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团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谢邀。
所谓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所谓集团公司是指一组通过股权交织、业务合作相联系等关系形成的商业性组织机构或企业群体。我国公司法只有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法,并没有“集团公司”这一说。但我们在实务或影视剧中经常会听说或看到所谓的集团公司,只不过是多个公司在业务、流通、生产等等方面联系紧密,从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业)联盟罢了;或者是某些公司进行多元化经营,在多个领域均成立了相应的子公司,而在母子公司之间也会因为这种“血缘”关系组成一个企业集团,类似于军队当中的集团军。集团公司的组织形式首先要符合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是国有大型企业,其法律地位相当于母公司,实际控制多家子公司,处于支配地位。
京益法律顾问,您的事业合伙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股东的数量不;注册的资本不同;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股份增减要求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1.股东的数量不同。
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0人(亦有规定30人的)。因为股东人数少,不一定非设立股东会不可。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注册的资本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其注册资本数额标准也不尽相同。
特定竞争的激烈,而唯有后者才具有扩大企业规模的制度秉性,但是在科斯所说交易成本为正的现实经济活动中,股份有限公司这种公司形态不可能毫无顾忌地扩大公司规模,因为管理成本也在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增加,公司内部治理成本等于市场交易成本就是企业最大规模的界限。
反过来分析有限责任公司,在某一特定的情况下,相对股份有限公司来说,有限责任公司就具有较低管理成本的特征。
公司治理结构的区别在降低交易成本的要求下,出资人对出资的安全考虑和对管理成本的要求导致了各种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社会大生产要求现代企业实现投资者的股东权与公司的法人所有权相分离,促进公司管理适应专业化的需要,提高公司经营资产的效率。而有限责任制在许多方面降低了这种职能分离与专业化管理的成本。”
3.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只设立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人兼任,机动性权限较大。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权限受到一定限制,因为公司规模扩大了,需要具有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经营管理,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和管理权较为分离,公司的实际经营掌握在了公司资产管理者手中。
由交易成本理论可知,减小公司治理成本则可以增加其市场竞争力,但追求规模经济也可以增加市场竞争力。这就说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市场竞争的要求下,发挥各自特点从而减小总的交易成本。
4.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交各股东即可,无须公告和备查,财务状况相对保密,因而有封闭公司的说法;
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出资人分散,出资人只有通过公司的财务报表才能得知公司的经营状况,股份有限公司因此也称为开放公司。而要求公司定期公布财务状况,比较难于操作和难于保密,这正是公司规模扩大后带来的公司管理成本之一。
其实,虽然公司管理成本增加了,但对整个交易成本来说则可能降低了。因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对公司可能极不了解,在现实生活中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而去获取公司运营状况信息,这得付出巨大的货币、时间等成本。
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
《公司法》第三章专门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作了详细的规定,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
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但针对我国出现的“大股东欺负小股东”致使小股东无法退出公司的问题,第七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除了对发起人股份、公司内部人员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转让公司股份进行限制之外,基本可以自由交易和转让所拥有股票,但不能退股。可以看出,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股权的转让要求较为严格,而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要求明显要低一些。
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来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具有强烈的人身信用关系,即“人合”色彩,如此就得防止个别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后违反这种“义务”,须知法律的规定从某个角度来说就是让机会主义增加成本,但这种法律规定的成本投入将换来更大的降低了交易成本的结果,因为出资能力较低的的潜在投资人可以放心跟别人合股成立公司。
我认为国内出现的有限公司出现“一股独大”、“大股东欺负小股东”的情况应该得到妥善的处理,才能形成吸收更多的出资能力较低的的潜在投资人,从而抑制上述情况的出现,形成股东状况的好转。否则,只能是一种恶性循环。
股份有限公司则不同,其股东的转让股权行为并不对公司产生非常大的影响,甚至还要减少潜在出资人对其出资转让的限制带来的时间等成本,从而可以吸引更多的潜在出资人。
6.股份增减要求不同;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原则上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时,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至于减资,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由上文可知,对有限责任公司原来股东的保护对其公司治理有着重要的作用,而这一点股份有限公司也一样,其增资减资都首要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目的同样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潜在出资人。至于对两种公司形态一样得关注的是,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
波斯纳提到过由于有限责任的产生,致使公司向债权人支付更高的利息率,以便使债权人承担的公司违约带来的风险得到全面的补偿。那么,公司减少注册资金带来的风险,必然会产生同样的风险补偿,也就是一种交易成本的增加。那么为了保护交易安全,以减小交易相对人或其它可能的债权人的交易风险,也即为了减小公司的交易成本
三、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联系与区别?
