段让劳动者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赔偿的计算方式

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后的赔偿计算方式,在劳动法中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赔偿金额 = 计算基数 × 一个月工资 × 相应的经济补偿比例

其中,计算基数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确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不同工作年限对应的计算基数如下:

  • 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的工资计算赔偿金
  • 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按照二个月的工资计算赔偿金
  • 三年以上不满十五年的,按照三个月的工资计算赔偿金
  • 十五年以上的,按照四个月的工资计算赔偿金

经济补偿比例的确定

经济补偿比例是指不同劳动合同解除原因所对应的赔偿比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比例的确定如下:

  • 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月数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
  • 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 规章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辞退的,赔偿金的月数为一到三个月
  • 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 规章制度,给予开除的,不支付赔偿金

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

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候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这时,劳动者可以选择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劳动法院进行维权。

劳动争议仲裁是在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的,该委员会是依法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和裁决的机构。劳动法院是司法机关,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纠纷,劳动者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维权途径。

关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的总结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赔偿。劳动合同解除后,赔偿金额的计算主要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以及解除原因来确定。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劳动法院来维权,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员工之间的法律约束关系,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雇主或员工可能会有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什么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简称解除赔偿,是指劳动关系一方根据特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这种补偿旨在弥补对方因提前解除合同而遭受的损失。

解除赔偿的条件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
  2. 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通知对方。
  3. 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支付合理的赔偿。

这些条件适用于雇主和员工双方。

解除赔偿的计算方法

解除赔偿的计算方法一般有两种:

  • 根据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进行计算。
  • 根据双方协商达成的具体金额进行计算。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赔偿金的金额为一个月工资;订立满一年的,赔偿金的金额为一个月工资的二倍。当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也可以达到更高的金额。尤其是高薪职位,赔偿金的金额更容易达到几个月甚至半年的工资。

解除赔偿的争议处理

由于解除赔偿涉及到双方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争议。当雇主和员工就解除赔偿问题存在分歧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解决:

  1. 协商解决。雇主和员工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2. 仲裁申请。如果协商无果,雇主和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由仲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3. 司法诉讼。作为最后的手段,雇主和员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裁决。

解除赔偿的相关注意事项

在实际操作中,解除赔偿问题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 劳动合同的解除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提前通知对方。
  • 解除赔偿的金额应当合理,不能低于法定最低标准。
  • 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双方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避免引起纠纷。
  • 如果解除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及时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

总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劳动关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雇主和员工都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实际操作中注意遵守。解除赔偿涉及到双方的切身利益,因此,在解决争议时,可以尝试通过协商、仲裁申请或司法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六、因个人违反公司规定导致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损失?

  1、必须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按照应承担的责任分担,先确定损失责任归属,再按照规定赔偿;确定责任要有权威部门技术鉴定结论为依据,不能公司说你的责任你就赔偿,有些是不可避免的、有些是现有技术不能解决的、有些是公司技术流程等缺陷造成的。  2、解除合同直接通知单位即可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  3、赔偿损失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应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4、企业规章制度要是违反法律规定,不能按照企业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7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部发[1994]489号第16条规定的精神,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劳动合同、承包合同的约定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损失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应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劳动者工资额的20%。如果劳动者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这种情况的赔偿条款,则公司有权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来赔偿公司的损失,但不能超出劳动者工资的20%。如果扣除工资的比例超过了这个数字,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部门反映。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七、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员工之间约定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然而,有时候雇主可能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给员工造成了一定的困扰。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应该如何获得合理的赔偿呢?本篇文章将详细讨论这个问题。

1.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雇主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这是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具体的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和员工的工龄等因素而定。

2. 解除原因和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可以分为两类:合法原因和违法原因。

合法原因包括经济性裁员、员工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以及单位停业、破产等不可抗力因素。在这些情况下,雇主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违法原因包括歧视性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异地安排工作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果雇主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属于违法原因,员工可以要求雇主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计算:

  • 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
  • 员工的月工资。
  • 员工的岗位等级等。

一般来说,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越长,经济补偿也会越高。当然,具体的计算方式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劳动保障政策来确定。

3.维权途径

如果员工认为自己在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没有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 与单位协商:员工可以与单位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商议合理的经济补偿方案。
  • 劳动仲裁或劳动法院:如果与单位的协商无果,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或劳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获得合理的赔偿。
  •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员工自身条件不具备,也可以寻求相关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员工在进行维权时应该保留相关证据,如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工资等支付凭证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证明。

4.雇主的责任

作为劳动关系的一方,雇主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除了支付经济补偿外,雇主还应该履行以下义务:

  • 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书面通知:雇主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并在通知中明确解除的原因。
  • 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雇主需要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和员工的情况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 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在员工离职后,雇主应向员工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以便员工在维权时使用。
  • 履行其他合同约定的义务:除了上述义务外,雇主还应当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义务,如支付未领的工资、结算年假等。

借助法律的保护,员工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获得合理的赔偿。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一环。

总结

当雇主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和员工的情况,经济补偿的标准会有所不同。如若员工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合理的赔偿,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或者通过劳动仲裁、劳动法院等途径进行维权。同时,雇主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也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需要履行。

劳动合同的解除涉及到双方的权益,需要雇主和员工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只有通过公平公正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才能够促进企业的长久发展,实现共赢局面。

八、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申辩?

单方面中止劳动合同如何申诉

诉讼上的申诉,申诉人申诉时,可以请律师给予帮助。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还可以请律师担任代理人,代替申诉人申诉。对于非诉讼上的申诉,如果属于经济合同纠纷或者伤害赔偿等民事范围的问题,可用调解和仲裁方法解决的,根据律师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诉人可以委托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对于其他问题的申诉,律师只能代写申诉书和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意见,却不能接受委托而担任代理人。

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申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也是公民维护权益的一种方式。并具有法律效力。

申诉有两种,一则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二则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政党、社团成员对所受处分不服时,向原机关、组织或上级机关,组织提出自己的意见。

九、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算不算违法?

 合同期限内,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十、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开证明?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又不开具书面离职证明,用人单位需要举证证明已经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出具了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未开具,用人单位无法出具相关的签收记录等。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给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到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可以追究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