区别有以下几方面: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东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设立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募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与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
(5)股权转让方面不同。有限公司相对限制更多,其他股东对转让股权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的其他方式进行。
(一)股东人数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即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限制。股份有限公司则是由5个以上发起人出资设立的,且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东人数无最高额限制。
(二)承担债务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仅以其所持股份为限。
(三)转让股份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在法律上有严格的限制,股东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部半数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任何投资者都可以通过购买股票而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四)注册资本的区别。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人数较少,不发行股票,股份不得随意转让,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划分成等额的股份,其股份以股票形式依法公开发行和自由转让的一种公司企业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最本质的特点就是其股票是公开发行和自由转让的。
四、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是人合还是资合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为等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三)股东数额
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 2—50 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无部门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多为中小型企业,还因其封闭性、人合性,所以法律要求不如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有的可以简化,并有一定的任意性选择。
五、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有:
第一,设立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出资设立,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不能发行股票,不能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外,还可以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
第二,股东人数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含50人),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无限制。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发起人的人数要求为2-200人(含200人),并且要求其中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对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公司章程要求不同:有限公司只需明确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不强制要求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份公司要求分别明确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四,设立登记的报送方不同:有限公司是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相关文件,而股份公司是通过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后,由董事会向登记机关报送文件。
第五,股东的查阅权不同: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印公司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而股份公司股东仅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什么本质区别?
我想试着用更简单的方式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为了更好地说明
这里虽然问题中没提
还是引入了 合伙企业 的概念来帮助对比理解
公司/企业 的本质是一种参与市场竞争的组织
最重要的资源是 [人] 和 [钱]
常见的组织形式对人格关系的依赖从大到小依次为
合伙企业 > 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越往右,人越不重要,而钱越重要
所以对其法律规定也会有所不同
从这个角度去想
很多规定的设置就容易记住了
即使记不住
自己猜猜大概也是能猜到的
在组织设立上
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是连带责任
所以对合伙人的人格信任非常重要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从人数上就可以看到
有限责任公司最多50人
开几次会你总能认个脸熟吧
但股份有限公司你不可能去认识所有股东
再例如上面前辈说的[表决权] 问题
合伙企业是按人头投票
有限责任公司既看人又看钱
股份有限公司只看钱
又比如 [公开] 的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备案就可以
财务只对股东公开
因为本是几个股东们自己的事儿嘛
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太多了
只能用资本说话
所以章程和财务就需要向全社会公开啦
其它规定也都可以从这个角度去理解
会更容易理解一些
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最明显的区别在哪里?
1.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
所谓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在英美称为封闭公司或私人公司,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并以其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经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
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在英美称为公开公司或公众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八、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规模、设立方式、管理要求等方面有着明显区别,所以为适合不同需求的投资者,在选择公司形式时,应考虑发起人的财产能力、经营能力、长远需求。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私密性高,是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结合,公司运营上具有灵活性,其设立、运作步骤简单;股份有限公司则规模庞大,公众性强,通过发行股票融资,往往股东人数众多,公司的决策也按持股票数量掌握话语权,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出于保护公众的目的,无论从设立条件还是设立程序上说,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比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都更严格、更复杂。两种不同公司形式主要区别如下:
一、股权表现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二、设立方式及流程: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设立流程为 :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比较复杂: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
三、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
四、公司资本规模(上海自贸区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上市公司五千万元。目前国务院已经开会要求全国推广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执行细则;五、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有限责任公司: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六、股权转让与股权的流动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额。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因而股权的流动性差,变现能力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发行,转让不受限制,上市公司股票则流动性更高,融资能力更强;七、社会公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公开,供其查阅,无须对外公布,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上市公司要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更难操作,公司财务状况也难于保密,更容易涉及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问题;
九、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一楼评论者都没看懂题目就一段乱答。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可以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但在实践中,看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可以发现,有的公司类型载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人家问的是公司类型载明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和前者有啥区别。
比如说以下两张图: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的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里面进一步明确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但这在实践中依然不够清晰。于是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又出了一份《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根据《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及附表,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注册类型有包括“有限责任公司(150)、国有独资公司(151)、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59)”。于是在实践中,营业执照中会出现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等划分。括号中注明的“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等信息按照法律要求,非必要注明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外)。至于反应出来的多样性,则完全是由于实践中各地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实践操作的结果。
综上,这其实只是公司实务中登记的一种划分,按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营业执照上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的是除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按照通俗的理解,可以指的是我以上列举出来的、括号里标不出来的有限责任公司。
至于为什么标不出来,我个人的理解是这种标明了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大多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企业经过特殊改制而来的。如上图中的淮南市房屋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其股东有两个,控股股东是淮南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工会(职工股),占92.3745%;小股东为淮南房屋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它本身)7.6255%。这种企业明显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由政府牵头安置职工,改制而来的。
十、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两种不同的公司组织形式,其最大的区别在于股权结构和所有权形式上。
1. 股权结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比较复杂,可以通过发行股票等方式向公众或机构融资,股东的权益和责任是根据其持有的股份大小而确定的。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没有股份的概念,股东一般只投资所需的注册资本,不存在发行股票等股权融资方式。
2. 所有权形式: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权形式为股份制,股东对公司拥有所有权,但不能直接管理公司,而是通过选举董事会、监事会等管理层来代表自己行使权力。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权形式为成员制,公司归属于股东所有,但股东可以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享有全部权利和承担全部责任。
除此之外,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注册资本、设立程序、税务优惠等方面也存在一些差异。在选择公司组织形式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考虑,例如是否需要股权融资、是否需要多元化经营等因素。